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旧城改建西街公园路区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旧城改建西街公园路区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遂昌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对《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共30天。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1.被补偿人认为《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当在征求意见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遂昌县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略) (略) )或遂昌县房屋征 (略) ( (略) (略) 遂昌县自然 (略) 四楼),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2.除被补偿人以外的公众,如对《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送交书面意见和信函邮寄地址: (略) (略) 遂昌县自然 (略) 四楼遂昌县房屋征 (略) 。
联系人:毛子林雷佳宁
邮箱: @@@ 63.com
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保证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 (略) 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县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目的
根据我县 (略) 会发展计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提升城市能级。
二、征收范围
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项目涉及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19万平方米。详见遂昌县旧城区改 (略) 区块项目拟征地红线图。
三、 (略) 门及实施单位
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 (略) 负责本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遂昌县自然 (略) 为集体土地上房屋 (略) 门。
遂昌县 (略) 为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房屋征收的补偿人;补偿人受房 (略) 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被补偿人是指征收项目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其附 (略) 有权人。
四、签约期限和搬迁腾空期限
5月30日-6月24日 评估时间
6月25日-7月5日 评估结果公示
7月6日-7月19日 评估结果复核
7月20日-8月8日 签约期限
8月9日-9月30日 搬迁腾空期限
五、补偿面积的确定
被补偿人应提供户籍、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有效合法证件。征收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 (略) 有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权证不全或无证,但其权源合法、产权明晰的, (略) 门确认后可作为本次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据。
六、房屋评估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补偿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后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补偿人组织被补偿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确定,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本次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时点为本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布之日。
七、征收住宅房屋的,被补偿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一)选择货币补偿: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按被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90%给予补偿。
(二)选择产权调换: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按被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房屋评估价值90%的标准计算,以房票形式购买产权调换房屋。补偿人提供不少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给被补偿人购买。房票额度内按同一征收时点的市场评估价结算,超过房 (略) 分,按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购买。
住宅产权调换房房源:期房、高层,安置 (略) 原儿童公园地块和西街妙高山隧道西侧地块。
八、征收商业用房的补偿安置。对被补偿人持 (略) 有权证的合法有效商业用房,征收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补偿人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安置。
(一)选择货币补偿:集体土地上商业用房按国有出让土地上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90%给予补偿。
(二)选择产权调换:集体土地上商业用房按国有出让土地上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9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补偿人先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结算,再签订购买补充协议。补偿人提供不少于被征收商业用房原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商业用房给被补偿人购买,按同一征收时点市场评估价结算。超过被征收商业用房 (略) 分(以一自然间为单位),按产权调换商业用房交付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购买。
