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安县丁当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隆安县丁当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查看>> 当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隆安县 点击查看>> 当镇2022年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 点击查看>> 当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点击查看>> 当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隆安县 点击查看>> 当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 (略) )和《南宁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略) 发〔2021〕 (略) )以及《隆安 (略) (略) 关于印发隆安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方式
(一)补贴对象
补贴 (略) 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镇人民政府、 (略) (略) 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镇人民政府、 (略) (略) 门应及时 (略) 罚农户名单,以便确定补贴对象时排除这些农户。
镇人民政府及各村(居)应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配合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查,弄虚作假,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的,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二)补贴范围和依据
补贴范围为由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和国有农场职工承包本场的耕地。其中,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但因各种原因未确权登记的耕地,仍可按原计税面积为基本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
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1年以上地块、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属于补贴范围。
农 (略) 种植的作物应当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才能给予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主要是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视情况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
农 (略) 种植的作物对耕地质量造成影响的,不能给予补贴,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主要是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
各级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 (略) (略) 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如农户对地块不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该地块应纳入不符合补贴范围。如抽查组抽查时发现地块未种植有农作物且没有明显的翻耕痕迹,则视该地块今年未种植农作物,应纳入不符合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按经审核确认的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亩平均补贴标准。全县补贴总面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按要求做好调查、统计、登记报 (略) 汇总。
(四)补贴发放方式
(略) 按照 (略) 提供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直接发放到农户或农场职工的“一卡通”账户。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全镇工作方案报镇政府审定
由 (略) 牵头, (略) 制定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各村(居)执行。
时间要求:镇级方案要求在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
(二)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和培训
镇人民政府印发工作方案后,及时组织 (略) (略) 召开全镇各村(居)工作布置会和开展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
时间要求:镇级会议和培训会要求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公示
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村(居)委会成立相应工作组,按规范要求进屯入户抽样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各村(居)委应及时组织各屯组农户按时申报、审核农户填报内容、确保农户申报真实性,同时将收集到的农户申报补贴面积和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上报 (略) 。村级负责对本村申报数据做好登记、审核、核实等工作,确保提交到镇级数据的准确性。 (略) 核实后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经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屯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 (略) 有信息至 (略) (略) ,同时上报纸质文件呈 (略) (略) 审核。
时间要求: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
(四)开展镇级审核
镇人民政府在各村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基本结束, (略) 信息录入完成后,镇人民政府组 (略) 、村干、 (略) 、 (略) 等组建工作组开展镇级审核。每个村随机抽取1- (略) 进行核查, (略) 随机抽查 5-20户,抽查到的农户再随机抽取1-5个田垌进行核查。如果有的农户没空参与核查的,可委托熟悉本户田块的农户代为核查指认。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时间要求: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
(五)配合县级开展审核。
县级核查工作组到我镇开展县级审核时,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接和工作安排,按县级要求做好核查工作的安排。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时间要求: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六)及时上报补贴面积
经过镇级、县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汇总好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并上报给 (略) 审定。
时间要求:2022年5月18日前完成。
(七)对批复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公告。
镇人民政府根据 (略) (略) 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以村组为单位,对补贴标准、对所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名单、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在村内屯内给予公告,公告期7天。要确保公告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时间要求: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
(八)补贴资金发放
对以上公示(告)无异议后, (略) 门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或农场职工的“一卡通”账户。
时间要求: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九)项目总结、材料归档、绩效评价、有关材料报送
1.完成补贴资金放发后,镇人民政府应将本辖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 (略) 。
2.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由 (略) 牵头,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 (略) 。
3.完善档案管理。 (略) 、 (略) 要于2022年6月20日前收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居)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镇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三、工作要求
(一) (略) 位,认真履行职责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 (略) 位,积极组织安排 (略) 、 (略) 及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共同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能按时完成,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略) 、 (略) (略) 门,按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工协作,加强对各村(居)推进工作的指导,积极帮助各村(居)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加强培训和指导
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熟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及时对 (略) 补贴网络(升级)软件操作的培训,让相关工作人员尽快掌握软件操作方法,使负责信息系统操作的人员,能在系统中熟练进行补贴农户信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传、上报等操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
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 (略) 会各方面特 (略) 群众的沟通交流。并设立、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镇监督电话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设立。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四)按照规范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1.严格按照要求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获得补贴的耕地范围,认真、细致登记、核实补贴面积和计算补贴资金。
