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2022-04-0109:02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2022-04-0109: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定市府河水系综合治理(二期)——黄花沟生态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1日---2022年0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府河水系综合治理(二期)——黄花沟生态设施综合提升工程 | (略) 城区 | 保定市 (略) (略) | 河北十环 (略) |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36万元, (略) 城区,中心地理位置起点坐标为东经:115度31分56秒 北纬:38度52分5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5度32分20秒 北纬:38度52分51秒。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黄花沟(瑞祥大 (略) 段北岸、明德街段南岸、东二环至东湖公园段),其中河道治理范围为东二环至东湖公园西侧河段,河道治理长度为658m。本工程规划总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工程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景观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水环境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其他设施工程等。 | 大气环境: 本次扩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1 月 13 日)、《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 18 条》(冀建安[2016]27 号)、《 (略) 关于印发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 1 号)、《河北省 2021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建质安函﹝2021﹞158 号等相关要求采取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通过采取以下抑尘措施后,可较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现场人员盥洗废水,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小。盥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 (略) (略) 理。因此,施工期产生 (略) 理后不会对项目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声环境: 为尽可能地减缓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此提出如下缓解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3) (略) 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可移动作业的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附近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4)对施工期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应搞好施工管理,减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对运输车辆限速,禁止车辆高速行驶和禁鸣喇叭。同时应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项目施工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环境: 为避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做到: (1)建筑垃圾外运应用苫布覆盖,严禁沿途遗洒, (略) (略) 线运行驶; (2)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应派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 (略) 回收利用。 (3)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区建筑垃圾的收集及转运工作,不得随意丢弃; (4)弃土应尽可能用于地面平整及绿化用土; (5)及时 (略) 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6)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施工中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质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定市府河水系综合治理(二期)——黄花沟生态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4月1日---2022年0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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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府河水系综合治理(二期)——黄花沟生态设施综合提升工程 | (略) 城区 | 保定市 (略) (略) | 河北十环 (略) |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36万元, (略) 城区,中心地理位置起点坐标为东经:115度31分56秒 北纬:38度52分5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5度32分20秒 北纬:38度52分51秒。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黄花沟(瑞祥大 (略) 段北岸、明德街段南岸、东二环至东湖公园段),其中河道治理范围为东二环至东湖公园西侧河段,河道治理长度为658m。本工程规划总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工程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景观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水环境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其他设施工程等。 | 大气环境: 本次扩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1 月 13 日)、《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 18 条》(冀建安[2016]27 号)、《 (略) 关于印发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 1 号)、《河北省 2021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建质安函﹝2021﹞158 号等相关要求采取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通过采取以下抑尘措施后,可较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现场人员盥洗废水,废水水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小。盥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 (略) (略) 理。因此,施工期产生 (略) 理后不会对项目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声环境: 为尽可能地减缓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此提出如下缓解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3) (略) 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可移动作业的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附近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4)对施工期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应搞好施工管理,减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对运输车辆限速,禁止车辆高速行驶和禁鸣喇叭。同时应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工作,从源头上减小噪声。项目施工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环境: 为避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做到: (1)建筑垃圾外运应用苫布覆盖,严禁沿途遗洒, (略) (略) 线运行驶; (2)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应派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 (略) 回收利用。 (3)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区建筑垃圾的收集及转运工作,不得随意丢弃; (4)弃土应尽可能用于地面平整及绿化用土; (5)及时 (略) 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6)加强教育,树立环保意识,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施工中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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