优先购买的商业用房为期房,位置位 (略) 区块拟规划建设为商业用房的位置。
九、征收用途改变为商业营业用房的房屋补偿安置,以经认定的第一自然间建筑面积为准。
(一)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用途改变为商业营业用房并连续使用至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凭证,按国有出让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90%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方式参照本方案第八条规定执行。
(二)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后,被补偿人将底层临街或里弄等将房屋改为商业营业用房并连续使用至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凭证,按被征收房屋原法定用途补偿安置后,再按商业用房性质与原房屋性质的差价予以补偿;其补偿单价计算公式:[(商业用房评估价-住宅用房评估价)×(从合法经营起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止的年限÷1990年4月1日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的年限时间)]。
十、征收工业企业(仓储、办公)用房,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土地使用 (略) 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土地使用 (略) 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不一致的,以土地使用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土地使用 (略) 有权证不全的或无证的房屋用途的认定,以自然 (略) 、住房 (略) 等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工业企业(仓储、办公)用房,按房地分离的原则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按照房屋征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及土地评估价之和给予补偿,并给予被补偿人房屋征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及建筑占地评估价之和50%的奖励。确需重建的,按新建项目报批程序,经批准后重建,原则上规模不变。
十一、 (略) 有的房屋,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的评估价值予以货币补偿。确需重建的,按有关项目报批手续予以异地重建,原则上规模不变。
十二、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附属用房按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附属用房评估价值的90%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十三、被补偿人依法享有 (略) 用地(空地),按每平方米 点击查看>> 元补偿。
十四、被补偿人属于低收入家庭,其被征收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用房的合并计算),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与被征收房屋互不结算差价。
十五、对被补偿人不能提供有效合法产权的建筑物,补偿标准由县政府授权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十六、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等补偿费用标准
本项目被补偿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征收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机器设备的搬迁和安装调试费等按照《关于重新公布2020年度遂昌县房屋征收重置价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遂建设〔2020〕 (略) )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
(一)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计算。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补偿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补偿人支付被补偿人自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并使用货币安置房票的,按房票使用金额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其18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 (略) 门从其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6个月止按其产权调换《房票》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支付其临时安置补助费;申请使用货币安置房票的,按房票使用金额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其2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补偿人自被补偿人房屋腾空之月起三十六个月未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征收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支付被补偿人两次搬迁补助费,每次每平方米15元,每户每次不足1500元的补足1500元。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的两次搬迁补助费一次性付清。
(三)征收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
1.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支付。
2.征收1990年4月1日以后将底层临街房屋改作商业营业用房造成停业的,按每间店面2个从业人员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期限为6个月,人均月补助标准为1660元。
3.搬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支付。
4.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补助,补助期限为6个月。底层临街房屋改作商业营业用房的按征收住宅房屋支付临时安置费后不再另行补助。
(四)征收工业用房(仓储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
