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天160井场含油污泥临时储存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天160井场含油污泥临时储存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靖批复〔2022〕9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办理“ (略) (略) 涧16-11井场、天160井场、田21-19井场、于35-24井场四个含油污泥临时储存点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申请》收悉, (略)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靖边县新 (略) ,油泥暂存点占地约496m2,设计库容为150m3, (略) 在井场生产作业产生的含油污泥。建设内容主要为1座危险废物暂存点,暂存点设容积150m3的油泥临时收集贮存间、1个0.7m3的渗滤液收集池,总投资3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危废识别标志,危废暂存库按要求做地面防渗;设置围堰、导流槽;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加强危废存贮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二)健全对中转储存的污油泥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存储、转移台帐制度,落实信息化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该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暂存点的最大储存量不得大于40t,同时最长存储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四)污油泥企 (略) 理回用的,应委托有资质的 (略) 置,运输过程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将该 (略) 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 (略) 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榆林 (略) (略)

2022年2月23日

榆环靖批复〔2022〕9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办理“ (略) (略) 涧16-11井场、天160井场、田21-19井场、于35-24井场四个含油污泥临时储存点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申请》收悉, (略)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靖边县新 (略) ,油泥暂存点占地约496m2,设计库容为150m3, (略) 在井场生产作业产生的含油污泥。建设内容主要为1座危险废物暂存点,暂存点设容积150m3的油泥临时收集贮存间、1个0.7m3的渗滤液收集池,总投资3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危废识别标志,危废暂存库按要求做地面防渗;设置围堰、导流槽;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加强危废存贮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二)健全对中转储存的污油泥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存储、转移台帐制度,落实信息化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该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暂存点的最大储存量不得大于40t,同时最长存储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四)污油泥企 (略) 理回用的,应委托有资质的 (略) 置,运输过程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将该 (略) 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 (略) 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榆林 (略) (略)

2022年2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