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利帆家具有限公司年产670万套高档家具及相应配套改性塑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利帆家具有限公司年产670万套高档家具及相应配套改性塑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70万套高档家具及相应配套改性塑料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500万元, (略) 区、老厂 (略) 房,新增电泳喷塑线、硅烷化喷塑线、钻床、钻孔机等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新、老厂具备年产670万套高档家具的生产能力, (略) 区可实现年产塑料沙发30万套、高档塑料桌椅280万套及改性纳米塑料3000t的生产规模,老厂区可实现年产金属家具50万套、高档塑料桌椅300万套及吸塑桌10万套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项目500m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 (略) 示: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略) 界位置关系 | 所在场地 | |
方向 | 距离 | |||
1 | 三里亭(含三里亭村委会) | 西侧 | (略) 界约40m | 老厂区 |
2 | 长兴县泗安镇实验小学 | 南侧 | (略) 界约10m | |
3 | 潘家山 | 东北侧 | (略) 界约112m | |
4 | 长 (略) 小学 | 西南侧 | (略) 界约396m | |
5 | 桃园新村 | 西侧 | (略) 界约238m | |
6 | 后庄 | 南侧 | (略) 界约320m | |
7 | 凤凰城 | 西南侧 | (略) 界约331m | |
8 | 薛家塘 | 东南侧 | (略) 界约306m | |
9 | 二里半 | 东侧 | (略) 界约438m | |
10 | 下其 | 东北侧 | (略) 界约258m | |
11 | 塘湾 | 北侧 | (略) 界约20m | 新厂区 |
12 | 双联 | 西侧 | (略) 界约30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新增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塑线喷塑粉尘,烘干机及烘干固化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挤塑、吹塑、吸塑废气,打磨粉尘。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理综合废水、制纯水设备浓水、冷却水。
(3)噪声:主要为加工设备噪声。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桶、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废布袋、废滤芯等。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达《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喷塑线喷塑粉尘配备滤芯粉末回收、除尘系统, (略) 理后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烘干机及烘干固化机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及《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挤塑、吹塑、吸塑废气收集后由1套油烟净化器+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纤维状活性炭)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帘净化后排放,最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2)水环境影响分析:厂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管, (略) 理 (略) (略)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制纯水设备浓水纳管,由长兴泗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挤出成卷、吸塑成型冷却水循环不外排;则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采取相关噪声治理措施后, (略) 界外环境噪声贡献值分别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只要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 (略) 理,则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 (略) 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鉴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拟建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略) 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黄秋林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环评机构名称: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人:聊媛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略) 门:湖州 (略) (略)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70万套高档家具及相应配套改性塑料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500万元, (略) 区、老厂 (略) 房,新增电泳喷塑线、硅烷化喷塑线、钻床、钻孔机等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新、老厂具备年产670万套高档家具的生产能力, (略) 区可实现年产塑料沙发30万套、高档塑料桌椅280万套及改性纳米塑料3000t的生产规模,老厂区可实现年产金属家具50万套、高档塑料桌椅300万套及吸塑桌10万套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项目500m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 (略) 示: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略) 界位置关系 | 所在场地 | |
方向 | 距离 | |||
1 | 三里亭(含三里亭村委会) | 西侧 | (略) 界约40m | 老厂区 |
2 | 长兴县泗安镇实验小学 | 南侧 | (略) 界约10m | |
3 | 潘家山 | 东北侧 | (略) 界约112m | |
4 | 长 (略) 小学 | 西南侧 | (略) 界约396m | |
5 | 桃园新村 | 西侧 | (略) 界约238m | |
6 | 后庄 | 南侧 | (略) 界约320m | |
7 | 凤凰城 | 西南侧 | (略) 界约331m | |
8 | 薛家塘 | 东南侧 | (略) 界约306m | |
9 | 二里半 | 东侧 | (略) 界约438m | |
10 | 下其 | 东北侧 | (略) 界约258m | |
11 | 塘湾 | 北侧 | (略) 界约20m | 新厂区 |
12 | 双联 | 西侧 | (略) 界约30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新增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塑线喷塑粉尘,烘干机及烘干固化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挤塑、吹塑、吸塑废气,打磨粉尘。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理综合废水、制纯水设备浓水、冷却水。
(3)噪声:主要为加工设备噪声。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桶、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废布袋、废滤芯等。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达《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喷塑线喷塑粉尘配备滤芯粉末回收、除尘系统, (略) 理后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烘干机及烘干固化机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及《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挤塑、吹塑、吸塑废气收集后由1套油烟净化器+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纤维状活性炭)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帘净化后排放,最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2)水环境影响分析:厂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 (略) 理后纳管, (略) 理 (略) (略)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制纯水设备浓水纳管,由长兴泗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挤出成卷、吸塑成型冷却水循环不外排;则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采取相关噪声治理措施后, (略) 界外环境噪声贡献值分别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只要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 (略) 理,则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 (略) 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鉴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拟建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略) 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黄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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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名称:杭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人: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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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门:湖州 (略) (略)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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