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留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调味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口留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调味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2.2万吨调味品项目

项目代码

211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 (略) 东侧

地理坐标

(115度34分 点击查看>> 秒,33度13分 点击查看>>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一、食品制造业;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其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点击查看>>

环保投资(万元)

57

环保投资占比(%)

0.46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点击查看>> .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 (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 (略) 路东侧、工业大道南侧;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出具的《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 (略) ),该园区的产业规划是医药化工行业、轻工纺织行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拟建项目为调味品制造业,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其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建设单位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允许入园投资协议,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

本项目与《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符合性分析:

表1-1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相关内容项目内容符合性分析(一)进一步优化开发 (略) 。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医药、食品企业和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 (略) ,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规划的居住区被工业区包围,应优先考虑调整;如客观上难以调整,必须在居住区上风向工业区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和卫生防护问题,居住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在饮用水源取水井半径30米范围内禁止新扩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半径6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距。严格控制开发区周边用地性质,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开发区内现有的天然水体应予以保留。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经 (略) 路东侧、工业大道南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源。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投资协议,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 利用和企业用水总控制,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并适时实施,切 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除医药、食品生产等有特殊需要的行业外,开发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 (略) 理厂尾水,其次采用地表水,不得开采使用深层和承压地下水。限期取缔关闭 开发区企业的自备水井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大的项目建设。项目用来来源市政供水,不开采地下水,项目生活污水由隔油池、 (略) 理,生产 (略) (略) 理达标后,均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三)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皖环函[2020] (略) ),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开发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文本中表1-2,本项目为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也不在表1- (略) 列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允许入园投资协议,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四)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内的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开发区生产和 (略) 进入 (略) (略) 理后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由隔油池、 (略) 理,生产 (略) (略) 理达标后,均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五)认真做好开发区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工作。本项目用地现为空地,用地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符合(六) (略) 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本项目生活 (略) 门处置,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符合(七)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监督企业遵守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符合

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拟建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范畴,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6日经太和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11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的产业政策。

2、选址及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阜阳市太和县经 (略) 路东侧、工业大道南侧(;根据企业于太和开发区签订的投资协议(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本项目使用地块东侧为空地;地块南侧为空地;地块西侧为空地, (略) 路;地块北侧为工业大道。项目西北280m为悦康药业 (略) (7-氨基头孢烷酸、头孢曲松粗品、头孢赛肟酸粗品、头孢呋辛酸粗品、头孢哌酮粗品、头孢他啶酸粗品、AE-活性脂、安噻肟 点击查看>> 酸三嗪酸、呋喃铵盐等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敏感目标,东北140m为安徽 (略) (医药中间体、药用甘油、油酸、硬脂脂酸生产与销售,植物油加工销售)敏感目标,无其他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因此周围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无制约性因素。

(略) 述,项目选址合理、周边环境相容性良好。

3、“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拟建项目位于太和县经 (略) 路东侧、工业大道南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在太和县的生态红线控制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阜阳2020年环境质量公报》, (略) 在区域基础污染物中PM10、PM2.5年均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他基础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PM10、PM2.5相关数据分析,干燥的冬、春和农村收割季节,颗粒物浓度会明显升高,夏季湿润多雨时其浓度则较低,超标情况一般出现在有风沙、扬尘或阴霾天气。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 (略) ),阜阳市从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调整等方面以及开展了工业炉窑专项整治、VOCS专项整治、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拟建项建成后,对各类废气污染源采取了有效措施,各类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相应要求,落实各污染物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以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此外项目评价范围内其他大气污染因子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限

拟建项目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拟建项目建成运 (略) 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料的选用和管理和利用、污染防治等多方面的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园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见下表。

表1-2 开发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

类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禁止类医药化工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规划环评提出轻工纺织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企业规划环评提出其他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规划环评提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 (略) 理厂正常运行太和经济 (略) 理厂接管要求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限制类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规划环评提出其他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

本项目主要从事调味品生产制造, (略) 列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

4、与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皖政发[2018] (略) )的符合性分析

表1-3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分类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三) (略)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国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且园区已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符合(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 (略) 运输。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五)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 (略) 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 (略) 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本项目属于工业园区新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十)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1000亿度以上。 (略) 用能源均为清洁能源符合(十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 (略) 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2.2万吨调味品项目

