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汤环罚决字〔2022〕7号
汤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汤环罚决字〔2022〕7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河 (略) 有限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44G
地址:汤阴县韩庄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林宜群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1年11月20日, (略) (略) 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略) 竖炉二氧化硫全流程标定通入33ppm 点击查看>> mg/m3的标气响应仅为 点击查看>> ppm 点击查看>> mg/m3,量程漂移为 点击查看>> %,不足70%。 (略) 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5-2017》中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当满量程≥100u mol/mol(286mg/m3)时,示值误差不超过±5%(标准气体标称值)。你公司满量程为100u mol/mol,二氧化硫示值误差为(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显然二氧化硫示值误差不在±5%区间内,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 (略) 竖炉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 (略) 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 (略) 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 (略) 生 (略) 门规定”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1、汤阴 (略) 调查询问笔录;2、汤阴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3、 (略) 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及被询问人身份证、安环委办督字[2022]4号、安环文[2021] (略)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复印件;4、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2022年3月 21日送达了《汤阴 (略) (略) 罚事先告知书》(汤环罚听告字〔2022〕5号), (略) 享有陈述、申辩权力及听证权力,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力和听证权力。
二、 (略) 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 (略) 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河南省生 (略) 罚裁量基准》表二大气污 (略) 8处罚裁量基准表计算, (略) 罚款金额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元整(¥128, 点击查看>> )。
经集体研究, (略) 1号竖炉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 (略) 理决定:
1.责令你公司按照汤阴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汤环责改字[2021]1- (略) )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 (略) 以人民币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元整(¥128, 点击查看>> )的罚款。
三、 (略) 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 (略) 国库股(开户名称: (略) 国库股; (略) : 点击查看>> ;代办银行:中国农 (略) 支行)。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汤阴 (略) 809房间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报送汤阴 (略) 828房间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 (略) 罚决定,可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的执行。
汤阴 (略)
2022年4月1日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河 (略) 有限公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44G
地址:汤阴县韩庄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林宜群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1年11月20日, (略) (略) 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略) 竖炉二氧化硫全流程标定通入33ppm 点击查看>> mg/m3的标气响应仅为 点击查看>> ppm 点击查看>> mg/m3,量程漂移为 点击查看>> %,不足70%。 (略) 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5-2017》中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当满量程≥100u mol/mol(286mg/m3)时,示值误差不超过±5%(标准气体标称值)。你公司满量程为100u mol/mol,二氧化硫示值误差为(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显然二氧化硫示值误差不在±5%区间内,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 (略) 竖炉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 (略) 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 (略) 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 (略) 生 (略) 门规定”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1、汤阴 (略) 调查询问笔录;2、汤阴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3、 (略) 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及被询问人身份证、安环委办督字[2022]4号、安环文[2021] (略)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复印件;4、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2022年3月 21日送达了《汤阴 (略) (略) 罚事先告知书》(汤环罚听告字〔2022〕5号), (略) 享有陈述、申辩权力及听证权力,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力和听证权力。
二、 (略) 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 (略) 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河南省生 (略) 罚裁量基准》表二大气污 (略) 8处罚裁量基准表计算, (略) 罚款金额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元整(¥128, 点击查看>> )。
经集体研究, (略) 1号竖炉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 (略) 理决定:
1.责令你公司按照汤阴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汤环责改字[2021]1- (略) )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 (略) 以人民币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元整(¥128, 点击查看>> )的罚款。
三、 (略) 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 (略) 国库股(开户名称: (略) 国库股; (略) : 点击查看>> ;代办银行:中国农 (略) 支行)。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汤阴 (略) 809房间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报送汤阴 (略) 828房间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 (略) 罚决定,可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的执行。
汤阴 (略)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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