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河 (略) 年产2000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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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无 (略) (略)
1、建设项目名称:河 (略) 年产2000吨干混砂浆项目
2、建设地点:无极县北苏镇月旦村村东
3、建设单位名称:河 (略)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木泽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月旦村村东,厂址坐标为东经114°48′
点击查看>> ″、北纬38°12′
点击查看>> ″,项目北侧为月旦村蔬菜冷库,冷库北侧为水 (略) ,西侧为月旦村蔬菜冷库空地,南侧为月旦村蔬菜冷库办公楼,东侧为石 (略)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生产车间 1 座进行改造,购置水泥筒仓2座、砂子筒仓2座、自动搅拌平台1套(自带全自动配料机、搅拌机、储料仓、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吨干混砂浆。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水质简单, (略) 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 (略) ,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搅拌、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原料输送、装卸、存储过程产生的粉尘。
1、有组织废气
配料、搅拌工序采取密闭自动系统,管道集尘收集,原料输送、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设置半密闭罩进行收集后,共用一套“集尘系统+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的治理措施。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 (略) 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无组织废气:
通过加强有组织收集、生产车间密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泥、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 (略) (略) 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泥晾干后回用于生产;废包 (略) 门统一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