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 (略) (略) 楼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 (略) (略) 楼301室。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金属零件的铸造加工,项目加工生产金属零件45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略) 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 (略) 理厂达标后排放;项目射蜡、熔化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煮蜡、射蜡、种蜡、脱蜡、熔化、浇 (略) 理设施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捞渣。2、项目煮蜡、射蜡、种蜡、脱蜡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熔化、浇铸工序废气收集 (略) (略) 理后高空排放;抛丸、制壳、振壳、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废气属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烧壳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3、石蜡块定期添加到煮蜡工序;废砂模块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五金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 (略) (略) 理;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含油碎屑、废脱模剂罐、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理;生活垃圾经收 (略) 门处理。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4-0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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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 (略) (略) 楼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 (略) (略) 楼301室。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金属零件的铸造加工,项目加工生产金属零件45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略) 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 (略) 理厂达标后排放;项目射蜡、熔化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煮蜡、射蜡、种蜡、脱蜡、熔化、浇 (略) 理设施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捞渣。2、项目煮蜡、射蜡、种蜡、脱蜡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熔化、浇铸工序废气收集 (略) (略) 理后高空排放;抛丸、制壳、振壳、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废气属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烧壳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3、石蜡块定期添加到煮蜡工序;废砂模块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五金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 (略) (略) 理;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含油碎屑、废脱模剂罐、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理;生活垃圾经收 (略) 门处理。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4-06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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