2.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3.严格执行相关报批制度。
4.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五)加强监督检查
在项目实施中, (略) 、 (略) 要深入村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要深入村屯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范围,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
(六)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各村(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略) 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 (略) ,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 (略) 。为加强对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镇政府成立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成员 (略) 、 (略) 、 (略) 、镇乡村建 (略) 、各村(居)领导担任。各村(居)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1.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实施全面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培训、组织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有关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补贴资金的发放,负责本镇补贴工作总结、汇总上报等。
2. (略) 门。 (略) 负责制定本辖区年度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工作,向 (略) 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认真做好有关信访受理、总结工作;对因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 (略) 门处罚的农户,及时将名单通报给镇人民政府; (略) 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3. (略) 门。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 (略) 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配 (略) 门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4. (略) 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既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共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协助 (略) (略) 做好工作经费安排,及时将工作经费安排到各村(居)、 (略) 门。
附件:2022年 点击查看>> 当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2年 点击查看>> 当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卢平财镇党委书记
点击查看>> 焕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安福镇人大主席
李修聪 镇党委副书记
黄业福镇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员: 点击查看>> 俊龙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登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小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戴金兰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苏盛亮 镇党委委员、 (略) 长
李家烈 镇政府副镇长
点击查看>> 艺文 镇政府副镇长
黄瑞柏 镇党政办主任
马桂美 (略) 站长
点击查看>> 文理 镇乡村建 (略) 主任
梁保坚 (略) 长
张少专 (略) 区支书、社区主任
黎有宁 镇俭安村支书、村委主任
林青梅 镇英敏村支书、村委主任
隆政远 镇乔联村支书、村委主任
韦忠学 镇红阳村支书、村委主任
黄学辉 镇华岳村支书、村委主任
马朝祖 镇定坤村支书、村委主任
卢忠余 镇保湾村支书、村委主任
卢子合 镇森岭村支书、村委主任
彭月平 镇白马村支书、村委主任
马妹丽 镇联合村支书、村委主任
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 (略)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桂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上报等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组织项目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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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 点击查看>> 当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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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7日
隆安县 点击查看>> 当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 (略) )和《南宁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略) 发〔2021〕 (略) )以及《隆安 (略) (略) 关于印发隆安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方式
(一)补贴对象
补贴 (略) 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镇人民政府、 (略) (略) 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镇人民政府、 (略) (略) 门应及时 (略) 罚农户名单,以便确定补贴对象时排除这些农户。
镇人民政府及各村(居)应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配合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查,弄虚作假,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的,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二)补贴范围和依据
补贴范围为由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和国有农场职工承包本场的耕地。其中,农户承包的集体耕地,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但因各种原因未确权登记的耕地,仍可按原计税面积为基本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
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1年以上地块、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属于补贴范围。
农 (略) 种植的作物应当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才能给予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主要是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视情况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
农 (略) 种植的作物对耕地质量造成影响的,不能给予补贴,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主要是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
各级国有农场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 (略) (略) 门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如农户对地块不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该地块应纳入不符合补贴范围。如抽查组抽查时发现地块未种植有农作物且没有明显的翻耕痕迹,则视该地块今年未种植农作物,应纳入不符合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按经审核确认的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亩平均补贴标准。全县补贴总面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按要求做好调查、统计、登记报 (略) 汇总。
(四)补贴发放方式
(略) 按照 (略) 提供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直接发放到农户或农场职工的“一卡通”账户。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全镇工作方案报镇政府审定
由 (略) 牵头, (略) 制定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各村(居)执行。
时间要求:镇级方案要求在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
(二)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和培训
镇人民政府印发工作方案后,及时组织 (略) (略) 召开全镇各村(居)工作布置会和开展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
时间要求:镇级会议和培训会要求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和公示
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村(居)委会成立相应工作组,按规范要求进屯入户抽样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各村(居)委应及时组织各屯组农户按时申报、审核农户填报内容、确保农户申报真实性,同时将收集到的农户申报补贴面积和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上报 (略) 。村级负责对本村申报数据做好登记、审核、核实等工作,确保提交到镇级数据的准确性。 (略) 核实后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经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屯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 (略) 有信息至 (略) (略) ,同时上报纸质文件呈 (略) (略) 审核。
