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建筑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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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建筑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建筑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略) (略)
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略) (略) ( (略) (略) 卫星坐标为:北纬22°45′ 点击查看>> ″,东经113°41′4.125″),营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4UN77R1W。项目于2017年7月25日委托湖南美景环保 (略) 编制了《东莞市虎门镇建筑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25日通过了东莞 (略) 的审批( (略) 为东环建〔2017〕 (略)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年加工再生砖100万吨。并于2019年3月5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虎门镇建筑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略) 为东环建〔2019〕 (略) ),于2020年10月16日完成了(二期)项目自主验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简化管理,企业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拟取得本扩建项目批复后一同办理排污证。现由于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企业拟进行扩建,具体扩建内容如下:1、增加投资额200万元, (略) 区, (略) 界的南面,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2725m2;2、增加生产机制砂 点击查看>> 万吨/年;3、增加再生加工建筑余泥80万吨/年等。4、增加给料机1台、制砂机1台、圆锥破碎机1台、斗轮洗砂机3台、压泥机5台等。 (略) 述,项目扩建后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主要从事建筑固体废弃物的再生加工和再生砖、机制砂的生产,年生产再生砖100万吨、机制砂 点击查看>> 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 (略) 理措施: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颗粒物)、原料、成品堆场粉尘(颗粒物)、原料、成品装卸扬尘(颗粒物)、给料、破碎、筛分、制砂工序粉尘(颗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水雾喷淋装置或脉冲布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杜绝产生二次粉尘,经处 (略) 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 (略) 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 (略) 理措施: (略) 分搅拌用水、养护用水、水雾喷淋装置用水、道路 (略) 进入产品中或自然蒸发,不会产生生产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 (略) 降尘洒水和生产线降尘水雾喷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虎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3. (略) 理措施:一般工业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4. (略) 理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通过适当的隔声、减震、吸声 (略) 理后达标排放。经过采取减振、消声和隔音等措施,使项目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即边界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3-24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工程分析不足,环境保护目标和总量控制指标不完善,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建筑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略) (略)
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略) (略) ( (略) (略) 卫星坐标为:北纬22°45′ 点击查看>> ″,东经113°41′4.125″),营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4UN77R1W。项目于2017年7月25日委托湖南美景环保 (略) 编制了《东莞市虎门镇建筑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25日通过了东莞 (略) 的审批( (略) 为东环建〔2017〕 (略)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年加工再生砖100万吨。并于2019年3月5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虎门镇建筑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略) 为东环建〔2019〕 (略) ),于2020年10月16日完成了(二期)项目自主验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简化管理,企业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拟取得本扩建项目批复后一同办理排污证。现由于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企业拟进行扩建,具体扩建内容如下:1、增加投资额200万元, (略) 区, (略) 界的南面,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2725m2;2、增加生产机制砂 点击查看>> 万吨/年;3、增加再生加工建筑余泥80万吨/年等。4、增加给料机1台、制砂机1台、圆锥破碎机1台、斗轮洗砂机3台、压泥机5台等。 (略) 述,项目扩建后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主要从事建筑固体废弃物的再生加工和再生砖、机制砂的生产,年生产再生砖100万吨、机制砂 点击查看>> 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 (略) 理措施: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颗粒物)、原料、成品堆场粉尘(颗粒物)、原料、成品装卸扬尘(颗粒物)、给料、破碎、筛分、制砂工序粉尘(颗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水雾喷淋装置或脉冲布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杜绝产生二次粉尘,经处 (略) 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 (略) 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 (略) 理措施: (略) 分搅拌用水、养护用水、水雾喷淋装置用水、道路 (略) 进入产品中或自然蒸发,不会产生生产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 (略) 降尘洒水和生产线降尘水雾喷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虎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3. (略) 理措施:一般工业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4. (略) 理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通过适当的隔声、减震、吸声 (略) 理后达标排放。经过采取减振、消声和隔音等措施,使项目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即边界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3-24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工程分析不足,环境保护目标和总量控制指标不完善,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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