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洪三炮鞋材厂PU鞋底生产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石狮市洪三炮鞋材厂PU鞋底生产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石狮市 (略) PU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石狮市 (略)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略) (略)
建设规模:石狮市 (略) 年产PU鞋底80万双,项目租赁石 (略) (略) 房,租赁面积为1625平方米,购置安装浇注机、成型流水线等配套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
总投资:5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定员1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昼间)。
二、环评结论
石狮市 (略) 租赁石 (略) (略) 房,项目位于福建泉州市石狮市 (略) (略) ,年产PU鞋底80万双,项 (略) 房,租赁面积为1625平方米;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石狮市 (略)
联系人:洪三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石狮市 (略)
2022年4月6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石狮市 (略) PU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石狮市 (略)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略) (略)
建设规模:石狮市 (略) 年产PU鞋底80万双,项目租赁石 (略) (略) 房,租赁面积为1625平方米,购置安装浇注机、成型流水线等配套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
总投资:5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定员1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昼间)。
二、环评结论
石狮市 (略) 租赁石 (略) (略) 房,项目位于福建泉州市石狮市 (略) (略) ,年产PU鞋底80万双,项 (略) 房,租赁面积为1625平方米;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石狮市 (略)
联系人:洪三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石狮市 (略)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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