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控规修改(A-13-01d地块)(草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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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控规修改(A-13-01d地块)(草案)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原控规概况

为更好地指导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区的开发建设,强化城南片区的城市面貌,提升片区整体辐射能力,昆阳镇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建筑上 (略) 对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区进行规划编制,形成了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区控规的最终成果。该成果已于2013年5月通过评审并报批,现为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区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

随着昆阳镇城南片区的进一步开发, (略) 分地块的相关控制要求已不符合当前发展需求。昆阳镇人民政府于20 (略) (略) 分地块进行修改,涉及A-13-01、A-14-01等若干地块。原控规很好地贯彻了相关技术规定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管控要求,但随着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的开展,原成果的保护范围进行了修正。为结合 (略) 实际项目建设需求,昆阳 (略) 对城南片A-13-01d地块进行高度修改。

(二)修改地块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A-13-01、A-14-01等若干地块)中的A-13-01d地块。该地 (略) 与昆鳌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

(三)修改地块基本情况说明

1、项目地块及周边现状建设情况

A-13-01d地块为A-13- (略) 分,目前正在平整场地,尚未开发建设。周边地块基本已按《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A-13-01、A-14-01等若干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略) 网也已基本建设完全。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

依据《 (略) 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版),本次修改地块内主要为“城镇用地”、“新增城镇用地”和部分“一般农田”。

二、修改内容

(一)地块控制指标修改

依据《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 (略) )以及 (略) 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本次针对原规划指标进行以下修改:

1、提高建筑限高:修改前建筑限高为24m,修改后建筑限高为35m。

表1 修改前地块控制指标

(略)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备注

A-13-01d

B2

点击查看>>

≤1.6

≤35

≥25

24


表2 修改后地块控制指标

(略)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备注

A-13-01d

B2

点击查看>>

≤1.6

≤35

≥25

35


三、修改必要性分析

该项目为平阳县国防建设工程,对加强 (略) 规范化建设、确保兵员征集、民兵军事训练等工作顺利开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辟第二学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控规中的控制指标难 (略) 实际建设需求。为保障A-13-01d地块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必要对该地块的控制指标进行修改。

四、修改可行性分析

(一)修改指标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A-13-01d地块新总平方案的技术指标,建筑高度由24m调整为35m,其余指标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同时,结合地块北侧已建50m高的住宅建筑,将本地块内建筑高度控制在35m以下是合理且可行的。

(二)对周边地块日照影响的可行性分析

通过对项目地块周边的现场调研,确定被拟建建筑遮挡的建筑为已建的安置小区1#楼和2#楼。根据日照分析相关规范要求,对区域内的相关建筑进行日照模型建模。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规定,中小城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为大寒日日照时数≥3h。

通过多点分析图的前后对比分析, (略) 办公楼以35米高度建设,不会降低北侧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仍符合《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的规定。

(三)坡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层面可行性分析

根据原《平阳县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A-13-01d地块位于坡南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区内,对其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为18米以下。

目前,《平阳县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正式启动,已完成初步成果。新一轮坡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改了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以及风貌协调区范围,A-13-01d地块不再纳入风貌协调区范围内,本次建筑高度控制由24m调整为35m具有可行性。若《平阳县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年)》最终报批方案中关于风貌协调区范围另有调整,且A-13-01d地块的建筑限高要求低于本规划35m的规定,则该地块建筑限高以《平阳县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管控要求为准,不再执行本控规的建筑限高规定。

(四)视廊控制层面可行性分析

《平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明确,严格保护鸣山、文昌阁、古城、通福门、坡南历史街区、龙山、 (略) 形成的传统中轴线,保护龙山(文明塔)与九凰山、东门山的视廊通畅关系,确定严格限制高层总高小于27m的具体区域。

A-13-01d地块在视廊范围外,因此,高度调整不会阻碍文明塔的视线,符合视廊控制要求。

(五)从控规修改程序角度分析可行

本次修改内容未涉及到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在控规层面即可进行相关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控规修改的规定,在法律上具有修改的可行性。

02修改前地块分图则.pdf

02修改后图则.pdf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控规修改(A-13-01d地块)(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 (略) 提出。公示日期: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5月9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平阳县 (略) 2号原 (略) 自然资源大楼301办公室。