1.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支付。
2.搬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支付。
3.机器设备的搬迁,安装 (略) 确定。
4.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支付,补助期限为6个月。
十七、奖励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它款项)的10%奖励;被征收商业用房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它款项)的8%奖励。
(二)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一层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价值的80%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二层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价值的25%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三层及以上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价值的5%奖励。如住宅楼层不完整的,以纵向切割法计算不同建筑层数的奖励。
(三)提前签约奖励:在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4日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户每户5000元奖励;对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户每户3000元奖励。
(四)签约与搬迁奖励:被补偿人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补偿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300元奖励;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补偿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0元奖励,超过期限每推迟一天每平方米减5元,减完为止。
十八、房票
对征收住宅房屋的被补偿人使用《房票》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或补偿人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的给予奖励。
(一)《房票》适用对象和条件
《房票》是征收住宅房屋的被补偿人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或补偿人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结算的特定票据,适用对象 (略) 涉征收住宅房屋的被补偿人。
《房票》按安置方式、使用范围、奖励标准不同分两种。一种是货币安置《房票》,即选择货币补偿或选择产权调换非全额转为《房票》的被补偿人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房票;第二种是产权调换《房票》,即选择产权调换的被补偿 (略) 门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的房票。
(二)《房票》购房奖励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补偿人使用货币安置《房票》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在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装修、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货币补偿奖励之和额度内,给予申请购房资金的30%奖励。奖励资金计入货币安置《房票》总额。
2.选择产权调换的被补偿人使用产权调换《房票》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在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装修、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之和全额或100万元及以上转为《房票》的,给予《房票》额度内购房资金的20%奖励。奖励资金均计入产权调换《房票》总额。100万元及以上转为《房票》的,剩余的被征收住宅房 (略) 分被补偿人可申请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并给予申请购房的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43%的奖励,以货币安置《房票》方式申请;不申请购买的,给予剩余被征收住宅房 (略) 分10%奖励。
使用产权调换《房票》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在确保一套产权调换房屋的前提下,剩余的产权调换《房票》金额低于后一套购买产权调换房屋总价款10%的,不得购买后一套产权调换房屋。
(三)《房票》购房的流程和结算
1.被补偿人使用《房票》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的,由被补偿人与商品住宅开发企业自行商定房价,凭《房票》与商品住宅开发企业进行结算。商品住宅开发企业凭与被补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需备案)、《房票》等相关资料到房屋征收补偿单位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2.选择产权调换的被补偿人使用《房票》购买补偿人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按同一征收时点的市场评估价确定,超过房 (略) 分,按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购买。凭《房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结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与被补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需备案)、《房票》等相关资料到房屋征收补偿单位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3.被补偿人《房票》 (略) 购商品住宅或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款,由其自行补差, (略) 分不再享受房票奖励。购买房产后,多余的或逾期的《房票》,被补偿人凭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需备案)等到房屋征收补偿单位申请,扣除房票奖励,不计利息兑现。
(四)《房票》的期限
货币安置《房票》使用期限为两年,即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在两年内选择房源并签订购房合同。产权调换《房票》使用期限为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后6个月止。
