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19.7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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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19.7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

建设单位

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铜陵经济技 (略) 园区皖江 (略) 交叉口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铜陵经济技 (略) 园区皖江 (略) 交叉口,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3条醇酸树脂生产线、1条不饱和聚酯树脂UP生产线和2条油性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形成年产6.06万吨合成树脂的生产能力。二期项目建设1条PUR树脂生产线、2条不饱和聚酯树脂UP生产线(含1条小型量产生产线)、2条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线(含1条小型量产生产线)、3条油性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含1条小型量产生产线)、2条氨基树脂生产线(含1条小型量产生产线)、1条 点击查看>> 烯酸乳液树脂生产线、1条小型量产环氧 点击查看>> 烯酸酯树脂生产线、1条小型量产 点击查看>> 烯基树脂生产线和1条小型量产氟碳树脂生产线,形成年产3.24万吨合成树脂的生产能力。三期项目建设2条醇酸树脂生产线、1条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线、2条油性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2条氟碳树脂生产线、2条环氧树脂生产线、1条 点击查看>> 烯酸乳液树脂生产线、1条聚酯多元醇生产线、1条酚醛树脂生产线、1条小型量产纯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和4条小型量产齐聚物生产线,形成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550万元。项目已通过经开 (略) 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采取分类收集、 (略) 置措施,产生废气的生产工序应采取自动化、密闭化和连续化设施。

1.醇酸树脂生产线酯化、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PUR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不饱和聚酯树脂UP生产线液体聚合、调整、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线聚合、中和、转水、链延长、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油性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基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加热回流、醚化脱水、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环氧树脂生产线搅拌、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点击查看>> 烯酸乳液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聚酯多元醇生产线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酚醛树脂生产线酯化缩聚、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环氧 点击查看>> 烯酸酯树脂生产线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纯 点击查看>> 烯酸酯树酯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齐聚物生产线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点击查看>> 烯基树脂生产线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各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分别收集后,排入RTO焚烧炉,经焚烧炉焚烧+ (略) 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氟碳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聚合、泄压、稀释、抽真空、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TO焚烧炉焚烧+急冷+ (略) 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各生产线粉状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各经一套 (略) 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DA006)排放。

4.危废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 (略) 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5.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6. (略) 理站恶臭单元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经碱喷淋+二级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5.危废库、 (略) 、公共综合间分析室、 (略) 化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各经一套二级活性 (略) 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DA011、DA012、DA013)排放。

6.RTO及TO焚烧炉焚烧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和表5排放限值要求;危废焚烧炉技术指标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标准,危废焚烧炉焚烧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表5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限值要求;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其他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 点击查看>> 苯、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等污染物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中要求,其他 (略) 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需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 (略) 理,废水收集管线采取可视化、明管化设置。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蒸汽冷凝水优先回用于纯水制备系统、TO焚烧炉及危废焚烧炉急冷系统和循环冷却系统, (略) (略) 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醇酸树脂及酚醛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酯化废水、不饱和聚酯树脂UP和聚酯多元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聚合废水、氨基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醚化废水、检测废液等高浓度有机废水送入危废 (略) 理;碱喷淋废水、水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略) 理)、循环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 (略) (略) 理站,经格栅+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曝气+生物沉淀+ (略) 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 (略) 理厂接管要求。

(四)落实固 (略) 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 (略) 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溶剂送入危废 (略) 理。过滤废渣、危废焚烧炉炉渣、危废焚烧炉飞灰、检测废渣、废滤袋滤芯、废包装袋包装桶、物化污泥、不合格树脂、除尘器收尘、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厂内 (略) 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生化污 (略) 置。纯水制备废滤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 (略) (略) 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应标准。

(六)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原料罐区、成品罐区、高浓度废水罐区、危废暂存间、 点击查看>> 类仓库、废气焚烧炉、危废焚烧炉、 (略) 理站、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氮气罐区、消防泵房、备料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库、 点击查看>> 类仓库、 点击查看>> 类仓库、锅炉房、公共综合间、雨水输送管沟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并加强日常维护和泄露检测。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和事故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加强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 (略) 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设备与管线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相关规定开展 LDAR检测。按照《报告书》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略) 门联网, (略) 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九)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厂区外醒目位置设置电子屏幕,实时公布在线监测数据,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门

(略)

受理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62-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附件:1.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2022年4月2日

附件:>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1).pdf
公众参与说明 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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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

