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港润水务有限公司年陡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746755290/201903-00010
关于马鞍山港润水务有限公司年陡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746755290/201903-00010
马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马 (略) (略) 取水许可证的报告》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有关附件材料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马 (略) (略) 位于年陡镇公元村。根据《马 (略) (略)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同 (略) 取水水源为青山河芜湖马鞍山保留区地表水,取水口位于青山河东岸上港(东经118°31′14″,北纬31°24′33″),水厂设计取水规模0.5万m3/d,年取水量180万m3,最大取水流量为0.57m3/s。
二、本 (略) 区内退水, (略) (略)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污 (略) (略) 区绿化, (略) 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当涂 (略) 理厂,无外排。
三、本项目取水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加强设施维护管理和校验,保证正常运行、计量准确,并按要求将计量设施接入取水在线远程监测系统。
四、项目取水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你 (略) 报送取水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 (略) 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五、若本项目取水水源或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标的、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六、工程运行后,应于每年 (略) 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等工作,配合 (略) 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此复。
附件:取水许可申请书
2018年7月20日
马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马 (略) (略) 取水许可证的报告》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有关附件材料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马 (略) (略) 位于年陡镇公元村。根据《马 (略) (略)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同 (略) 取水水源为青山河芜湖马鞍山保留区地表水,取水口位于青山河东岸上港(东经118°31′14″,北纬31°24′33″),水厂设计取水规模0.5万m3/d,年取水量180万m3,最大取水流量为0.57m3/s。
二、本 (略) 区内退水, (略) (略)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污 (略) (略) 区绿化, (略) 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当涂 (略) 理厂,无外排。
三、本项目取水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加强设施维护管理和校验,保证正常运行、计量准确,并按要求将计量设施接入取水在线远程监测系统。
四、项目取水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你 (略) 报送取水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 (略) 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五、若本项目取水水源或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标的、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六、工程运行后,应于每年 (略) 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等工作,配合 (略) 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此复。
附件:取水许可申请书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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