(五)其他
1.《房票》仅限房屋被补偿人购房使用,不可兑现,不得转让。
2.在《房票》总额内,可以购买一套或者多套商品住宅及其附属用房,并逐套抵扣。购买两套及以上商品住宅时,其后一套购房款在前一套购房后的《房票》余额中支付。
3.商品住宅开发企业不得与被补偿人合谋对《房票》进行套现,骗取政府房票奖励资金,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九、征收补偿款结算办法
(一)征收住宅房屋:补偿人在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后,从房屋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与被补偿人办理补偿款结算手续,支付《房票》额度以外的补偿款。《房票》额度内的资金按本方案第十八条规定结算。
(二)征收企业等房屋:补偿人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从房屋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与被补偿人办理补偿款的结算手续并支付补偿款。
二十、产权调换的被补偿人选房顺序: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验收合格的,按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具体选房办法另行制定。
二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县有关政策的规定执行。
二十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遂昌县旧城区改 (略) 区块项目拟征地红线图
2.房屋征收重置价格
3.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4.房屋装修评估标准表
附件2
房屋征收重置价格
等级 | 主 要 条 件 | 价格 (元/㎡) | |
钢混结构 | 一 | 框架结构,一砖围护墙,坡屋面、平屋面,水磨石或木地板地面,外墙较高级面砖内墙油漆或墙布装饰、铝合金门、窗带纱,水、电、卫齐全 | 1251 |
二 | 框架结构,坡屋面、平屋面,一般以上楼地面,外粉刷较好,内墙油漆或涂料, (略) 油漆且带纱,水、电、卫齐全。 | 1113 | |
砖混结构 | 一 | (略) 分砼梁、柱承重,砼楼地面、屋盖,较高级内外粉刷或油漆,铝合金门窗带纱,一砖分间墙,有阳台,卫生间马赛克地面磁砖贴面。 | 1012 |
二 | 标准一砖墙承重,一般砼楼地面、屋盖,较好粉刷或油漆,铝木门窗,水、电、卫齐全。 | 896 | |
三 | 一般砖墙承重,无卫生设施,一般砼楼地面,一般粉刷,瓦屋面,有水、电设施。 | 795 | |
砖木结构 | 一 | 上等材料木屋架,木柱承重,空斗墙,木料企口楼板,板壁分间,较好内外粉刷,瓦屋面,较好木门、窗带纱,水、电齐全,水泥地面。 | 737 |
二 | 较好材料屋架、木架柱承重,空斗外墙,瓦屋面,较好企口楼板,板壁分间,一般粉刷有腰木门,水、电齐全,水泥地面。 | 673 | |
三 | 正规木屋架、 (略) 分墙承重,较差木楼板、板壁或半砖分间,瓦屋面,较差粉刷,较差木门、窗,有电、水泥地面。 | 588 | |
泥木结构 | 一 | 上等木梁柱承重,一般粉刷,瓦屋面,一般木楼板,板壁分间,一般木门、窗,有水、电,水泥地面。 | 668 |
二 | 较好木梁柱承重,一般粉刷,瓦屋面,一般木楼板,板壁分间,一般木门、窗,有水、电,水泥地面。 | 599 | |
三 | 较 (略) 分墙承重,瓦屋面,较差楼板,板壁分间,旧式木门、窗,有电,水泥地面。 | 509 | |
简易结构 | 披屋(棚屋),杂乱砖、泥墙承重,小青瓦、玻璃钢瓦或石棉瓦屋面,一般水泥地,较差门窗。 | 159-276 |
附件3
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序号 | 名称 | 分 类 | 计量 单位 | 价格 | 备 注 |
一 | 围墙 | 实砌墙(勾缝) | ㎡ | 113 | 已包括基础 |
实砌墙(粉刷) | 123 | ||||
空斗墙(勾缝) | 103 | ||||
空斗墙(粉刷) | 113 | ||||
3/4墙勾缝 | 103 | ||||
3/4墙粉刷 | 113 | ||||
泥墙 | 63 | ||||
铁艺锻打围墙 | m | 198 | |||
生铁围墙 | 160 | ||||
二 | 干砌石坎 | M3 | 178 | ||
浆砌石坎 | 198 | ||||
三 | 水泥地 | ㎡ | 62 | 卵石垫层现 浇砼、水泥砂浆面层 | |
四 | 炉灶 | 三眼 | 座 | 2380 | 可移动的炉灶不予补偿,有直立砖砌烟卤加15元,有横烟卤加10元,特大炉灶提高20~50%补偿 |
二眼 | 2000 | ||||
单眼 | 1600 | ||||
五 | 水井 | 深不足三米的水井 | m | 954 | 石垒深度超过三米的每增加一米增加400元补偿 |
六 | 水池 | 预制水池 | 只 | 90 | |
砖砌水泥砂浆粉刷水池 | 115 | ||||
七 | 摇井 | 摇井 | 口 | 580 | |
八 | 外大门(木) | ㎡ | 268 | 包括门顶、门柱 | |
外大门(铁艺锻打后花) | 480 | ||||
不锈钢 | 管450 板535 | 包括门柱 | |||
角铁、铁皮 | 镀锌375 | ||||
大门顶<砼现浇> | M3 | 800 | |||
九 | 沼气池 | 户用 | 口 | 4300 |
说明:表中未 (略) 按实评估。
附件4
房屋装修评估标准表
等级 | 楼、地面 | 墙面 | 顶棚 | 基本条件 | 评估标准 (元/㎡) |
一 | 高档实木地板、高档花岗石、大理石或抛光砖 | 高档的大理石、面砖、木纹饰板、铝塑板等 | 高档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 主材料完好 | 1001-1200 |
二 | 中高档实木地板、花岗石、抛光砖、地面砖 | 中高档的木纹饰板、大理石、面砖、铝塑板等 | 中高档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石膏装饰板等吊板 | 主材料完好 | 801-1000 |
三 | 普通的实木地板、花岗石、高档复合地板、中高档地面砖 | 高档的涂料、内墙漆、墙纸(布)、普通的木纹饰板、大理石、铝塑板等 | 普通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中高档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 主材料完好 | 601-800 |
四 | 中低档实木地板、普通地砖 | 一般木纹饰板、中高档的墙纸(布)、内墙漆、涂料、普通面砖等 | 高档塑料装饰板、普通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 主材料完好 | 401-600 |
五 | 拼木地板(底下无搁栅)、普通复合地板 | 普通的墙纸(布)、内墙漆、涂料、一般面砖(瓷砖)等 | 普通塑料装饰板吊顶、中高档涂料 | 主材料完好 | 201-400 |
六 | 其它 | 主材料完好 | 200 |
备注:
1.房屋装修评估价格=表内评估标准× (略) 分房屋使用面积;
2.装修等级的确定以地面装修为主。 (略) 项与本等级不符时,按相 (略) 进行调整,同 (略) 标准占其评估标准为:楼、地面50%,墙面35%,顶棚15%;
3.本装修标准已包含:装修设计费用及隐蔽在 (略) 的管线工程和结构工程的价值,不同材料的防盗门(窗)、纱门、纱窗的价值,室内固定家具(含壁橱、吊橱、柜橱、门窗包角等)的价值。当缺少上述装修项目时,由评估机构酌情核减;
