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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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告

墨玉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落 (略) 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略) 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 (略)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 (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治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田地 (略) 、 (略) 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和田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地农发〔2020〕5号)、和田地 (略) 下发的和田地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补助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三、补助标准: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正播籽粒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个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按年度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略)
主要负责人(局长):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2.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3.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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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 (略)
2022年01月30日

墨玉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落 (略) 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农机购置补贴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1〕 (略) )。
二、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 (略) 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产品补贴额度继续采取“定额+限比”方式确定。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按季度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略)
主要负责人(局长):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3.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3.墨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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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 (略)
2022年1月30日

墨玉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落 (略) 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机〔2020〕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0〕 (略) )。
二、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助标准: (略) 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类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按报废机型和类别确定,综合考虑我区实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 (略) 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确定,其他农机报废额按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单台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具体报废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执行; (略) 分补贴标准按当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按季度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略)
主要负责人(局长):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4.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3.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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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 (略)
2022年1月30日












墨玉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落 (略) 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1〕 (略) )、《 (略) (略) 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 (略) )、《关于印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农〔2018〕 (略) )
二、补助对象:草原禁牧补助和草原平衡奖励的发放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原平衡义务的牧民。
补贴条件:
一是必须承包到户(含联户)的草原;二是 (略) 门确认已经按规定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的草原。
三、补助标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共两项,一是草原禁牧每亩补助6元,二是草畜平衡(不超核定养殖数量)每亩奖励2.5元。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按年度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略)
主要负责人(局长):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2.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3.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墨玉 (略)
2022年01月30日









墨玉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落 (略) 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略) 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 (略)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 (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治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田地 (略) 、 (略) 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和田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地农发〔2020〕5号)、和田地 (略) 下发的和田地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补助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三、补助标准: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正播籽粒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个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按年度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略)
主要负责人(局长):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2.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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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墨玉 (略)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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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 (略)
2022年01月30日

墨玉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落 (略) 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农机购置补贴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1〕 (略) )。
二、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 (略) 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产品补贴额度继续采取“定额+限比”方式确定。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按季度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略)
主要负责人(局长):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3.墨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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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 (略)
2022年1月30日

墨玉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落 (略) 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机〔2020〕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0〕 (略) )。
二、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助标准: (略) 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类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按报废机型和类别确定,综合考虑我区实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 (略) 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确定,其他农机报废额按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单台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具体报废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执行; (略) 分补贴标准按当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按季度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略)
主要负责人(局长):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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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墨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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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墨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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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 (略)
2022年1月30日












墨玉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落 (略) 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1〕 (略) )、《 (略) (略) 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 (略) )、《关于印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农〔2018〕 (略) )
二、补助对象:草原禁牧补助和草原平衡奖励的发放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原平衡义务的牧民。
补贴条件:
一是必须承包到户(含联户)的草原;二是 (略) 门确认已经按规定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的草原。
三、补助标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共两项,一是草原禁牧每亩补助6元,二是草畜平衡(不超核定养殖数量)每亩奖励2.5元。
四、发放方式:银行卡
五、发放时限
按年度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 (略)
主要负责人(局长):联系电话:0903- 点击查看>>
经办人:联系电话:
2.墨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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