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3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3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2年3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项目代码 |
1 | 关于 (略) 喷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6号 | 点击查看>> .3 | |
2 | 关于 (略) 年产5000吨玻璃安全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7号 | 点击查看>> .3 | |
3 | 关于灵璧县 (略) 植物蜡植物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8号 | 点击查看>> .8 | |
4 | 关于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固镇县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9号 | 点击查看>> .18 | |
5 | 关于固镇县汉兴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 (略) | 点击查看>> .18 | |
6 | 关于 (略) 年产6万吨玉米油、花生油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 (略) | 点击查看>> .29 | |
7 | 关于 (略) 年产4000万只电子变压器和电感器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 (略) | 点击查看>> .29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固 (略) 东段县生态环境分局
一、2022年3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项目代码 |
1 | 关于 (略) 喷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6号 | 点击查看>> .3 | |
2 | 关于 (略) 年产5000吨玻璃安全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7号 | 点击查看>> .3 | |
3 | 关于灵璧县 (略) 植物蜡植物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8号 | 点击查看>> .8 | |
4 | 关于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固镇县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9号 | 点击查看>> .18 | |
5 | 关于固镇县汉兴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 (略) | 点击查看>> .18 | |
6 | 关于 (略) 年产6万吨玉米油、花生油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 (略) | 点击查看>> .29 | |
7 | 关于 (略) 年产4000万只电子变压器和电感器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固环许〔2022〕 (略) | 点击查看>> .29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固 (略) 东段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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