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鑫苗肥业有限公司转鼓造粒复合肥生产线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锦州鑫苗肥业有限公司转鼓造粒复合肥生产线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6- 点击查看>>
传真:0416-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北镇市公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转鼓造粒复合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北环审[2022] (略) | 2022年4月1日 |
2 | 北镇市宏伟 (略) 年产40万双鞋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北环审[2022] (略) | 2022年4月1日 |
填表人:白金忠 处室意见:同意
时 间:2022年4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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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转鼓造粒复合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北环审[2022] (略) | 2022年4月1日 |
2 | 北镇市宏伟 (略) 年产40万双鞋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北环审[2022] (略) | 2022年4月1日 |
填表人:白金忠 处室意见:同意
时 间: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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