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通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吨标识标牌、发光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结果的公告
关于温州通铭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吨标识标牌、发光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结果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 (略) 年产7吨标识标牌、发光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文号:温环平建〔2022〕 (略) 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批文链接: | |
文件名称:关于 (略) 年产7吨标识标牌、发光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文号:温环平建〔2022〕 (略) 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批文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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