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4日作出的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4日作出的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21日——2022年1 (略) 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德令哈 (略) (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西生审 〔2022〕 (略) | 2022-1-25 | |
2 | 西生审 〔2022〕 (略) | 2022-1-25 | |
3 | 西生审 〔2022〕 (略) | 2022-1-25 | |
4 | 西生审 〔2022〕 (略) | 2022-1-2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21日——2022年1 (略) 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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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西生审 〔2022〕 (略) | 2022-1-25 | |
2 | 西生审 〔2022〕 (略) | 2022-1-25 | |
3 | 西生审 〔2022〕 (略) | 2022-1-25 | |
4 | 西生审 〔2022〕 (略) | 20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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