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雅艺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雅艺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3.5万吨钢管生产线项目 | 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 (略) (略) | (略) | 拟投资980万元, (略) 房及场地内,增加冷压(即冷轧)、退火、打磨、折弯、打孔、焊接、抛丸、喷塑、安装铆钉工序,新增两条喷塑生产线,新增冷压机(亦名冷轧机)、退火炉、磨床、行车、氨分解炉等设备,用于钢 (略) 理,并且为提高喷塑工作效率,建设单位拟增设抛丸机,同时,按部分顾客需求,部分钢管产品需要折弯、打孔、安装铆钉、 (略) 理,因此新增折弯、打孔、安装铆钉、焊接设备,最终, (略) 理完毕后,用于生产钢管 (略) 理(新增7000t/a喷塑钢管)、折弯、打孔、焊接、 (略) 理,全厂产能仍为3.5万吨钢管(其中喷塑钢管8000t/a)。本项目建 (略) 年产3.5万吨钢管(其中8000t/a需要喷塑)。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废气:冷轧油雾:收集后经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粉尘:全厂喷塑粉尘经 (略) 理后,各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5、DA006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粉尘:经过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8直接排放;二、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固废: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催化剂、喷淋废液、废灯管、沉渣、废分子筛、处理收集的废油:委托 (略) 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轧辊、金属废料、收集的粉尘、废钢丸、焊渣、废焊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 (略) 门清运填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3月29日
联 系 人:衢州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龙游 (略) 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3.5万吨钢管生产线项目 | 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 (略) (略) | (略) | 拟投资980万元, (略) 房及场地内,增加冷压(即冷轧)、退火、打磨、折弯、打孔、焊接、抛丸、喷塑、安装铆钉工序,新增两条喷塑生产线,新增冷压机(亦名冷轧机)、退火炉、磨床、行车、氨分解炉等设备,用于钢 (略) 理,并且为提高喷塑工作效率,建设单位拟增设抛丸机,同时,按部分顾客需求,部分钢管产品需要折弯、打孔、安装铆钉、 (略) 理,因此新增折弯、打孔、安装铆钉、焊接设备,最终, (略) 理完毕后,用于生产钢管 (略) 理(新增7000t/a喷塑钢管)、折弯、打孔、焊接、 (略) 理,全厂产能仍为3.5万吨钢管(其中喷塑钢管8000t/a)。本项目建 (略) 年产3.5万吨钢管(其中8000t/a需要喷塑)。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废气:冷轧油雾:收集后经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粉尘:全厂喷塑粉尘经 (略) 理后,各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5、DA006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粉尘:经过 (略) 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8直接排放;二、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固废: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催化剂、喷淋废液、废灯管、沉渣、废分子筛、处理收集的废油:委托 (略) 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轧辊、金属废料、收集的粉尘、废钢丸、焊渣、废焊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 (略) 门清运填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3月29日
联 系 人:衢州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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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龙游 (略) 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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