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台州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羧基丁苯胶乳和1500吨表面施胶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LH331082-004/2022-12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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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台州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羧基丁苯胶乳和1500吨表面施胶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LH331082-004/2022-120937

台州 (略) :

你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吨羧基 点击查看>> 苯胶乳和1500吨表面施胶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位于浙江省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 (略) (略) , (略) 房进行生产,本项目用地 点击查看>> 亩,其中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预计2024年3月投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 点击查看>> 吨羧基 点击查看>> 苯胶乳和1500吨表面施胶剂的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 点击查看>> 万元(现价),工业增加值6171万元(现价)。

项目由台州市英 (略) 分析评估,我局于2022年2月22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评估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专家组于2022年3月7日对修改后的报告再次进行审核,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节能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9),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能效指南(2017年版)》和《临海市 (略)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 (略) )、《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事项的通知》(台发改能源〔2019〕 (略) )等文件精神, (略)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以及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基本准确适用,提出的有关 (略) 基本遵循节能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本项目消耗的能源品种主要是电力、热力和柴油。项目新增一台SCB14-630/20变压器,项目年用电量 点击查看>> 万千瓦时,年用热力 点击查看>> .36吉焦,年用柴油 点击查看>> 吨;年计入耗能工质的自来水 点击查看>> 万立方。以等价值折算(不计自来水等耗能工质),年综合能耗 点击查看>> 吨标煤;以当量值折算,年综合能耗 点击查看>> 吨标煤。 (略) 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用能品种选择合理,能源供应基本可靠。项目年新增用能量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四、项目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后,项目单位工业产值等价能耗0.06吨标煤/万元,2020可比单位工业产值等价能耗0.072吨标煤/万元,现行价单位工业增加值等价能耗0.358吨标煤/万元,2020可比单位工业增加值等价能耗0.427吨标煤/万元,低于浙江省“十四五”新上项目准入标准。

五、建议应当采取以下节能措施:

1、建议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优化节能设计方案;

2、建议在有条件的屋顶上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六、你公司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台州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吨羧基 点击查看>> 苯胶乳和1500吨表面施胶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要求组织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用能结构、主要用能工艺等进行调整,或者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水平10%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项目主要耗能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购,如有变更,其性能必须达到或优于设计标准。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公司应当组织节能验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 (略) 。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八、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临海市 (略)

2022年3月11日

项目代码:2112-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台州 (略) :

你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吨羧基 点击查看>> 苯胶乳和1500吨表面施胶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位于浙江省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 (略) (略) , (略) 房进行生产,本项目用地 点击查看>> 亩,其中新建建筑物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预计2024年3月投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 点击查看>> 吨羧基 点击查看>> 苯胶乳和1500吨表面施胶剂的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 点击查看>> 万元(现价),工业增加值6171万元(现价)。

项目由台州市英 (略) 分析评估,我局于2022年2月22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评估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专家组于2022年3月7日对修改后的报告再次进行审核,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节能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9),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能效指南(2017年版)》和《临海市 (略)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 (略) )、《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 (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事项的通知》(台发改能源〔2019〕 (略) )等文件精神, (略)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以及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基本准确适用,提出的有关 (略) 基本遵循节能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本项目消耗的能源品种主要是电力、热力和柴油。项目新增一台SCB14-630/20变压器,项目年用电量 点击查看>> 万千瓦时,年用热力 点击查看>> .36吉焦,年用柴油 点击查看>> 吨;年计入耗能工质的自来水 点击查看>> 万立方。以等价值折算(不计自来水等耗能工质),年综合能耗 点击查看>> 吨标煤;以当量值折算,年综合能耗 点击查看>> 吨标煤。 (略) 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用能品种选择合理,能源供应基本可靠。项目年新增用能量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四、项目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后,项目单位工业产值等价能耗0.06吨标煤/万元,2020可比单位工业产值等价能耗0.072吨标煤/万元,现行价单位工业增加值等价能耗0.358吨标煤/万元,2020可比单位工业增加值等价能耗0.427吨标煤/万元,低于浙江省“十四五”新上项目准入标准。

五、建议应当采取以下节能措施:

1、建议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优化节能设计方案;

2、建议在有条件的屋顶上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六、你公司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台州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吨羧基 点击查看>> 苯胶乳和1500吨表面施胶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要求组织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用能结构、主要用能工艺等进行调整,或者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水平10%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项目主要耗能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购,如有变更,其性能必须达到或优于设计标准。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公司应当组织节能验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 (略) 。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八、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临海市 (略)

2022年3月11日

项目代码:2112-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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