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环保局拟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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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环保局拟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传 真:0591— 点击查看>>

  邮 编: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福州市 (略) (略) 台江 (略) 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福建美 (略) 台江门诊

福州市 (略) (略) 南星商城A楼

福建美 (略)

福州市台江 (略) 站

(1)建设性质:新建

(2)总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3)建设面积:5643m2

(4)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主要经营范围为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针灸推拿专业)、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影像科、体检科等。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配套建设了医 (略) 理设施和消毒装置, (略) 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外机等设备,设备设置合理并采取综合减振、降噪措施,噪声经监测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并委托 (略) 置。其他生活垃圾由物业统一清运。

4、废气:医疗垃圾暂存间设置紫外消毒,加强通风换气,减少异味。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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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059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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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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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福建美 (略) 台江门诊

福州市 (略) (略) 南星商城A楼

福建美 (略)

福州市台江 (略) 站

(1)建设性质:新建

(2)总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3)建设面积:5643m2

(4)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主要经营范围为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针灸推拿专业)、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影像科、体检科等。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配套建设了医 (略) 理设施和消毒装置, (略) 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外机等设备,设备设置合理并采取综合减振、降噪措施,噪声经监测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并委托 (略) 置。其他生活垃圾由物业统一清运。

4、废气:医疗垃圾暂存间设置紫外消毒,加强通风换气,减少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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