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关于古丈县茶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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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关于古丈县茶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古丈县茶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43- 点击查看>>

传真:0743-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古丈县 (略) 区邮编: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古丈县茶 (略) 入河排污口

建设地点

古丈县古阳镇黑潭坪村板脚湾古阳河河道右岸

建设单位名称

古丈县茶 (略)

论证单位名称

湖南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1.排污口地点:古丈县古阳镇黑潭坪村板脚湾古阳河河道右岸

2.排污口位置:109°58′ 点击查看>> ″E,28°39′ 点击查看>> ″N;

3.排污口类型:新建;

4.排污口分类: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5.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6.入河方式:管道;

7.规模:10m3/d;

7.污水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 4 一级标准。

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质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预测:枯水期时,按现状实际废水排放量和最不利的设计废水排放量达标排放进入古阳河情况下,由于项目废水排放规模较小,尾水进入古阳河后瞬间混合稀释,CODCr、氨氮几乎无超标情况,废水排放对古阳河水质影响很小;在事故状态下排水影响(生 (略) 理后直接排入古阳河),由于项目废水来源职工日常盥洗、淋浴、洗衣用水以及食堂用水,污染物种类为COD、BOD、氨氮、SS 等可降解污染物,水质较为简单,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根据论证 (略) 理设施进水的监测结果, (略) 理的污水中COD 浓度小于设计排放标准污染物浓度(100mg/L), (略) (略) 理的污水中氨氮污染物浓度基本也能满足设计排放标准污染物浓度,因此,事故情况排放时,尾水进入古阳河后同样也会瞬间混合稀释,CODCr、氨氮几乎无超标情况。丰水期时排放进入古阳河无论是按现状实际废水排放量进行预测,还是按最不利的设计废水排放量进行预测,其对古阳河水质影响也小于枯水期对古阳河水质的影响,因此,综合考虑本项目废水设计排放规模较小,排污口设置不会降低入河排污口下游古阳河水质,排污口设置对古阳河水质影响甚微。

2.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影响

(1)对珍稀水生生物及鱼类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尾水进入古阳河后瞬间混合稀释,CODCr、氨氮几乎无超标情况,废水排放对古阳河水质影响很小,下游保护区水质受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影响较小,保护区水质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和渔业水质要求,排污口设置对河流中水生生物和鱼类生存发育影响较小。

(2)对重要生态单元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论证范围内无湿地、水库等重要生态保护单元,区域重要生态单元主要包括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栖凤湖风景名胜区,根据敏感区规划范围图,本项目及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均不涉及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其中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古丈县古阳镇罗依溪片区栖凤湖段起点位于本项目入排污口下游约 1200m 处,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界限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北侧直线距离约1050m 处。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放污水为生活废水,污染因子较为简单,主要为COD、 BOD、氨氮、SS 等可降解的污染物,无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排放方式采用岸边排放, (略) 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古阳河水质影响甚微,排污口位置不在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内,排污口设置不会对栖凤湖风景名胜区景观协调产生影响。

(3)对水体富营养化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废污水为生活污水,设计排放规模为3650m3 /a,污染物较为简单,主要为 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纳污水体古阳河枯水期情况下混合过程段长度仅为 点击查看>> m,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完成污染物均匀混合,且混合后的污染物浓度并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不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不会对古阳河造成富营养化影响。

(4)入河排污口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河段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热水、矿泉等区域,排污口附近没有地下水出露点,其对区域的地下水水位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地面沉降、地裂缝、土地盐渍化、沼泽化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岩性主要为奥陶系下统南津关组、分乡组、红花园组,地下水为碳酸盐裂隙溶岩水,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为生活废水排放口,不排放企业生产废水,同时设计废水排放规模较小,排放方式为自流岸边排放,污染物种类主要以 COD、BOD、SS 等可降解的污染物,污染物种类较为简单,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5)入河排污口对防洪、通航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纳污水体为古阳河,古阳河属小河,其不涉及通航功能,本项目出水采用专管自流进入古阳河内,且污水排放量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 法》和查阅相关水利规划,排污口设置不会对防洪造成影响。

