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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1季度双随机检查情况公示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1季度双随机检查情况公示
被检查主体名称 | (略) 会信用代码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结果 | 抽查日期 | 抽查机关 | 抽查人员 |
(略) | 点击查看>> MA5U88TN15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28 | 铜梁 (略) | 高铖,苏炯宇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19N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28 | 铜梁 (略) | 李竹,李华山 |
(略) | 点击查看>> 86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23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5UPFR88D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23 | 铜梁 (略) | 姚荣国,蒋晶 |
(略) | 点击查看>> 50F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7 | 铜梁 (略) | 姚荣国,蒋晶 |
重庆金 (略) 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60NRN11G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6 | 铜梁 (略) | 白勇,陈立新 |
(略) (略) 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60GF6T1Q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6 | 铜梁 (略) | 高铖,苏炯宇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25W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1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略) | 点击查看>> 08G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1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和承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5U5QQM7P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李竹,李华山 |
重庆鹏 (略) 件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0XU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K 点击查看>> 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罗学锋,周鹏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5U5MRK6W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罗学锋,周鹏 |
重庆新 (略) | 点击查看>> 45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重庆新 (略) (略) 区 | 点击查看>> 45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姚荣国,蒋晶 |
(略) | 点击查看>> 09J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李竹,李华山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MA5U41X83C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2 | 铜梁 (略) | 高铖,苏炯宇 |
(略) | 点击查看>> 30R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2 | 铜梁 (略) | 白勇,陈立新 |
(略) | 点击查看>> MA 点击查看>> F43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2/16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重 (略) | 点击查看>> 819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6 | 铜梁 (略) | 姚荣国,蒋晶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理厂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4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重庆市铜梁区中兰 (略) | 点击查看>> MA60QU2R52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4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理厂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1 | 铜梁 (略) | 白勇,陈立新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K 点击查看>>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20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略) | 点击查看>> 034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8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62X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3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重庆市铜 (略) | 点击查看>> 06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3 | 铜梁 (略) | 罗学锋,周鹏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理厂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2 | 铜梁 (略) | 高铖,苏炯宇 |
重庆冯翔 (略) | 点击查看>> 78E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1/12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5YWDUJ35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2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重庆市铜 (略) | 点击查看>> 627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1 | 铜梁 (略) | 罗学锋,周鹏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97B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1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重庆铜梁天恩 (略) 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12C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0 | 铜梁 (略) | 白勇,陈立新 |
中国石 (略) (略) (略) | 点击查看>> 8XJ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0 | 铜梁 (略) | 李竹,李华山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12G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09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重庆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MA5U713U9A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1 | 铜梁 (略) | 万淼,万淼 |
重庆朕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MA5U53FM41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2 | 铜梁 (略) | 倪天亮,张佳 |
重庆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776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2 | 铜梁 (略) | 刘寿平,万淼 |
重庆鑫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MA5UR6TG2H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1 | 铜梁 (略) | 倪天亮,张佳 |
重庆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68F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2 | 铜梁 (略) | 万淼,万淼 |
重庆市铜梁区殡仪馆 | 点击查看>> 85Y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4 | 铜梁 (略) | 高铖,杨鹏,,李竹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理厂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8 | 铜梁 (略) | 高铖,杨鹏,,李竹 |
(略) | 点击查看>> 2XP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2 | 铜梁 (略) | 高铖,杨鹏,,李竹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29A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7 | 铜梁 (略) | 白勇,姚荣国,肖龙 |
重庆市铜 (略) | 点击查看>> 83P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4 | 铜梁 (略) | 白勇,姚荣国,肖龙 |
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 (略) | 点击查看>> 0X9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07 | 铜梁 (略) | 白勇,姚荣国,肖龙 |
(略) | 点击查看>> MA5YR8XE06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8 | 铜梁 (略) | 罗学锋,蒋晶,苏炯宇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77T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7 | 铜梁 (略) | 罗学锋,蒋晶,苏炯宇 |
(略) | 点击查看>> MA60H6K63T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5 | 铜梁 (略) | 罗学锋,蒋晶,苏炯宇 |
中国石 (略) (略) (略) | 点击查看>> 8XJ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0 | 铜梁 (略) | 王然川,贺小娜,陈立新 |
重 (略) 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5UBGGM95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5 | 铜梁 (略) | 王然川,贺小娜,陈立新 |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生 (略) 理工程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0 | 铜梁 (略) | 王然川,贺小娜,陈立新 |
丝博家居(重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5YUL163E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2 | 铜梁 (略) | 李华山,周鹏,杨俊 |
(略) | 点击查看>> 42R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5 | 铜梁 (略) | 李华山,周鹏,杨俊 |
重庆天 (略) | 点击查看>> 16L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01 | 铜梁 (略) | 李华山,周鹏,杨俊 |
