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关于同意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银审服(环)函发〔2022〕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3月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3.86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建设期土石总挖方7.42万m3,总填方 5.79万m3,综合利用方1.63万m3 (略)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预留场地区场地平整用土。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点击查看>> .73万元。项目已于2020 年5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实施水保措施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采取的工程措施有土地整治、铺砌植草砖、节水灌溉设施;植物措施有园林式绿化、种草;临时措施有洒水抑尘、彩钢板围挡、防尘网苫盖。
(三)优化建(构)布置和工艺,减少影响
(略) 上,各建构筑物布置要紧凑合理,场外交通便利。竖向布置充分结合地形考虑,采用平坡式布置,减少土石方工程量。施工营地 (略)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场地,不新增占地。 (略) 要充分 (略) 或永临结合布设,控制水土流失影响。
(四)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要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弃土、弃石、弃渣应分类堆放。外借土石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
(五)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植物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临时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独立费6.02万元,基本预备费0.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86万元。
(六)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地方 (略) 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收后到 (略) 进行备案。
附件:《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银川市审 (略)
2022年3月30日
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属新建项目。2019年8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审发〔2019〕 (略) 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略) 审判综合楼1座、 (略) 审判楼1座、门房2座、 (略) 1座、安检室1座、辅助综合用房,及其它室外配套附属设施等。
项目总占地3.86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建设期土石总挖方7.42万m3,总填方5.79万m3,综合利用方1.63万m3 (略)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预留场地区场地平整用土。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点击查看>> .73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5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年平均气温9.0℃、多年平均降水量202mm、平均风速2.1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银川市审 (略) 于2022年3月3日主持召开了《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 (略) 、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选址制约因素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86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86hm2,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 点击查看>> 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 (略)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 (略) 。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主体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50hm2,铺砌植草砖1632m2,节水灌溉设施1.34hm2;
植物措施:园林式绿化0.93hm2,种草0.57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3120m3,彩钢板围挡1326m,防尘网苫盖6380m2。
七、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植物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临时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独立费6.02万元,基本预备费0.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86万元。
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复核土石方量及流向等内容;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复核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复核水保措施工程量和总投资;
5、完善水土 (略) 等相关图件。
(略) 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
2022年3月3日
银审服(环)函发〔2022〕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3月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3.86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建设期土石总挖方7.42万m3,总填方 5.79万m3,综合利用方1.63万m3 (略)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预留场地区场地平整用土。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点击查看>> .73万元。项目已于2020 年5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实施水保措施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采取的工程措施有土地整治、铺砌植草砖、节水灌溉设施;植物措施有园林式绿化、种草;临时措施有洒水抑尘、彩钢板围挡、防尘网苫盖。
(三)优化建(构)布置和工艺,减少影响
(略) 上,各建构筑物布置要紧凑合理,场外交通便利。竖向布置充分结合地形考虑,采用平坡式布置,减少土石方工程量。施工营地 (略)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场地,不新增占地。 (略) 要充分 (略) 或永临结合布设,控制水土流失影响。
(四)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要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弃土、弃石、弃渣应分类堆放。外借土石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
(五)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植物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临时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独立费6.02万元,基本预备费0.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86万元。
(六)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地方 (略) 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收后到 (略) 进行备案。
附件:《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银川市审 (略)
2022年3月30日
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属新建项目。2019年8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审发〔2019〕 (略) 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略) 审判综合楼1座、 (略) 审判楼1座、门房2座、 (略) 1座、安检室1座、辅助综合用房,及其它室外配套附属设施等。
项目总占地3.86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建设期土石总挖方7.42万m3,总填方5.79万m3,综合利用方1.63万m3 (略)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预留场地区场地平整用土。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点击查看>> .73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5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年平均气温9.0℃、多年平均降水量202mm、平均风速2.1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银川市审 (略) 于2022年3月3日主持召开了《宁夏 (略) 审判法庭及辅助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 (略) 、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选址制约因素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86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86hm2,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 点击查看>> 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 (略)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 (略) 。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主体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50hm2,铺砌植草砖1632m2,节水灌溉设施1.34hm2;
植物措施:园林式绿化0.93hm2,种草0.57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3120m3,彩钢板围挡1326m,防尘网苫盖6380m2。
七、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植物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临时措施 点击查看>> 万元、独立费6.02万元,基本预备费0.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86万元。
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复核土石方量及流向等内容;
2、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复核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复核水保措施工程量和总投资;
5、完善水土 (略) 等相关图件。
(略) 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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