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流域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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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流域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圣 (略) 受吉木萨尔县 (略) 委托,承担新疆·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流域规划(修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 (略) 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新疆·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流域规划(修编)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吉木萨尔县境内的吾塘沟流域,位于吉木萨尔县城以南33km的泉子街镇和二工乡境内,地理位置介于东经 89°05′~89°18′,北纬 43°35′~44°02′之间。流域东西宽约6.2km,南北长约 47km,河流全长 40km,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km2。

(3)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 2019 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 2025年,规划远期水平年2035年。

(4)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包括干支流防洪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大水工程规划(吾塘沟水库、吾塘沟引调水工程)等。

(5)规划任务: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对流域控制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沙化土地整治、进一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控制流域在开发过程中各污染源排放不影响水质保护目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吉木萨尔县 (略)

联系人:赵超 点击查看>>

地址:吉木萨 (略) 9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圣 (略)

联系人:陈万熔 点击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略) 凤 (略) 楼1801

邮编: @@@ 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内容的建议;

(二)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征求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 点击查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中圣 (略) 受吉木萨尔县 (略) 委托,承担新疆·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流域规划(修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 (略) 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新疆·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流域规划(修编)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吉木萨尔县境内的吾塘沟流域,位于吉木萨尔县城以南33km的泉子街镇和二工乡境内,地理位置介于东经 89°05′~89°18′,北纬 43°35′~44°02′之间。流域东西宽约6.2km,南北长约 47km,河流全长 40km,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km2。

(3)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 2019 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 2025年,规划远期水平年2035年。

(4)规划内容:本次规划包括干支流防洪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大水工程规划(吾塘沟水库、吾塘沟引调水工程)等。

(5)规划任务: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对流域控制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沙化土地整治、进一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控制流域在开发过程中各污染源排放不影响水质保护目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吉木萨尔县 (略)

联系人:赵超 点击查看>>

地址:吉木萨 (略) 9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圣 (略)

联系人:陈万熔 点击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略) 凤 (略) 楼1801

邮编: @@@ 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内容的建议;

(二)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征求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 点击查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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