一、项目概况

(一)原控规概况

为更好地指导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区的开发建设,强化城南片区的城市面貌,提升片区整体辐射能力,昆阳镇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建筑上 (略) 对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区进行规划编制,形成了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区控规的最终成果。该成果已于2013年5月通过评审并报批,现为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区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

随着昆阳镇城南片区的进一步开发, (略) 分地块的相关控制要求已不符合当前发展需求。昆阳镇人民政府于20 (略) (略) 分地块进行修改,涉及A-13-01、A-14-01等若干地块。原控规很好地贯彻了相关技术规定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管控要求,但随着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的开展,原成果的保护范围进行了修正。为结合 (略) 实际项目建设需求,昆阳 (略) 对城南片A-13-01d地块进行高度修改。

(二)修改地块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A-13-01、A-14-01等若干地块)中的A-13-01d地块。该地 (略) 与昆鳌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

(三)修改地块基本情况说明

1、项目地块及周边现状建设情况

A-13-01d地块为A-13- (略) 分,目前正在平整场地,尚未开发建设。周边地块基本已按《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A-13-01、A-14-01等若干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略) 网也已基本建设完全。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

依据《 (略) 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版),本次修改地块内主要为“城镇用地”、“新增城镇用地”和部分“一般农田”。

二、修改内容

(一)地块控制指标修改

依据《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平政办[2014] (略) )以及 (略) 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本次针对原规划指标进行以下修改:

1、提高建筑限高:修改前建筑限高为24m,修改后建筑限高为35m。

表1 修改前地块控制指标

(略)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备注

A-13-01d

B2

点击查看>>

≤1.6

≤35

≥25

24


表2 修改后地块控制指标

(略)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备注

A-13-01d

B2

点击查看>>

≤1.6

≤35

≥25

35


三、修改必要性分析

该项目为平阳县国防建设工程,对加强 (略) 规范化建设、确保兵员征集、民兵军事训练等工作顺利开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辟第二学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控规中的控制指标难 (略) 实际建设需求。为保障A-13-01d地块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必要对该地块的控制指标进行修改。

四、修改可行性分析

(一)修改指标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A-13-01d地块新总平方案的技术指标,建筑高度由24m调整为35m,其余指标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同时,结合地块北侧已建50m高的住宅建筑,将本地块内建筑高度控制在35m以下是合理且可行的。

(二)对周边地块日照影响的可行性分析

通过对项目地块周边的现场调研,确定被拟建建筑遮挡的建筑为已建的安置小区1#楼和2#楼。根据日照分析相关规范要求,对区域内的相关建筑进行日照模型建模。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规定,中小城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为大寒日日照时数≥3h。

通过多点分析图的前后对比分析, (略) 办公楼以35米高度建设,不会降低北侧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仍符合《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的规定。

(三)坡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层面可行性分析

根据原《平阳县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A-13-01d地块位于坡南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区内,对其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为18米以下。

目前,《平阳县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正式启动,已完成初步成果。新一轮坡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改了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以及风貌协调区范围,A-13-01d地块不再纳入风貌协调区范围内,本次建筑高度控制由24m调整为35m具有可行性。若《平阳县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年)》最终报批方案中关于风貌协调区范围另有调整,且A-13-01d地块的建筑限高要求低于本规划35m的规定,则该地块建筑限高以《平阳县坡南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管控要求为准,不再执行本控规的建筑限高规定。

(四)视廊控制层面可行性分析

《平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明确,严格保护鸣山、文昌阁、古城、通福门、坡南历史街区、龙山、 (略) 形成的传统中轴线,保护龙山(文明塔)与九凰山、东门山的视廊通畅关系,确定严格限制高层总高小于27m的具体区域。

A-13-01d地块在视廊范围外,因此,高度调整不会阻碍文明塔的视线,符合视廊控制要求。

(五)从控规修改程序角度分析可行

本次修改内容未涉及到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在控规层面即可进行相关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控规修改的规定,在法律上具有修改的可行性。

02修改前地块分图则.pdf

02修改后图则.pdf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昆阳镇城南片控规修改(A-13-01d地块)(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 (略) 提出。公示日期: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5月9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平阳县 (略) 2号原 (略) 自然资源大楼3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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