4.改变房屋结构,严重损坏房屋的,不予评估;为房屋结构、房屋用途配套设 (略) 项目,不属于评估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遂昌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对《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共30天。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1.被补偿人认为《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当在征求意见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遂昌县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略) (略) )或遂昌县房屋征 (略) ( (略) (略) 遂昌县自然 (略) 四楼),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2.除被补偿人以外的公众,如对《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送交书面意见和信函邮寄地址: (略) (略) 遂昌县自然 (略) 四楼遂昌县房屋征 (略) 。
联系人:毛子林雷佳宁
邮箱: @@@ 63.com
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保证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 (略) 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县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目的
根据我县 (略) 会发展计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提升城市能级。
二、征收范围
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项目涉及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19万平方米。详见遂昌县旧城区改 (略) 区块项目拟征地红线图。
三、 (略) 门及实施单位
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 (略) 负责本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遂昌县自然 (略) 为集体土地上房屋 (略) 门。
遂昌县 (略) 为遂昌县旧城改 (略) 区块房屋征收的补偿人;补偿人受房 (略) 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被补偿人是指征收项目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其附 (略) 有权人。
四、签约期限和搬迁腾空期限
5月30日-6月24日 评估时间
6月25日-7月5日 评估结果公示
7月6日-7月19日 评估结果复核
7月20日-8月8日 签约期限
8月9日-9月30日 搬迁腾空期限
五、补偿面积的确定
被补偿人应提供户籍、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有效合法证件。征收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 (略) 有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权证不全或无证,但其权源合法、产权明晰的, (略) 门确认后可作为本次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据。
六、房屋评估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补偿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后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补偿人组织被补偿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确定,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本次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时点为本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布之日。
七、征收住宅房屋的,被补偿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一)选择货币补偿: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按被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90%给予补偿。
(二)选择产权调换: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按被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房屋评估价值90%的标准计算,以房票形式购买产权调换房屋。补偿人提供不少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给被补偿人购买。房票额度内按同一征收时点的市场评估价结算,超过房 (略) 分,按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购买。
住宅产权调换房房源:期房、高层,安置 (略) 原儿童公园地块和西街妙高山隧道西侧地块。
八、征收商业用房的补偿安置。对被补偿人持 (略) 有权证的合法有效商业用房,征收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补偿人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安置。
(一)选择货币补偿:集体土地上商业用房按国有出让土地上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90%给予补偿。
(二)选择产权调换:集体土地上商业用房按国有出让土地上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9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补偿人先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结算,再签订购买补充协议。补偿人提供不少于被征收商业用房原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商业用房给被补偿人购买,按同一征收时点市场评估价结算。超过被征收商业用房 (略) 分(以一自然间为单位),按产权调换商业用房交付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购买。
优先购买的商业用房为期房,位置位 (略) 区块拟规划建设为商业用房的位置。
九、征收用途改变为商业营业用房的房屋补偿安置,以经认定的第一自然间建筑面积为准。
