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梧州市龙圩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梧州市龙 (略) 关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略)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广 (略) 年产3.2万吨岩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龙环管字〔2022〕8号 | 2022/2/30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示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梧州市龙 (略) 联系电话:0774- 点击查看>> 通信地址:龙圩区龙圩镇西南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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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梧州市龙 (略) 关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略)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广 (略) 年产3.2万吨岩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龙环管字〔2022〕8号 | 2022/2/30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示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梧州市龙 (略) 联系电话:0774- 点击查看>> 通信地址:龙圩区龙圩镇西南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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