湖北鑫永固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鑫永固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3月12日,湖北 (略) (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1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 (略) 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 (略) 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实际总投资为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62元,环保投资占比 点击查看>> %,主要生产钢结构桥梁。项目总租赁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结构桥梁生产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投入运营后,年生产钢结构桥梁2500套。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厂界南 (略) ,东侧为山林,北侧为工业园闲置空地 (略) ,西侧为赤壁发展大道。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 (略) 于2022年1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7日取得咸宁 (略) (略) 《关于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咸环赤审字[2022]9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内容为环评内容及批复中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 判定依据 | 环评情况 | 实际情况 | 重大变动判定 |
性质 |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新建 | 新建 | 否 |
规模 |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喷涂2500套 | 喷涂2500套 | 否 |
地点 | 5.重新选址; (略) 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 |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 | 否 |
生产工艺 |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喷涂工艺 | 喷涂工艺,喷砂工艺变为抛丸工艺,但是污染物种类和产生量未发生变化,原辅材料未发生变化 | 否 |
环境保护措施 |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 (略) 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2.固 (略) 置方式由委托 (略) 置改 (略) 置的( (略) 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 (略) 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喷漆晾干废气:密闭收集+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1#);抛丸粉尘:沉降箱+旋风+滤筒脉冲反冲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2#);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机械排风;生活污水:依托齐昌化粪池等 | 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虽有变化但是可 (略) 理要求 | 否 |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表2 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环评及设计治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 | 治理效果 |
废气 | 喷漆晾干废气 | 负压收集+脉冲 (略) 理)+15m高排气筒排放(1#) | 密闭收集+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1#) | 喷漆晾干废气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 (略) 界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A.1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限值要求。抛丸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限值要求。 |
抛丸粉尘 | 密闭负压收集,通过水帘柜除漆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2#) | 沉降箱+旋风+滤筒脉冲反冲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2#) | ||
喷漆晾干废气(无组织) | 加强通风 | 加强通风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略) 化粪池(容积10m3) | (略) 化粪池(容积10m3)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 (略) 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隔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 | 基础减震、隔音、集中布置 |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略) 门清运 | (略) 门清运 | (略) 置、不外排 |
废砂料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收集后直接外售 | ||
收集粉尘 | ||||
含油手套抹布 | (略) 门处理 | (略) 门处理 | ||
漆渣 | 危废暂存间(4m2),定期交由 (略) 置 | 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 (略) 置 | ||
废漆桶 | ||||
废UV灯 | ||||
废活性炭 | ||||
水喷淋循环水 | ||||
其他 | 监测 | 运营期环境管理及污染物排放监测 | 运营期环境管理及污染物排放监测 | /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234~244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 点击查看>> ~108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95~110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5.72~5.89mg/L之间,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在1.46~1.49mg/L之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 (略) 理厂接管标准(化学需氧量≤3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悬浮物≤180mg/L、氨氮≤25mg/L)。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本项目喷漆房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2.3~4.0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在2.46~3.49mg/m3之间,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合计浓度在0.159~0.349mg/m3之间,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50mg/m3,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合计≤40mg/m3)。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25~0.417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颗粒物≤1mg/m3), (略) 界浓度在0.87~2.89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4mg/m3), (略) 界浓度在ND~ 点击查看>> μg/m3之间, (略) 界浓度在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μ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点击查看>> 苯≤2.4mg/m3,二 点击查看>> 苯≤1.2mg/m3)。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维修养护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4 昼间噪声在 点击查看>> (A)~ 点击查看>> dB(A)之间,夜间噪声 点击查看>> dB(A)~ 点击查看>> dB(A)之间,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厂内设垃圾桶, (略) 门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铁砂和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直接外售。
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喷淋循环水,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 (略) 理。
五、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 (略) 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
邮编: 点击查看>>
2022年3月12日,湖北 (略) (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1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 (略) 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 (略) 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实际总投资为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62元,环保投资占比 点击查看>> %,主要生产钢结构桥梁。项目总租赁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结构桥梁生产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投入运营后,年生产钢结构桥梁2500套。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厂界南 (略) ,东侧为山林,北侧为工业园闲置空地 (略) ,西侧为赤壁发展大道。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 (略) 于2022年1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7日取得咸宁 (略) (略) 《关于钢结构涂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咸环赤审字[2022]9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内容为环评内容及批复中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 判定依据 | 环评情况 | 实际情况 | 重大变动判定 |
性质 |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新建 | 新建 | 否 |
规模 |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喷涂2500套 | 喷涂2500套 | 否 |
地点 | 5.重新选址; (略) 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 |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点击查看>> 水工业园 | 否 |
生产工艺 |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喷涂工艺 | 喷涂工艺,喷砂工艺变为抛丸工艺,但是污染物种类和产生量未发生变化,原辅材料未发生变化 | 否 |
环境保护措施 |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 (略) 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2.固 (略) 置方式由委托 (略) 置改 (略) 置的( (略) 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 (略) 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喷漆晾干废气:密闭收集+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1#);抛丸粉尘:沉降箱+旋风+滤筒脉冲反冲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2#);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机械排风;生活污水:依托齐昌化粪池等 | 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虽有变化但是可 (略) 理要求 | 否 |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表2 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环评及设计治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 | 治理效果 |
废气 | 喷漆晾干废气 | 负压收集+脉冲 (略) 理)+15m高排气筒排放(1#) | 密闭收集+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1#) | 喷漆晾干废气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 (略) 界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A.1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限值要求。抛丸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限值要求。 |
抛丸粉尘 | 密闭负压收集,通过水帘柜除漆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2#) | 沉降箱+旋风+滤筒脉冲反冲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2#) | ||
喷漆晾干废气(无组织) | 加强通风 | 加强通风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略) 化粪池(容积10m3) | (略) 化粪池(容积10m3)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 (略) 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隔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 | 基础减震、隔音、集中布置 |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略) 门清运 | (略) 门清运 | (略) 置、不外排 |
废砂料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收集后直接外售 | ||
收集粉尘 | ||||
含油手套抹布 | (略) 门处理 | (略) 门处理 | ||
漆渣 | 危废暂存间(4m2),定期交由 (略) 置 | 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 (略) 置 | ||
废漆桶 | ||||
废UV灯 | ||||
废活性炭 | ||||
水喷淋循环水 | ||||
其他 | 监测 | 运营期环境管理及污染物排放监测 | 运营期环境管理及污染物排放监测 | /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生活污水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234~244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 点击查看>> ~108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95~110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5.72~5.89mg/L之间,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在1.46~1.49mg/L之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 (略) 理厂接管标准(化学需氧量≤3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悬浮物≤180mg/L、氨氮≤25mg/L)。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本项目喷漆房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2.3~4.0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浓度在2.46~3.49mg/m3之间,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合计浓度在0.159~0.349mg/m3之间,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50mg/m3,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合计≤40mg/m3)。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25~0.417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颗粒物≤1mg/m3), (略) 界浓度在0.87~2.89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4mg/m3), (略) 界浓度在ND~ 点击查看>> μg/m3之间, (略) 界浓度在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μ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点击查看>> 苯≤2.4mg/m3,二 点击查看>> 苯≤1.2mg/m3)。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维修养护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4 昼间噪声在 点击查看>> (A)~ 点击查看>> dB(A)之间,夜间噪声 点击查看>> dB(A)~ 点击查看>> dB(A)之间,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厂内设垃圾桶, (略) 门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铁砂和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直接外售。
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喷淋循环水,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 (略) 理。
五、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 (略) 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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