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润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都银矿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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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润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都银矿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 (略) 于都银矿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 (略) :

《关于转呈于都县发改委<关于恳请核准江西 (略) 于都银矿改扩建项目的请示>的请示》(赣市发改产业字〔2022〕 (略) )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西 (略) 于都银矿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 点击查看>> -09-03- 点击查看>> )。

项目单位为江西 (略) 。

二、建设地点:赣州市于都县葛坳乡三溪村,银坑镇河背村、窑前村、营下村、冷水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主体工程:包括牛形坝矿区新建混合井、主溜井、采矿工业场地、 (略) 等,柳木坑矿区利用现有盲斜井工程,通过改扩建,与牛形坝矿区联合开拓,开拓方式为竖井+斜井开拓,灯盏窝矿区新建露天采场;(2)辅助工程:包括新建废石场,对现有尾矿库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尾矿充填系统、炸药库等;(3)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公用设施包括完善供电、供水、行政及生活设施、 (略) 等,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设施、 (略) 理设施、噪声、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等。改扩建后形成年采选铅锌矿 点击查看>> 万吨生产规模。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按照建设绿色化智能化矿山要求,采用先进、高效采矿工艺和设备,强化节能节水监控,进一步提高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能效水平, (略) 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安全生产。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是赣(2020)于都县不动产权第02 (略) 、第02 (略) 、第02 (略) 。

八、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2年3月1722日

年月日

抄送:。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抄送: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22年3月23日印发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 (略) 于都银矿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 (略) :

《关于转呈于都县发改委<关于恳请核准江西 (略) 于都银矿改扩建项目的请示>的请示》(赣市发改产业字〔2022〕 (略) )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西 (略) 于都银矿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 点击查看>> -09-03- 点击查看>> )。

项目单位为江西 (略) 。

二、建设地点:赣州市于都县葛坳乡三溪村,银坑镇河背村、窑前村、营下村、冷水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主体工程:包括牛形坝矿区新建混合井、主溜井、采矿工业场地、 (略) 等,柳木坑矿区利用现有盲斜井工程,通过改扩建,与牛形坝矿区联合开拓,开拓方式为竖井+斜井开拓,灯盏窝矿区新建露天采场;(2)辅助工程:包括新建废石场,对现有尾矿库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尾矿充填系统、炸药库等;(3)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公用设施包括完善供电、供水、行政及生活设施、 (略) 等,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设施、 (略) 理设施、噪声、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等。改扩建后形成年采选铅锌矿 点击查看>> 万吨生产规模。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按照建设绿色化智能化矿山要求,采用先进、高效采矿工艺和设备,强化节能节水监控,进一步提高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能效水平, (略) 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安全生产。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是赣(2020)于都县不动产权第02 (略) 、第02 (略) 、第02 (略) 。

八、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2年3月1722日

年月日

抄送:。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抄送: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22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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