(6)入河排污口对敏感区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古丈县古阳镇黑潭坪村板脚湾古阳河河道右岸,区域主要敏感区主要包括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栖凤湖风景名胜区,根据敏感区规划范围图,本项目及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均不涉及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其中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古丈县古阳镇罗依溪片区栖凤湖段起点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下游约 1200m 处,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界限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北侧直线距离约1050m 处,根据预测结果,下游保护区水质受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影响较 小,保护区水质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和渔业水质要求,排污口设置对保护 区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为已设建成运行排污口,排污口位置不在 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内,排污口设置不会对栖凤湖风景名胜区景观协调和乡镇建设协调产生影响。

(7)入河排污口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区域上下游不涉及其他取、排水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项目实施不会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域纳污能力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次古阳河断面计算范围内的纳污能力 CODCr 为 8.30g/s(0.717t/d, 点击查看>> t/a),氨氮为 0.697g/s(0.060t/d, 点击查看>> t/a),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 4 一级标准,按设计排放废水量(10m3/d)核算,污染物排放量COD 为 0.365t/a,氨氮为 0. 点击查看>> t/a,均未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4.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古丈县茶 (略) 入河排污口符合防洪、水功能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河道管理要求,不会对纳污水体古阳河水质、防洪和河道通航造成影响;入河排污口采用管道岸边排放,受纳水体古阳河 (略) 属功能区为古阳河开发利用区,项目入河排污口排放位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修正本)和《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2018﹞44 号)提出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形,尾水排放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 4 一级标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存在制约因素,不会对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废污水排放规模较小,污染物排放量未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总体来说,入河排污口设置较为合理。

二、保护措施

1.事故及应急措施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略) 内环保专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制订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抢险操作制度。

2.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

按照《论证报告要求》:企业应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对主要污染源制定监测方案并严格实施。

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的规定,在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示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4.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规范整治排污口有关环境保护设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环保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同时配备专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古丈县茶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43- 点击查看>>

传真:0743-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古丈县 (略) 区邮编: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古丈县茶 (略) 入河排污口

建设地点

古丈县古阳镇黑潭坪村板脚湾古阳河河道右岸

建设单位名称

古丈县茶 (略)

论证单位名称

湖南 (略)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1.排污口地点:古丈县古阳镇黑潭坪村板脚湾古阳河河道右岸

2.排污口位置:109°58′ 点击查看>> ″E,28°39′ 点击查看>> ″N;

3.排污口类型:新建;

4.排污口分类: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5.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6.入河方式:管道;

7.规模:10m3/d;

7.污水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 4 一级标准。

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质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预测:枯水期时,按现状实际废水排放量和最不利的设计废水排放量达标排放进入古阳河情况下,由于项目废水排放规模较小,尾水进入古阳河后瞬间混合稀释,CODCr、氨氮几乎无超标情况,废水排放对古阳河水质影响很小;在事故状态下排水影响(生 (略) 理后直接排入古阳河),由于项目废水来源职工日常盥洗、淋浴、洗衣用水以及食堂用水,污染物种类为COD、BOD、氨氮、SS 等可降解污染物,水质较为简单,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根据论证 (略) 理设施进水的监测结果, (略) 理的污水中COD 浓度小于设计排放标准污染物浓度(100mg/L), (略) (略) 理的污水中氨氮污染物浓度基本也能满足设计排放标准污染物浓度,因此,事故情况排放时,尾水进入古阳河后同样也会瞬间混合稀释,CODCr、氨氮几乎无超标情况。丰水期时排放进入古阳河无论是按现状实际废水排放量进行预测,还是按最不利的设计废水排放量进行预测,其对古阳河水质影响也小于枯水期对古阳河水质的影响,因此,综合考虑本项目废水设计排放规模较小,排污口设置不会降低入河排污口下游古阳河水质,排污口设置对古阳河水质影响甚微。

