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能建崇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能建崇左2×660MW电厂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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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能建崇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能建崇左2×660MW电厂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桂发改环资〔2022〕 (略)

崇左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审批中能建崇左2×6 (略) 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崇发改报〔2022〕 (略)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于2022年1月19日获得核准批复(桂发改电力〔2022〕 (略) ),符合《 (略) 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支持方向。项目建成投产后对缓解我区电力供需矛盾,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能源稳定供应,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2017〕 (略) ),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为中能建 (略) ,项目代码为220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位于崇左市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建设规模为2台66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内容为机组发电主体工程和配套烟气脱硫装置、烟气脱硝装置,配套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计划于2024年7月投产。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 点击查看>> .55吨标准煤(当量值)/ 点击查看>> .61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单位供电煤耗不超过 点击查看>> 克标准煤/千瓦时,单位供热煤耗不超过 点击查看>> 千克标准煤/吉焦, (略) 用电率不超过4.47%。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527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及时向节能审查机关申请节能验收。

四、请你委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预计对崇左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崇左市要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点击查看>>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点击查看>> 。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点击查看>>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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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改环资〔2022〕 (略)

崇左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审批中能建崇左2×6 (略) 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崇发改报〔2022〕 (略)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于2022年1月19日获得核准批复(桂发改电力〔2022〕 (略) ),符合《 (略) 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支持方向。项目建成投产后对缓解我区电力供需矛盾,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能源稳定供应,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2017〕 (略) ),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为中能建 (略) ,项目代码为220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位于崇左市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建设规模为2台66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内容为机组发电主体工程和配套烟气脱硫装置、烟气脱硝装置,配套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计划于2024年7月投产。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 点击查看>> .55吨标准煤(当量值)/ 点击查看>> .61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单位供电煤耗不超过 点击查看>> 克标准煤/千瓦时,单位供热煤耗不超过 点击查看>> 千克标准煤/吉焦, (略) 用电率不超过4.47%。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527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及时向节能审查机关申请节能验收。

四、请你委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预计对崇左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崇左市要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点击查看>>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点击查看>> 。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点击查看>>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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