建设单位

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铜陵经济技 (略) 园区皖江 (略) 交叉口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铜陵经济技 (略) 园区皖江 (略) 交叉口,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3条醇酸树脂生产线、1条不饱和聚酯树脂UP生产线和2条油性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形成年产6.06万吨合成树脂的生产能力。二期项目建设1条PUR树脂生产线、2条不饱和聚酯树脂UP生产线(含1条小型量产生产线)、2条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线(含1条小型量产生产线)、3条油性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含1条小型量产生产线)、2条氨基树脂生产线(含1条小型量产生产线)、1条 点击查看>> 烯酸乳液树脂生产线、1条小型量产环氧 点击查看>> 烯酸酯树脂生产线、1条小型量产 点击查看>> 烯基树脂生产线和1条小型量产氟碳树脂生产线,形成年产3.24万吨合成树脂的生产能力。三期项目建设2条醇酸树脂生产线、1条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线、2条油性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2条氟碳树脂生产线、2条环氧树脂生产线、1条 点击查看>> 烯酸乳液树脂生产线、1条聚酯多元醇生产线、1条酚醛树脂生产线、1条小型量产纯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和4条小型量产齐聚物生产线,形成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550万元。项目已通过经开 (略) 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采取分类收集、 (略) 置措施,产生废气的生产工序应采取自动化、密闭化和连续化设施。

1.醇酸树脂生产线酯化、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PUR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不饱和聚酯树脂UP生产线液体聚合、调整、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线聚合、中和、转水、链延长、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油性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基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加热回流、醚化脱水、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环氧树脂生产线搅拌、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点击查看>> 烯酸乳液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聚酯多元醇生产线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酚醛树脂生产线酯化缩聚、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环氧 点击查看>> 烯酸酯树脂生产线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纯 点击查看>> 烯酸酯树酯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齐聚物生产线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点击查看>> 烯基树脂生产线聚合、稀释、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各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分别收集后,排入RTO焚烧炉,经焚烧炉焚烧+ (略) 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氟碳树脂生产线液体原料投料、聚合、泄压、稀释、抽真空、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TO焚烧炉焚烧+急冷+ (略) 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各生产线粉状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各经一套 (略) 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DA006)排放。

4.危废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 (略) 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5.天然气导热油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6. (略) 理站恶臭单元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经碱喷淋+二级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5.危废库、 (略) 、公共综合间分析室、 (略) 化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各经一套二级活性 (略) 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DA011、DA012、DA013)排放。

6.RTO及TO焚烧炉焚烧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和表5排放限值要求;危废焚烧炉技术指标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1标准,危废焚烧炉焚烧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表5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限值要求;天然气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其他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 点击查看>> 苯、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等污染物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中要求,其他 (略) 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需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 (略) 理,废水收集管线采取可视化、明管化设置。纯水制备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蒸汽冷凝水优先回用于纯水制备系统、TO焚烧炉及危废焚烧炉急冷系统和循环冷却系统, (略) (略) 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醇酸树脂及酚醛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酯化废水、不饱和聚酯树脂UP和聚酯多元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聚合废水、氨基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醚化废水、检测废液等高浓度有机废水送入危废 (略) 理;碱喷淋废水、水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略) 理)、循环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 (略) (略) 理站,经格栅+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曝气+生物沉淀+ (略) 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 (略) 理厂接管要求。

(四)落实固 (略) 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 (略) 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溶剂送入危废 (略) 理。过滤废渣、危废焚烧炉炉渣、危废焚烧炉飞灰、检测废渣、废滤袋滤芯、废包装袋包装桶、物化污泥、不合格树脂、除尘器收尘、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厂内 (略) 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生化污 (略) 置。纯水制备废滤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 (略) (略) 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应标准。

(六)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原料罐区、成品罐区、高浓度废水罐区、危废暂存间、 点击查看>> 类仓库、废气焚烧炉、危废焚烧炉、 (略) 理站、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氮气罐区、消防泵房、备料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库、 点击查看>> 类仓库、 点击查看>> 类仓库、锅炉房、公共综合间、雨水输送管沟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并加强日常维护和泄露检测。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和事故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加强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 (略) 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设备与管线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相关规定开展 LDAR检测。按照《报告书》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略) 门联网, (略) 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九)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厂区外醒目位置设置电子屏幕,实时公布在线监测数据,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门

(略)

受理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62-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附件:1.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2022年4月2日

附件:>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1).pdf
公众参与说明 长兴材料工业(铜陵)有限公司年产 点击查看>> 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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