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正励信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东莞市正励信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正 (略) (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茶山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正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珠海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正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原厂址位于东莞市 (略) (略) (略) ,主要从事五金零件的加工生产,年生产五金零件200万件。项目于2018年8月委托重庆大润环 (略) 编制了《东莞市正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21日通过了东莞 (略) 审批同意,编号:东环建〔2018〕6430 号。由于项目喷漆、真空镀膜工序未投入运行,项目于2019年12月编制了《东莞市正 (略)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取得了《东莞市正 (略) (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截止目前,项目喷漆、真空镀膜工序一直未投入运行。项目于2020年4月3日进行了国家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国家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编号: 点击查看>> MA522YX36K001W。现由于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改扩建,具体如下:1、项目拟整体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超朗 (略) (略) (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略) (略) 坐标:北纬23°3" 点击查看>> ",东经 113°54" 点击查看>> "。项目迁建计划:2022年5月开始搬迁,2022年6月试运行,2022年7月正式投产。2、项目本次搬迁后拟取消喷漆、激光焊接等工序;3、项目扩建注塑机9台以及其他配套的相关设备,具体见表14。 迁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为4905m2,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表壳、表带、扳手等五金零件5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搅拌、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 (略) 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 (略) 理后高空排放;脱脂工序产生的少量二氧化氮、 点击查看>> 醛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一套 (略) 理后高空排放。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喷淋水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纯水浓水属于清洁下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研磨废水经收集 (略) 理能力 (略) 理;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一套“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水解酸化池+MBR氧化池+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二级RO反渗透” (略) 理后,80%的清水回用到清洗工序,剩余20%的浓水经收集 (略) 理能力 (略) 理,不外排;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莞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由预测结果表明, (略) 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居民住宅和新塘旧围村环 (略) 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喷淋水捞渣、废粉尘、废钢丸等一般固体废物 (略)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堆放点进 (略) 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RO膜、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含油金属碎屑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4-01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正 (略) (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茶山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正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珠海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正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原厂址位于东莞市 (略) (略) (略) ,主要从事五金零件的加工生产,年生产五金零件200万件。项目于2018年8月委托重庆大润环 (略) 编制了《东莞市正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21日通过了东莞 (略) 审批同意,编号:东环建〔2018〕6430 号。由于项目喷漆、真空镀膜工序未投入运行,项目于2019年12月编制了《东莞市正 (略)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取得了《东莞市正 (略) (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截止目前,项目喷漆、真空镀膜工序一直未投入运行。项目于2020年4月3日进行了国家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国家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编号: 点击查看>> MA522YX36K001W。现由于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改扩建,具体如下:1、项目拟整体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超朗 (略) (略) (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略) (略) 坐标:北纬23°3" 点击查看>> ",东经 113°54" 点击查看>> "。项目迁建计划:2022年5月开始搬迁,2022年6月试运行,2022年7月正式投产。2、项目本次搬迁后拟取消喷漆、激光焊接等工序;3、项目扩建注塑机9台以及其他配套的相关设备,具体见表14。 迁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为4905m2,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表壳、表带、扳手等五金零件5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搅拌、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 (略) 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 (略) 理后高空排放;脱脂工序产生的少量二氧化氮、 点击查看>> 醛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一套 (略) 理后高空排放。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喷淋水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纯水浓水属于清洁下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研磨废水经收集 (略) 理能力 (略) 理;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一套“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水解酸化池+MBR氧化池+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二级RO反渗透” (略) 理后,80%的清水回用到清洗工序,剩余20%的浓水经收集 (略) 理能力 (略) 理,不外排;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莞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由预测结果表明, (略) 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居民住宅和新塘旧围村环 (略) 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喷淋水捞渣、废粉尘、废钢丸等一般固体废物 (略)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堆放点进 (略) 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RO膜、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含油金属碎屑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4-01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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