(一)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用途改变为商业营业用房并连续使用至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凭证,按国有出让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90%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方式参照本方案第八条规定执行。
(二)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后,被补偿人将底层临街或里弄等将房屋改为商业营业用房并连续使用至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凭证,按被征收房屋原法定用途补偿安置后,再按商业用房性质与原房屋性质的差价予以补偿;其补偿单价计算公式:[(商业用房评估价-住宅用房评估价)×(从合法经营起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止的年限÷1990年4月1日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的年限时间)]。
十、征收工业企业(仓储、办公)用房,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土地使用 (略) 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土地使用 (略) 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不一致的,以土地使用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土地使用 (略) 有权证不全的或无证的房屋用途的认定,以自然 (略) 、住房 (略) 等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工业企业(仓储、办公)用房,按房地分离的原则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按照房屋征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及土地评估价之和给予补偿,并给予被补偿人房屋征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及建筑占地评估价之和50%的奖励。确需重建的,按新建项目报批程序,经批准后重建,原则上规模不变。
十一、 (略) 有的房屋,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的评估价值予以货币补偿。确需重建的,按有关项目报批手续予以异地重建,原则上规模不变。
十二、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附属用房按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附属用房评估价值的90%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十三、被补偿人依法享有 (略) 用地(空地),按每平方米 点击查看>> 元补偿。
十四、被补偿人属于低收入家庭,其被征收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用房的合并计算),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与被征收房屋互不结算差价。
十五、对被补偿人不能提供有效合法产权的建筑物,补偿标准由县政府授权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十六、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等补偿费用标准
本项目被补偿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征收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机器设备的搬迁和安装调试费等按照《关于重新公布2020年度遂昌县房屋征收重置价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遂建设〔2020〕 (略) )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
(一)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计算。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补偿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补偿人支付被补偿人自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并使用货币安置房票的,按房票使用金额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其18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 (略) 门从其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6个月止按其产权调换《房票》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支付其临时安置补助费;申请使用货币安置房票的,按房票使用金额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其2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补偿人自被补偿人房屋腾空之月起三十六个月未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征收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支付被补偿人两次搬迁补助费,每次每平方米15元,每户每次不足1500元的补足1500元。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的两次搬迁补助费一次性付清。
(三)征收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
1.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支付。
2.征收1990年4月1日以后将底层临街房屋改作商业营业用房造成停业的,按每间店面2个从业人员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期限为6个月,人均月补助标准为1660元。
3.搬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支付。
4.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补助,补助期限为6个月。底层临街房屋改作商业营业用房的按征收住宅房屋支付临时安置费后不再另行补助。
(四)征收工业用房(仓储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
1.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支付。
2.搬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支付。