时间要求: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
(四)开展镇级审核
镇人民政府在各村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基本结束, (略) 信息录入完成后,镇人民政府组 (略) 、村干、 (略) 、 (略) 等组建工作组开展镇级审核。每个村随机抽取1- (略) 进行核查, (略) 随机抽查 5-20户,抽查到的农户再随机抽取1-5个田垌进行核查。如果有的农户没空参与核查的,可委托熟悉本户田块的农户代为核查指认。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时间要求: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
(五)配合县级开展审核。
县级核查工作组到我镇开展县级审核时,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接和工作安排,按县级要求做好核查工作的安排。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时间要求: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六)及时上报补贴面积
经过镇级、县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汇总好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并上报给 (略) 审定。
时间要求:2022年5月18日前完成。
(七)对批复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公告。
镇人民政府根据 (略) (略) 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以村组为单位,对补贴标准、对所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名单、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在村内屯内给予公告,公告期7天。要确保公告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时间要求: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
(八)补贴资金发放
对以上公示(告)无异议后, (略) 门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或农场职工的“一卡通”账户。
时间要求: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九)项目总结、材料归档、绩效评价、有关材料报送
1.完成补贴资金放发后,镇人民政府应将本辖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 (略) 。
2.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由 (略) 牵头,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 (略) 。
3.完善档案管理。 (略) 、 (略) 要于2022年6月20日前收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居)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镇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三、工作要求
(一) (略) 位,认真履行职责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 (略) 位,积极组织安排 (略) 、 (略) 及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共同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能按时完成,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略) 、 (略) (略) 门,按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工协作,加强对各村(居)推进工作的指导,积极帮助各村(居)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加强培训和指导
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熟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及时对 (略) 补贴网络(升级)软件操作的培训,让相关工作人员尽快掌握软件操作方法,使负责信息系统操作的人员,能在系统中熟练进行补贴农户信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传、上报等操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
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 (略) 会各方面特 (略) 群众的沟通交流。并设立、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镇监督电话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设立。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四)按照规范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1.严格按照要求确认应获得补贴的农户、获得补贴的耕地范围,认真、细致登记、核实补贴面积和计算补贴资金。
2.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3.严格执行相关报批制度。
4.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五)加强监督检查
在项目实施中, (略) 、 (略) 要深入村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要深入村屯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范围,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
(六)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各村(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略) 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 (略) ,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 (略) 。为加强对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镇政府成立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成员 (略) 、 (略) 、 (略) 、镇乡村建 (略) 、各村(居)领导担任。各村(居)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1.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实施全面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培训、组织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有关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补贴资金的发放,负责本镇补贴工作总结、汇总上报等。
2. (略) 门。 (略) 负责制定本辖区年度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工作,向 (略) 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认真做好有关信访受理、总结工作;对因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 (略) 门处罚的农户,及时将名单通报给镇人民政府; (略) 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3. (略) 门。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 (略) 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配 (略) 门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4. (略) 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既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合作,共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协助 (略) (略) 做好工作经费安排,及时将工作经费安排到各村(居)、 (略)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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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卢平财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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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黄安福镇人大主席
李修聪 镇党委副书记
黄业福镇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员: 点击查看>> 俊龙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登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小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戴金兰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苏盛亮 镇党委委员、 (略) 长
李家烈 镇政府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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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瑞柏 镇党政办主任
马桂美 (略) 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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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保坚 (略) 长
张少专 (略) 区支书、社区主任
黎有宁 镇俭安村支书、村委主任
林青梅 镇英敏村支书、村委主任
隆政远 镇乔联村支书、村委主任
韦忠学 镇红阳村支书、村委主任
黄学辉 镇华岳村支书、村委主任
马朝祖 镇定坤村支书、村委主任
卢忠余 镇保湾村支书、村委主任
卢子合 镇森岭村支书、村委主任
彭月平 镇白马村支书、村委主任
马妹丽 镇联合村支书、村委主任
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 (略)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桂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上报等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组织项目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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