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曹仲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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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曹仲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沈阳市和平区曹仲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2来源: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沈阳市和平区曹仲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编制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获取途径

公众可向区域评估单位索要征求意见稿纸版报告。

二、评价初步结论

曹仲单元定位为集科技研发、金融贸易、文化创意、商业和居住等功能为一 (略) 重要的滨水综合区。

对照《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本评价区域符合上位规划;与 (略) 、环境保护及土地利用等规划基本协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价区域土地利用功 (略) 总体合理;对区域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评价区域也存在一定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亟需完善等。

评价区域在开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有效预防和减缓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后续入驻项目需按照差异化准入清单进行管控。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 (略) 公众对本报告内容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地址:

http:/ 点击查看>>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将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区域评估单位。

六、区域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沈阳市 (略) (略)

联系人:陈昊宇

联系方式:024-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沈阳市和平区曹仲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2来源: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沈阳市和平区曹仲单元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编制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获取途径

公众可向区域评估单位索要征求意见稿纸版报告。

二、评价初步结论

曹仲单元定位为集科技研发、金融贸易、文化创意、商业和居住等功能为一 (略) 重要的滨水综合区。

对照《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本评价区域符合上位规划;与 (略) 、环境保护及土地利用等规划基本协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价区域土地利用功 (略) 总体合理;对区域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评价区域也存在一定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亟需完善等。

评价区域在开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有效预防和减缓区域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后续入驻项目需按照差异化准入清单进行管控。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 (略) 公众对本报告内容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地址:

http:/ 点击查看>>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将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区域评估单位。

六、区域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长白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沈阳市 (略) (略)

联系人:陈昊宇

联系方式:024-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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