3.机器设备的搬迁,安装 (略) 确定。
4.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支付,补助期限为6个月。
十七、奖励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它款项)的10%奖励;被征收商业用房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它款项)的8%奖励。
(二)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一层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价值的80%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二层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价值的25%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三层及以上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价值的5%奖励。如住宅楼层不完整的,以纵向切割法计算不同建筑层数的奖励。
(三)提前签约奖励:在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4日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户每户5000元奖励;对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户每户3000元奖励。
(四)签约与搬迁奖励:被补偿人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补偿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300元奖励;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补偿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0元奖励,超过期限每推迟一天每平方米减5元,减完为止。
十八、房票
对征收住宅房屋的被补偿人使用《房票》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或补偿人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的给予奖励。
(一)《房票》适用对象和条件
《房票》是征收住宅房屋的被补偿人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或补偿人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结算的特定票据,适用对象 (略) 涉征收住宅房屋的被补偿人。
《房票》按安置方式、使用范围、奖励标准不同分两种。一种是货币安置《房票》,即选择货币补偿或选择产权调换非全额转为《房票》的被补偿人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房票;第二种是产权调换《房票》,即选择产权调换的被补偿 (略) 门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的房票。
(二)《房票》购房奖励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补偿人使用货币安置《房票》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在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装修、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货币补偿奖励之和额度内,给予申请购房资金的30%奖励。奖励资金计入货币安置《房票》总额。
2.选择产权调换的被补偿人使用产权调换《房票》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在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装修、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之和全额或100万元及以上转为《房票》的,给予《房票》额度内购房资金的20%奖励。奖励资金均计入产权调换《房票》总额。100万元及以上转为《房票》的,剩余的被征收住宅房 (略) 分被补偿人可申请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并给予申请购房的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43%的奖励,以货币安置《房票》方式申请;不申请购买的,给予剩余被征收住宅房 (略) 分10%奖励。
使用产权调换《房票》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在确保一套产权调换房屋的前提下,剩余的产权调换《房票》金额低于后一套购买产权调换房屋总价款10%的,不得购买后一套产权调换房屋。
(三)《房票》购房的流程和结算
1.被补偿人使用《房票》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的,由被补偿人与商品住宅开发企业自行商定房价,凭《房票》与商品住宅开发企业进行结算。商品住宅开发企业凭与被补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需备案)、《房票》等相关资料到房屋征收补偿单位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2.选择产权调换的被补偿人使用《房票》购买补偿人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按同一征收时点的市场评估价确定,超过房 (略) 分,按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购买。凭《房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结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与被补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需备案)、《房票》等相关资料到房屋征收补偿单位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3.被补偿人《房票》 (略) 购商品住宅或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款,由其自行补差, (略) 分不再享受房票奖励。购买房产后,多余的或逾期的《房票》,被补偿人凭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需备案)等到房屋征收补偿单位申请,扣除房票奖励,不计利息兑现。
(四)《房票》的期限
货币安置《房票》使用期限为两年,即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在两年内选择房源并签订购房合同。产权调换《房票》使用期限为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后6个月止。
(五)其他
1.《房票》仅限房屋被补偿人购房使用,不可兑现,不得转让。
