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24日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2022年3月24日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2年3 (略) 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泰州市姜堰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江苏艾 (略) 消防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2022-3-24 | |
2 | 关于江苏 (略) 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3 | 关于泰州市于辉水泥制品加工场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4 | 关于江苏 (略) 泰州分公司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5 | 关于泰 (略) 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6 | 关于泰 (略) 玻璃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7 | 关 (略) (略) 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2年3 (略) 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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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江苏艾 (略) 消防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2022-3-24 | |
2 | 关于江苏 (略) 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3 | 关于泰州市于辉水泥制品加工场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4 | 关于江苏 (略) 泰州分公司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5 | 关于泰 (略) 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6 | 关于泰 (略) 玻璃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
7 | 关 (略) (略) 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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