项目代码

211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侧、 (略) 东侧

地理坐标

(115度34分 点击查看>> 秒,33度13分 点击查看>>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一、食品制造业;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其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点击查看>>

环保投资(万元)

57

环保投资占比(%)

0.46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点击查看>> .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 (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 (略) 路东侧、工业大道南侧;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出具的《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 (略) ),该园区的产业规划是医药化工行业、轻工纺织行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拟建项目为调味品制造业,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其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建设单位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允许入园投资协议,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

本项目与《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符合性分析:

表1-1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相关内容项目内容符合性分析(一)进一步优化开发 (略) 。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医药、食品企业和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 (略) ,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规划的居住区被工业区包围,应优先考虑调整;如客观上难以调整,必须在居住区上风向工业区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和卫生防护问题,居住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在饮用水源取水井半径30米范围内禁止新扩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半径6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距。严格控制开发区周边用地性质,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开发区内现有的天然水体应予以保留。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经 (略) 路东侧、工业大道南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源。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投资协议,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 利用和企业用水总控制,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并适时实施,切 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除医药、食品生产等有特殊需要的行业外,开发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 (略) 理厂尾水,其次采用地表水,不得开采使用深层和承压地下水。限期取缔关闭 开发区企业的自备水井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大的项目建设。项目用来来源市政供水,不开采地下水,项目生活污水由隔油池、 (略) 理,生产 (略) (略) 理达标后,均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三)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皖环函[2020] (略) ),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开发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文本中表1-2,本项目为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也不在表1- (略) 列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允许入园投资协议,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四)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内的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开发区生产和 (略) 进入 (略) (略) 理后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由隔油池、 (略) 理,生产 (略) (略) 理达标后,均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五)认真做好开发区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工作。本项目用地现为空地,用地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符合(六) (略) 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本项目生活 (略) 门处置,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符合(七)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监督企业遵守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符合

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拟建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范畴,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6日经太和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11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的产业政策。

2、选址及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阜阳市太和县经 (略) 路东侧、工业大道南侧(;根据企业于太和开发区签订的投资协议(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本项目使用地块东侧为空地;地块南侧为空地;地块西侧为空地, (略) 路;地块北侧为工业大道。项目西北280m为悦康药业 (略) (7-氨基头孢烷酸、头孢曲松粗品、头孢赛肟酸粗品、头孢呋辛酸粗品、头孢哌酮粗品、头孢他啶酸粗品、AE-活性脂、安噻肟 点击查看>> 酸三嗪酸、呋喃铵盐等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敏感目标,东北140m为安徽 (略) (医药中间体、药用甘油、油酸、硬脂脂酸生产与销售,植物油加工销售)敏感目标,无其他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因此周围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无制约性因素。

(略) 述,项目选址合理、周边环境相容性良好。

3、“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拟建项目位于太和县经 (略) 路东侧、工业大道南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在太和县的生态红线控制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阜阳2020年环境质量公报》, (略) 在区域基础污染物中PM10、PM2.5年均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他基础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PM10、PM2.5相关数据分析,干燥的冬、春和农村收割季节,颗粒物浓度会明显升高,夏季湿润多雨时其浓度则较低,超标情况一般出现在有风沙、扬尘或阴霾天气。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 (略) ),阜阳市从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调整等方面以及开展了工业炉窑专项整治、VOCS专项整治、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拟建项建成后,对各类废气污染源采取了有效措施,各类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相应要求,落实各污染物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以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此外项目评价范围内其他大气污染因子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限

拟建项目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拟建项目建成运 (略) 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料的选用和管理和利用、污染防治等多方面的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园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见下表。

表1-2 开发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

类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禁止类医药化工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规划环评提出轻工纺织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企业规划环评提出其他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规划环评提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 (略) 理厂正常运行太和经济 (略) 理厂接管要求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限制类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规划环评提出其他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

本项目主要从事调味品生产制造, (略) 列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

4、与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皖政发[2018] (略) )的符合性分析

表1-3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分类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三) (略)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国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且园区已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符合(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 (略) 运输。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五)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 (略) 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 (略) 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本项目属于工业园区新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十)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1000亿度以上。 (略) 用能源均为清洁能源符合(十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 (略) 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