2.在《房票》总额内,可以购买一套或者多套商品住宅及其附属用房,并逐套抵扣。购买两套及以上商品住宅时,其后一套购房款在前一套购房后的《房票》余额中支付。
3.商品住宅开发企业不得与被补偿人合谋对《房票》进行套现,骗取政府房票奖励资金,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九、征收补偿款结算办法
(一)征收住宅房屋:补偿人在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后,从房屋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与被补偿人办理补偿款结算手续,支付《房票》额度以外的补偿款。《房票》额度内的资金按本方案第十八条规定结算。
(二)征收企业等房屋:补偿人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从房屋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与被补偿人办理补偿款的结算手续并支付补偿款。
二十、产权调换的被补偿人选房顺序: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验收合格的,按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具体选房办法另行制定。
二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县有关政策的规定执行。
二十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遂昌县旧城区改 (略) 区块项目拟征地红线图
2.房屋征收重置价格
3.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4.房屋装修评估标准表
附件2
房屋征收重置价格
等级 | 主 要 条 件 | 价格 (元/㎡) | |
钢混结构 | 一 | 框架结构,一砖围护墙,坡屋面、平屋面,水磨石或木地板地面,外墙较高级面砖内墙油漆或墙布装饰、铝合金门、窗带纱,水、电、卫齐全 | 1251 |
二 | 框架结构,坡屋面、平屋面,一般以上楼地面,外粉刷较好,内墙油漆或涂料, (略) 油漆且带纱,水、电、卫齐全。 | 1113 | |
砖混结构 | 一 | (略) 分砼梁、柱承重,砼楼地面、屋盖,较高级内外粉刷或油漆,铝合金门窗带纱,一砖分间墙,有阳台,卫生间马赛克地面磁砖贴面。 | 1012 |
二 | 标准一砖墙承重,一般砼楼地面、屋盖,较好粉刷或油漆,铝木门窗,水、电、卫齐全。 | 896 | |
三 | 一般砖墙承重,无卫生设施,一般砼楼地面,一般粉刷,瓦屋面,有水、电设施。 | 795 | |
砖木结构 | 一 | 上等材料木屋架,木柱承重,空斗墙,木料企口楼板,板壁分间,较好内外粉刷,瓦屋面,较好木门、窗带纱,水、电齐全,水泥地面。 | 737 |
二 | 较好材料屋架、木架柱承重,空斗外墙,瓦屋面,较好企口楼板,板壁分间,一般粉刷有腰木门,水、电齐全,水泥地面。 | 673 | |
三 | 正规木屋架、 (略) 分墙承重,较差木楼板、板壁或半砖分间,瓦屋面,较差粉刷,较差木门、窗,有电、水泥地面。 | 588 | |
泥木结构 | 一 | 上等木梁柱承重,一般粉刷,瓦屋面,一般木楼板,板壁分间,一般木门、窗,有水、电,水泥地面。 | 668 |
二 | 较好木梁柱承重,一般粉刷,瓦屋面,一般木楼板,板壁分间,一般木门、窗,有水、电,水泥地面。 | 599 | |
三 | 较 (略) 分墙承重,瓦屋面,较差楼板,板壁分间,旧式木门、窗,有电,水泥地面。 | 509 | |
简易结构 | 披屋(棚屋),杂乱砖、泥墙承重,小青瓦、玻璃钢瓦或石棉瓦屋面,一般水泥地,较差门窗。 | 159-276 |
附件3
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序号 | 名称 | 分 类 | 计量 单位 | 价格 | 备 注 |
一 | 围墙 | 实砌墙(勾缝) | ㎡ | 113 | 已包括基础 |
实砌墙(粉刷) | 123 | ||||
空斗墙(勾缝) | 103 | ||||
空斗墙(粉刷) | 113 | ||||
3/4墙勾缝 | 103 | ||||
3/4墙粉刷 | 113 | ||||
泥墙 | 63 | ||||
铁艺锻打围墙 | m | 198 | |||
生铁围墙 | 160 | ||||
二 | 干砌石坎 | M3 | 178 | ||
浆砌石坎 | 198 | ||||
三 | 水泥地 | ㎡ | 62 | 卵石垫层现 浇砼、水泥砂浆面层 | |
四 | 炉灶 | 三眼 | 座 | 2380 | 可移动的炉灶不予补偿,有直立砖砌烟卤加15元,有横烟卤加10元,特大炉灶提高20~50%补偿 |
二眼 | 2000 | ||||
单眼 | 1600 | ||||
五 | 水井 | 深不足三米的水井 | m | 954 | 石垒深度超过三米的每增加一米增加400元补偿 |
六 | 水池 | 预制水池 | 只 | 90 | |
砖砌水泥砂浆粉刷水池 | 115 | ||||
七 | 摇井 | 摇井 | 口 | 580 | |
八 | 外大门(木) | ㎡ | 268 | 包括门顶、门柱 | |
外大门(铁艺锻打后花) | 480 | ||||
不锈钢 | 管450 板535 | 包括门柱 | |||
角铁、铁皮 | 镀锌375 | ||||
大门顶<砼现浇> | M3 | 800 | |||
九 | 沼气池 | 户用 | 口 | 4300 |
说明:表中未 (略) 按实评估。
附件4
房屋装修评估标准表
等级 | 楼、地面 | 墙面 | 顶棚 | 基本条件 | 评估标准 (元/㎡) |
一 | 高档实木地板、高档花岗石、大理石或抛光砖 | 高档的大理石、面砖、木纹饰板、铝塑板等 | 高档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 主材料完好 | 1001-1200 |
二 | 中高档实木地板、花岗石、抛光砖、地面砖 | 中高档的木纹饰板、大理石、面砖、铝塑板等 | 中高档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石膏装饰板等吊板 | 主材料完好 | 801-1000 |
三 | 普通的实木地板、花岗石、高档复合地板、中高档地面砖 | 高档的涂料、内墙漆、墙纸(布)、普通的木纹饰板、大理石、铝塑板等 | 普通的金属装饰板、木质装饰板、中高档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 主材料完好 | 601-800 |
四 | 中低档实木地板、普通地砖 | 一般木纹饰板、中高档的墙纸(布)、内墙漆、涂料、普通面砖等 | 高档塑料装饰板、普通石膏装饰板等吊顶 | 主材料完好 | 401-600 |
五 | 拼木地板(底下无搁栅)、普通复合地板 | 普通的墙纸(布)、内墙漆、涂料、一般面砖(瓷砖)等 | 普通塑料装饰板吊顶、中高档涂料 | 主材料完好 | 201-400 |
六 | 其它 | 主材料完好 | 200 |
备注:
1.房屋装修评估价格=表内评估标准× (略) 分房屋使用面积;
2.装修等级的确定以地面装修为主。 (略) 项与本等级不符时,按相 (略) 进行调整,同 (略) 标准占其评估标准为:楼、地面50%,墙面35%,顶棚15%;
3.本装修标准已包含:装修设计费用及隐蔽在 (略) 的管线工程和结构工程的价值,不同材料的防盗门(窗)、纱门、纱窗的价值,室内固定家具(含壁橱、吊橱、柜橱、门窗包角等)的价值。当缺少上述装修项目时,由评估机构酌情核减;
4.改变房屋结构,严重损坏房屋的,不予评估;为房屋结构、房屋用途配套设 (略) 项目,不属于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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