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青海大通蔬菜智能育苗研发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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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青海大通蔬菜智能育苗研发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青海大通蔬菜智能育 (略) 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建设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新庄镇人民政府段志华

六、实施地点

新庄镇新庄村

七、实施期限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

根据项目建设区条件,建设现代化智能温室育苗基地 点击查看>> 平方米,采用节能型改良设计。

(二)建设内容

建设玻璃连栋温室1栋,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育苗温室主体为玻璃连栋温室,温室南北长 点击查看>> 米,11跨,东西长48米,檐高5.0米。顶部采用5毫米钢化玻璃覆盖,东、西和南侧墙体采用5-6A-5中空保温玻璃幕覆盖。 (略) 北侧预留一跨为设备区、仓储区、办公区,外墙体按照节能实体建筑设计(见图纸)。 (略) 理、自动移动喷灌机、配电设施、空气源热泵冬季采暖设施等,实现全年蔬菜种苗繁育生产。

安装内排水系统、接露引流系统、移动苗床系统、水处理系统、外遮阳系统、内遮阳保温系统(双层)、立面保温系统、内循环空气搅拌系统、自然通风系统(顶开窗)、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高压微雾降温加湿系统、配电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新庄村400万元、兰龙村300万元、硖门村300万元),配套资金5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后,以对外承包方式运营,3个村预计年增加集体收益 点击查看>> 万元。运营过程中可吸纳10人以上当地农民务工。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新庄、兰龙、硖门3个村集体, (略) 有农户,包括3个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

十二、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及运行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务工,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十三、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益 点击查看>> 万元(新庄村 点击查看>> 万元、兰龙村 点击查看>> 万元、硖门村 点击查看>> 万元)。覆盖新庄村农户695户3347人(建档立卡脱贫户40户133人,监测户1户4人)、兰龙村农户558户2789人(建档立卡脱贫户24户101人、监测户2户6人)、硖门村农户263户1224人(建档立卡脱贫户17户67人、监测户4户17人)。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 (略) ), (略) 、国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略) 、国家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新庄镇人民政府,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由新庄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承包、租赁、合作、合伙、合营及自营等运营方式。新庄镇人民政府与经营方签订协议,按协议分配收益。村集体收益按投资分别归新庄、兰龙、 (略) 有(新庄村占40%、兰龙村占30%、硖门村占30%村),村集体收益实行村财镇管。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新庄、兰龙、硖门3个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通过“二次分配”,将产业项目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项目经营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优先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2年3月31日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青海大通蔬菜智能育 (略) 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建设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新庄镇人民政府段志华

六、实施地点

新庄镇新庄村

七、实施期限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

根据项目建设区条件,建设现代化智能温室育苗基地 点击查看>> 平方米,采用节能型改良设计。

(二)建设内容

建设玻璃连栋温室1栋,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育苗温室主体为玻璃连栋温室,温室南北长 点击查看>> 米,11跨,东西长48米,檐高5.0米。顶部采用5毫米钢化玻璃覆盖,东、西和南侧墙体采用5-6A-5中空保温玻璃幕覆盖。 (略) 北侧预留一跨为设备区、仓储区、办公区,外墙体按照节能实体建筑设计(见图纸)。 (略) 理、自动移动喷灌机、配电设施、空气源热泵冬季采暖设施等,实现全年蔬菜种苗繁育生产。

安装内排水系统、接露引流系统、移动苗床系统、水处理系统、外遮阳系统、内遮阳保温系统(双层)、立面保温系统、内循环空气搅拌系统、自然通风系统(顶开窗)、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高压微雾降温加湿系统、配电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新庄村400万元、兰龙村300万元、硖门村300万元),配套资金5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后,以对外承包方式运营,3个村预计年增加集体收益 点击查看>> 万元。运营过程中可吸纳10人以上当地农民务工。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新庄、兰龙、硖门3个村集体, (略) 有农户,包括3个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

十二、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及运行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务工,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十三、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益 点击查看>> 万元(新庄村 点击查看>> 万元、兰龙村 点击查看>> 万元、硖门村 点击查看>> 万元)。覆盖新庄村农户695户3347人(建档立卡脱贫户40户133人,监测户1户4人)、兰龙村农户558户2789人(建档立卡脱贫户24户101人、监测户2户6人)、硖门村农户263户1224人(建档立卡脱贫户17户67人、监测户4户17人)。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 (略) ), (略) 、国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略) 、国家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新庄镇人民政府,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由新庄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承包、租赁、合作、合伙、合营及自营等运营方式。新庄镇人民政府与经营方签订协议,按协议分配收益。村集体收益按投资分别归新庄、兰龙、 (略) 有(新庄村占40%、兰龙村占30%、硖门村占30%村),村集体收益实行村财镇管。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新庄、兰龙、硖门3个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通过“二次分配”,将产业项目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项目经营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优先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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