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 (略) 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浙 (略) 件有限公司计划投资4000万元,选址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利 (略) 房4000平方米进行技改,计划新购置浸渗罐、清洗槽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预计项目建成后,新增抛丸和金属浸渗工艺,全厂年产车用干燥器、真空泵380万套的生产能力保持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500m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 (略) 示: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规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略) 址方向 | (略) 界距离 | |
经度 | 纬度 | ||||||||
1 | 董村 | 点击查看>> 90 | 点击查看>> 19 | 居民 | 20户 | 环境空气 | GB3095-2012 | 北侧 | 40m |
2 | 施家 | 点击查看>> 76 | 点击查看>> 89 | 居民 | 20户 | 西北侧 | 380m | ||
3 | 山岗 | 点击查看>> 96 | 点击查看>> 88 | 居民 | 10户 | 西侧 | 10m | ||
4 | 东岗头 | 点击查看>> 54 | 点击查看>> 71 | 居民 | 85户 | 南侧 | 4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技改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抛丸粉尘。
(2)废水:本技改项目不新增排放废水。
(3)噪声:主要为加工设备噪声。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桶、一般废包装材料、浸渗废液、槽渣、废滤芯等。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抛丸粉尘经滤筒式脉冲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厂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管;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采取相关噪声治理措施后, (略) 界外环境噪声贡献值分别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只要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 (略) 理,则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 (略) 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鉴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拟建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略) 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 (略) 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姜小兰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机构名称: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人:聊媛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略) 门:湖州 (略) (略)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 (略) 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浙 (略) 件有限公司计划投资4000万元,选址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利 (略) 房4000平方米进行技改,计划新购置浸渗罐、清洗槽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预计项目建成后,新增抛丸和金属浸渗工艺,全厂年产车用干燥器、真空泵380万套的生产能力保持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500m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 (略) 示: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规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略) 址方向 | (略) 界距离 | |
经度 | 纬度 | ||||||||
1 | 董村 | 点击查看>> 90 | 点击查看>> 19 | 居民 | 20户 | 环境空气 | GB3095-2012 | 北侧 | 40m |
2 | 施家 | 点击查看>> 76 | 点击查看>> 89 | 居民 | 20户 | 西北侧 | 380m | ||
3 | 山岗 | 点击查看>> 96 | 点击查看>> 88 | 居民 | 10户 | 西侧 | 10m | ||
4 | 东岗头 | 点击查看>> 54 | 点击查看>> 71 | 居民 | 85户 | 南侧 | 4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技改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抛丸粉尘。
(2)废水:本技改项目不新增排放废水。
(3)噪声:主要为加工设备噪声。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桶、一般废包装材料、浸渗废液、槽渣、废滤芯等。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抛丸粉尘经滤筒式脉冲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厂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管;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采取相关噪声治理措施后, (略) 界外环境噪声贡献值分别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只要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 (略) 理,则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 (略) 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鉴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拟建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略) 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 (略) 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姜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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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名称: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人:聊媛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略) 门:湖州 (略) (略)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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