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公告
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公告
克东县尚未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伴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有必要对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定级和评估基准地价。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实施方案》(黑发〔2020〕 (略) )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土地资源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中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省土地市场服务和监管体系,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克东县现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略) (略) )组织听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我单位拟举行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 (略) 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参加听证。
一、参加听证会须知
1、听证事项: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2、听证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听证会人员:农民代表、村民委员会代表、企业代表、乡镇政府代表,县政府代表、县政 (略) 门代表等;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 (略) 会知名人士等。
4、我局在听证会前10个工作日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在会前做好准备工作。
5、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6、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7、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克东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必要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克东 (略) 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克东 (略)
3、联系电话:0452-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克东 (略)
2022年3月28日
克东县尚未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伴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有必要对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定级和评估基准地价。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实施方案》(黑发〔2020〕 (略) )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土地资源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中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省土地市场服务和监管体系,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克东县现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略) (略) )组织听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我单位拟举行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 (略) 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参加听证。
一、参加听证会须知
1、听证事项: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2、听证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听证会人员:农民代表、村民委员会代表、企业代表、乡镇政府代表,县政府代表、县政 (略) 门代表等;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 (略) 会知名人士等。
4、我局在听证会前10个工作日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在会前做好准备工作。
5、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6、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7、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克东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克东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必要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克东 (略) 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克东 (略)
3、联系电话:0452-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克东 (略)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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