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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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 (略) 关于2022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7来源: (略) 访问次数:字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浙 (略) 三期2×660MW扩建工程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 (略) 区内

国能浙江 (略)

国电环 (略)

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浪洗村, (略) 区内扩建,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总建筑面积13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2台 点击查看>> t/h超超临界煤粉锅炉,配套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汽轮机和2台660MW发电机;总规模为2炉2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90万吨以内),装机容量1320MW。

已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1、锅炉按“1炉1塔”同步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脱硝效率不低于75%;海水脱硫,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 点击查看>> %;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尘器效率不低于 点击查看>> %,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 点击查看>> %;设置一座高240m高双管极束烟囱;烟气净化达到《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1 II阶段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2、脱硝、除尘、脱硫系统协同脱汞,协同脱汞效率不低于70%。

3、贮煤、输煤等物料输送和贮存系统采用封闭型式,周界浓度≤1.0mg/m3; (略) 、渣仓、灰库等设置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的排放浓度满足≤120mg/m3;碎煤机室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和除尘器。

二、废水

1、新建一套30~60m3/ (略) 理系统,新建6×1000m3废水池,其中2×1000m3兼作事故水池,事故废水临时贮存;新增含煤废水采用新建2×20m3/ (略) (略) 理;新增含油废水依托现有4m3/h油水 (略) 理;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2×10m3/ (略) 理系统。

2、脱硫工艺用水为温排水,经脱硫塔后混合曝气再混合排放,排口出水质pH、COD、DO满足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标准要求。

三、固废

1、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现有灰 (略) 区四台机组至少1年的贮灰需求。

2、废催化剂、废机油、废酸碱、废铅蓄电池、废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 (略) 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与危废一 (略) 置;生活垃 (略) 门统一清运。

3、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按规范分类设置固废的收集、 (略) ,避免日晒雨淋而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暂存、运输、处置均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四、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对噪声值高的设备如送风机进口,锅炉安全 (略) ,安装消声器;对产生震动的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防振、减振、隔振等措施。

五、环境风险

1、编制《国能浙江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2、危化品罐区、装置区和装卸区设置切换阀,并按要求设置事故废水应急池及收集系统,能自流式或确保事故状态下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并设置液位显示措施, (略) 收集 (略) (略) 理。

3、项目涉及柴油、盐酸、次氯酸钠在储运、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重点加强对以上原辅料的应急防范措施。

六、海洋生态

1、本工程的循环水系统设置进水前池、拦污栅和旋转滤网,可将拦截的海洋生物幼体冲至专用管道直接排入外海,避 (略) 取水卷栽效应造成的海洋生物幼体损伤。

2、按照报告计算的生态补偿金额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在施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开始实施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增殖放流的期限为2-3年,每年1次。每年的增殖放流工作安排在东海区伏季休渔期间内的6月下旬至9月上旬。

3、运营期海洋环境每季度一次水温监测,一年2次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域生态监测,运营期一年内进行水文动力和水深地形的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4月7日

联系人:舟山 (略) 环境影响评价 (略) (行 (略) )

联系电话:0580- 点击查看>> 传真:0580-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舟山 (略) (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舟山 (略) 关于2022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7来源: (略) 访问次数:字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浙 (略) 三期2×660MW扩建工程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 (略) 区内

国能浙江 (略)

国电环 (略)

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浪洗村, (略) 区内扩建,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总建筑面积13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2台 点击查看>> t/h超超临界煤粉锅炉,配套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汽轮机和2台660MW发电机;总规模为2炉2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90万吨以内),装机容量1320MW。

已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1、锅炉按“1炉1塔”同步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脱硝效率不低于75%;海水脱硫,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 点击查看>> %;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尘器效率不低于 点击查看>> %,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 点击查看>> %;设置一座高240m高双管极束烟囱;烟气净化达到《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1 II阶段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2、脱硝、除尘、脱硫系统协同脱汞,协同脱汞效率不低于70%。

3、贮煤、输煤等物料输送和贮存系统采用封闭型式,周界浓度≤1.0mg/m3; (略) 、渣仓、灰库等设置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的排放浓度满足≤120mg/m3;碎煤机室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和除尘器。

二、废水

1、新建一套30~60m3/ (略) 理系统,新建6×1000m3废水池,其中2×1000m3兼作事故水池,事故废水临时贮存;新增含煤废水采用新建2×20m3/ (略) (略) 理;新增含油废水依托现有4m3/h油水 (略) 理;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2×10m3/ (略) 理系统。

2、脱硫工艺用水为温排水,经脱硫塔后混合曝气再混合排放,排口出水质pH、COD、DO满足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标准要求。

三、固废

1、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现有灰 (略) 区四台机组至少1年的贮灰需求。

2、废催化剂、废机油、废酸碱、废铅蓄电池、废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 (略) 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与危废一 (略) 置;生活垃 (略) 门统一清运。

3、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按规范分类设置固废的收集、 (略) ,避免日晒雨淋而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暂存、运输、处置均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

四、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对噪声值高的设备如送风机进口,锅炉安全 (略) ,安装消声器;对产生震动的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防振、减振、隔振等措施。

五、环境风险

1、编制《国能浙江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2、危化品罐区、装置区和装卸区设置切换阀,并按要求设置事故废水应急池及收集系统,能自流式或确保事故状态下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并设置液位显示措施, (略) 收集 (略) (略) 理。

3、项目涉及柴油、盐酸、次氯酸钠在储运、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重点加强对以上原辅料的应急防范措施。

六、海洋生态

1、本工程的循环水系统设置进水前池、拦污栅和旋转滤网,可将拦截的海洋生物幼体冲至专用管道直接排入外海,避 (略) 取水卷栽效应造成的海洋生物幼体损伤。

2、按照报告计算的生态补偿金额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在施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开始实施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增殖放流的期限为2-3年,每年1次。每年的增殖放流工作安排在东海区伏季休渔期间内的6月下旬至9月上旬。

3、运营期海洋环境每季度一次水温监测,一年2次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域生态监测,运营期一年内进行水文动力和水深地形的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4月7日

联系人:舟山 (略) 环境影响评价 (略) (行 (略) )

联系电话:0580- 点击查看>> 传真:0580-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舟山 (略) (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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