2.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影响

(1)对珍稀水生生物及鱼类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尾水进入古阳河后瞬间混合稀释,CODCr、氨氮几乎无超标情况,废水排放对古阳河水质影响很小,下游保护区水质受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影响较小,保护区水质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和渔业水质要求,排污口设置对河流中水生生物和鱼类生存发育影响较小。

(2)对重要生态单元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论证范围内无湿地、水库等重要生态保护单元,区域重要生态单元主要包括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栖凤湖风景名胜区,根据敏感区规划范围图,本项目及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均不涉及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其中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古丈县古阳镇罗依溪片区栖凤湖段起点位于本项目入排污口下游约 1200m 处,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界限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北侧直线距离约1050m 处。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放污水为生活废水,污染因子较为简单,主要为COD、 BOD、氨氮、SS 等可降解的污染物,无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排放方式采用岸边排放, (略) 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古阳河水质影响甚微,排污口位置不在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内,排污口设置不会对栖凤湖风景名胜区景观协调产生影响。

(3)对水体富营养化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废污水为生活污水,设计排放规模为3650m3 /a,污染物较为简单,主要为 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纳污水体古阳河枯水期情况下混合过程段长度仅为 点击查看>> m,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完成污染物均匀混合,且混合后的污染物浓度并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不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不会对古阳河造成富营养化影响。

(4)入河排污口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河段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热水、矿泉等区域,排污口附近没有地下水出露点,其对区域的地下水水位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地面沉降、地裂缝、土地盐渍化、沼泽化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岩性主要为奥陶系下统南津关组、分乡组、红花园组,地下水为碳酸盐裂隙溶岩水,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为生活废水排放口,不排放企业生产废水,同时设计废水排放规模较小,排放方式为自流岸边排放,污染物种类主要以 COD、BOD、SS 等可降解的污染物,污染物种类较为简单,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5)入河排污口对防洪、通航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纳污水体为古阳河,古阳河属小河,其不涉及通航功能,本项目出水采用专管自流进入古阳河内,且污水排放量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 法》和查阅相关水利规划,排污口设置不会对防洪造成影响。

(6)入河排污口对敏感区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古丈县古阳镇黑潭坪村板脚湾古阳河河道右岸,区域主要敏感区主要包括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栖凤湖风景名胜区,根据敏感区规划范围图,本项目及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均不涉及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其中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古丈县古阳镇罗依溪片区栖凤湖段起点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下游约 1200m 处,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界限位于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北侧直线距离约1050m 处,根据预测结果,下游保护区水质受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影响较 小,保护区水质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和渔业水质要求,排污口设置对保护 区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为已设建成运行排污口,排污口位置不在 栖凤湖风景名胜区内,排污口设置不会对栖凤湖风景名胜区景观协调和乡镇建设协调产生影响。

(7)入河排污口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区域上下游不涉及其他取、排水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项目实施不会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域纳污能力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次古阳河断面计算范围内的纳污能力 CODCr 为 8.30g/s(0.717t/d, 点击查看>> t/a),氨氮为 0.697g/s(0.060t/d, 点击查看>> t/a),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 4 一级标准,按设计排放废水量(10m3/d)核算,污染物排放量COD 为 0.365t/a,氨氮为 0. 点击查看>> t/a,均未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4.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古丈县茶 (略) 入河排污口符合防洪、水功能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河道管理要求,不会对纳污水体古阳河水质、防洪和河道通航造成影响;入河排污口采用管道岸边排放,受纳水体古阳河 (略) 属功能区为古阳河开发利用区,项目入河排污口排放位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修正本)和《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2018﹞44 号)提出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形,尾水排放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 4 一级标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存在制约因素,不会对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废污水排放规模较小,污染物排放量未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总体来说,入河排污口设置较为合理。

二、保护措施

1.事故及应急措施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略) 内环保专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制订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抢险操作制度。

2.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

按照《论证报告要求》:企业应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对主要污染源制定监测方案并严格实施。

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的规定,在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示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4.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规范整治排污口有关环境保护设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环保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同时配备专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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