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河县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及民用站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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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饶河县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及民用站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饶河县液化石油 (略) (略) 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饶 (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2-04-07责任录入:双鸭山市饶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饶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饶河县液化石油 (略) (略) 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南侧


饶河 (略)


吉林省龙桥 (略)



该项目建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南侧,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960m2,占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为601m2,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液化石油气1100t,其中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500t,车用液化石油气600t。项目设有3台5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 (略) 用),1台3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汽车加气用),为液化石油 (略) ,液化石油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在卸车、充装及汽车加气过程中,管道、阀门的“跑、冒、滴、漏”失产生的外溢有机气体,以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计。另外, (略) 内的车辆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等, (略) 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标准。项目无生产用热,冬季生活供暖由电力提供,不新建燃煤锅炉。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用封闭罐车清运至饶河 (略) 理厂,处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排入乌苏里江。

(三)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各类泵、加气机、来往机动车噪声、液化石油气放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相应措施后,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东、南、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各 (略) 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略) 理,不得随意外排。危险废物必须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地点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要求, (略) 内贮存不得超过一年。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门备案。 (略) 区风险防控系统,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关于饶河县液化石油 (略) (略) 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饶 (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2-04-07责任录入:双鸭山市饶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饶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饶河县液化石油 (略) (略) 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南侧


饶河 (略)


吉林省龙桥 (略)



该项目建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南侧,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960m2,占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为601m2,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液化石油气1100t,其中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500t,车用液化石油气600t。项目设有3台5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 (略) 用),1台3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汽车加气用),为液化石油 (略) ,液化石油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在卸车、充装及汽车加气过程中,管道、阀门的“跑、冒、滴、漏”失产生的外溢有机气体,以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计。另外, (略) 内的车辆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等, (略) 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标准。项目无生产用热,冬季生活供暖由电力提供,不新建燃煤锅炉。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用封闭罐车清运至饶河 (略) 理厂,处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排入乌苏里江。

(三)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各类泵、加气机、来往机动车噪声、液化石油气放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相应措施后,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东、南、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各 (略) 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略) 理,不得随意外排。危险废物必须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地点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要求, (略) 内贮存不得超过一年。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门备案。 (略) 区风险防控系统,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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