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冠航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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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冠航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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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 (略) 11 号3 楼A 区
建设单位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 (略)
项目概况东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 (略) 11 号3 楼A 区( (略) (略) 地理坐标:东经114°0" 点击查看>> "、北纬22°55"4.274"),总投资200 万元,占地面积750m2,建筑面积750m2。项目主要从事数据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数据线700 万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押出、印字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物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5);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 (略) 界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略) 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 (略) 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 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 (略) 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项目营 (略) 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略) 界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公示时间2022-04-07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到位;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未核实产品重量及原料用量,未核实是否遗漏色料;未核实注塑工序是否有冷却用水;未核实活性炭吸附效率依据的适用性;环境风险分析不到位; (略) (略) 图;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到位,未核 (略) 分环境敏感目标。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 (略) 11 号3 楼A 区
建设单位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 (略)
项目概况东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 (略) 11 号3 楼A 区( (略) (略) 地理坐标:东经114°0" 点击查看>> "、北纬22°55"4.274"),总投资200 万元,占地面积750m2,建筑面积750m2。项目主要从事数据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数据线700 万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押出、印字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物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5);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 (略) 界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略) 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 (略) 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 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 (略) 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项目营 (略) 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略) 界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公示时间2022-04-07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到位;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未核实产品重量及原料用量,未核实是否遗漏色料;未核实注塑工序是否有冷却用水;未核实活性炭吸附效率依据的适用性;环境风险分析不到位; (略) (略) 图;环境保护目标分析不到位,未核 (略) 分环境敏感目标。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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