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关于2022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关于2022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2年3月24日对祁县昌源河贾令桥至入汾口段生态修复工程、 (略) 新建一条纸箱包装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 点击查看>> (晋中 (略) (略) 行政审批股)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略)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件全文 |
1 | 祁县昌源河贾令桥至入汾口段生态修复工程 | 祁生环函字〔2022〕7号 | 2022年3月24日 | 见附件 |
2 | (略) 新建一条纸箱包装加工项目 | 祁生环函字〔2022〕8号 | 2022年3月2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2年3月24日对祁县昌源河贾令桥至入汾口段生态修复工程、 (略) 新建一条纸箱包装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4- 点击查看>> (晋中 (略) (略) 行政审批股)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略)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件全文 |
1 | 祁县昌源河贾令桥至入汾口段生态修复工程 | 祁生环函字〔2022〕7号 | 2022年3月24日 | 见附件 |
2 | (略) 新建一条纸箱包装加工项目 | 祁生环函字〔2022〕8号 | 2022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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