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三桥至国道G358道路(平南三桥至入园大道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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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三桥至国道G358道路(平南三桥至入园大道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南 (略) :

《平南三桥至国道 (略) (平南三桥至入园大道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 点击查看>> -48-01- 点击查看>> )位于 (略) ,路线基本由北往南走向,道路全长4.96km,其中K0+000至K2+ (略) (略) (略) 段,K2+358至K4+9 (略) 段。道路起点(桩号K0+000)与荔玉高速平南北连接线平 (略) 基处相接,途径小新屯,终点(桩号K4+960)与平南临江产业园至荔玉高速木圭连接线(三支线至新桥农场)工程相接。道路采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幅宽 点击查看>> 米,双向4车道,采用 (略) 面,全线设置中桥154米/2座,涵洞498米/26道,平 (略) 。

项目已取得平南 (略) 核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略) )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工程占地面积共 点击查看>> 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hm2,临时占地 点击查看>> hm2。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弃方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填方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借方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本工程 (略) 弃渣场、1处取 (略) 临时堆土场,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

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区域分布声环境 (略) ,工程已获得贵港市人 (略) (略) K0+000~K0+ (略) 基形式穿越平南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点击查看>> 域范围。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20万元,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3%。

二、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 (略) 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路线走向、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 (略) 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禁止人为破坏生态的行为;优化施工方案, (略) 段土石方平衡设计,最大限度利用开挖土石方;施工 (略) 段的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因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群众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靠近居民区等 (略) 段,采取临时围挡,加强洒水频次等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高压水枪,运输车辆驶离场区前对运输物料加盖篷布并冲洗干净车身、轮胎,严禁 (略) ,严禁运料散落。营 (略) 绿化、养护和清洁, (略) 况。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取土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场地的设置必须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施工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桥梁涵洞施工时须采用有效施工方式,严格控制各环节对水体的污染;严禁将弃油及施工弃渣、废水等向水体倾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 (略) 理后用作农肥。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工序,在靠近敏感点一侧采取设置活动式隔声吸声板等降噪措施,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营运期对沿线超标敏感建筑物采取换装隔声窗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 (略) 边界线周边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运 (略) 置,严禁随意弃置污染农田土壤;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置。营运期按有关 (略) 沿线的固体废弃 (略) 置工作。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门备案,加 (略) 门应急机构的日常演练。 (略) 段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 (略) 面径流双排水系统、警示牌和限速牌等措施,减小环境风险,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落实应急物资贮备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突发事故造成水体污染。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平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路线走向、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南 (略) :

《平南三桥至国道 (略) (平南三桥至入园大道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 点击查看>> -48-01- 点击查看>> )位于 (略) ,路线基本由北往南走向,道路全长4.96km,其中K0+000至K2+ (略) (略) (略) 段,K2+358至K4+9 (略) 段。道路起点(桩号K0+000)与荔玉高速平南北连接线平 (略) 基处相接,途径小新屯,终点(桩号K4+960)与平南临江产业园至荔玉高速木圭连接线(三支线至新桥农场)工程相接。道路采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幅宽 点击查看>> 米,双向4车道,采用 (略) 面,全线设置中桥154米/2座,涵洞498米/26道,平 (略) 。

项目已取得平南 (略) 核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点击查看>> (略) )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工程占地面积共 点击查看>> 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hm2,临时占地 点击查看>> hm2。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弃方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填方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借方 点击查看>> 万立方米。本工程 (略) 弃渣场、1处取 (略) 临时堆土场,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

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区域分布声环境 (略) ,工程已获得贵港市人 (略) (略) K0+000~K0+ (略) 基形式穿越平南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点击查看>> 域范围。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20万元,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3%。

二、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 (略) 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路线走向、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 (略) 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禁止人为破坏生态的行为;优化施工方案, (略) 段土石方平衡设计,最大限度利用开挖土石方;施工 (略) 段的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因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群众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靠近居民区等 (略) 段,采取临时围挡,加强洒水频次等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高压水枪,运输车辆驶离场区前对运输物料加盖篷布并冲洗干净车身、轮胎,严禁 (略) ,严禁运料散落。营 (略) 绿化、养护和清洁, (略) 况。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取土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场地的设置必须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施工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桥梁涵洞施工时须采用有效施工方式,严格控制各环节对水体的污染;严禁将弃油及施工弃渣、废水等向水体倾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 (略) 理后用作农肥。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工序,在靠近敏感点一侧采取设置活动式隔声吸声板等降噪措施,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营运期对沿线超标敏感建筑物采取换装隔声窗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 (略) 边界线周边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运 (略) 置,严禁随意弃置污染农田土壤;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置。营运期按有关 (略) 沿线的固体废弃 (略) 置工作。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门备案,加 (略) 门应急机构的日常演练。 (略) 段两侧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 (略) 面径流双排水系统、警示牌和限速牌等措施,减小环境风险,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落实应急物资贮备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突发事故造成水体污染。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平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路线走向、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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