(略) | 点击查看>> MA60A0G55D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庆页岩气 (略) (围龙镇化龙村项目) | 点击查看>> 73J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略) 厂区) | 点击查看>> 46W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略) | 点击查看>> MA5U775K6B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ABTWDJ9F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存在质量问题)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庆鹏 (略) 件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0XU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MA619DR052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庆页岩气 (略) (大庙镇莲胜村项目) | 点击查看>> 73J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略) | 点击查看>> MA60EKR004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5YMGU60D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被检查主体名称 | (略) 会信用代码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结果 | 抽查日期 | 抽查机关 | 抽查人员 |
(略) | 点击查看>> MA5U88TN15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28 | 铜梁 (略) | 高铖,苏炯宇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19N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28 | 铜梁 (略) | 李竹,李华山 |
(略) | 点击查看>> 86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23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5UPFR88D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23 | 铜梁 (略) | 姚荣国,蒋晶 |
(略) | 点击查看>> 50F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7 | 铜梁 (略) | 姚荣国,蒋晶 |
重庆金 (略) 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60NRN11G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6 | 铜梁 (略) | 白勇,陈立新 |
(略) (略) 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60GF6T1Q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6 | 铜梁 (略) | 高铖,苏炯宇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25W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1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略) | 点击查看>> 08G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1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和承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5U5QQM7P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李竹,李华山 |
重庆鹏 (略) 件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0XU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K 点击查看>> 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罗学锋,周鹏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5U5MRK6W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罗学锋,周鹏 |
重庆新 (略) | 点击查看>> 45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重庆新 (略) (略) 区 | 点击查看>> 45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姚荣国,蒋晶 |
(略) | 点击查看>> 09J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3 | 铜梁 (略) | 李竹,李华山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MA5U41X83C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2 | 铜梁 (略) | 高铖,苏炯宇 |
(略) | 点击查看>> 30R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2 | 铜梁 (略) | 白勇,陈立新 |
(略) | 点击查看>> MA 点击查看>> F43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2/16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重 (略) | 点击查看>> 819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6 | 铜梁 (略) | 姚荣国,蒋晶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理厂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4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重庆市铜梁区中兰 (略) | 点击查看>> MA60QU2R52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4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理厂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1 | 铜梁 (略) | 白勇,陈立新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K 点击查看>>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20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略) | 点击查看>> 034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8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62X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3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重庆市铜 (略) | 点击查看>> 06A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3 | 铜梁 (略) | 罗学锋,周鹏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理厂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2 | 铜梁 (略) | 高铖,苏炯宇 |
重庆冯翔 (略) | 点击查看>> 78E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1/12 | 铜梁 (略) | 贺小娜,王然川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5YWDUJ35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2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重庆市铜 (略) | 点击查看>> 627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1 | 铜梁 (略) | 罗学锋,周鹏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 点击查看>> 97B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1 | 铜梁 (略) | 肖龙,杨鹏 |
重庆铜梁天恩 (略) 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12C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0 | 铜梁 (略) | 白勇,陈立新 |
中国石 (略) (略) (略) | 点击查看>> 8XJ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0 | 铜梁 (略) | 李竹,李华山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12G | 抽查 | 环保手续完善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09 | 铜梁 (略) | 李竹,杨俊 |
重庆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MA5U713U9A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1 | 铜梁 (略) | 万淼,万淼 |
重庆朕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MA5U53FM41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2 | 铜梁 (略) | 倪天亮,张佳 |
重庆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776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2 | 铜梁 (略) | 刘寿平,万淼 |
重庆鑫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MA5UR6TG2H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1 | 铜梁 (略) | 倪天亮,张佳 |
重庆 (略) (铜梁项目) | 点击查看>> 68F | 抽查 | 生 (略) 会化服务机构监测数据质量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02 | 铜梁 (略) | 万淼,万淼 |
重庆市铜梁区殡仪馆 | 点击查看>> 85Y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4 | 铜梁 (略) | 高铖,杨鹏,,李竹 |
重庆市铜梁区 (略) 理厂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8 | 铜梁 (略) | 高铖,杨鹏,,李竹 |
(略) | 点击查看>> 2XP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2 | 铜梁 (略) | 高铖,杨鹏,,李竹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29A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17 | 铜梁 (略) | 白勇,姚荣国,肖龙 |
重庆市铜 (略) | 点击查看>> 83P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4 | 铜梁 (略) | 白勇,姚荣国,肖龙 |
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 (略) | 点击查看>> 0X9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07 | 铜梁 (略) | 白勇,姚荣国,肖龙 |
(略) | 点击查看>> MA5YR8XE06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8 | 铜梁 (略) | 罗学锋,蒋晶,苏炯宇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77T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7 | 铜梁 (略) | 罗学锋,蒋晶,苏炯宇 |
(略) | 点击查看>> MA60H6K63T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5 | 铜梁 (略) | 罗学锋,蒋晶,苏炯宇 |
中国石 (略) (略) (略) | 点击查看>> 8XJ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1/10 | 铜梁 (略) | 王然川,贺小娜,陈立新 |
重 (略) 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5UBGGM95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15 | 铜梁 (略) | 王然川,贺小娜,陈立新 |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生 (略) 理工程 | 点击查看>> 40F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2/03/10 | 铜梁 (略) | 王然川,贺小娜,陈立新 |
丝博家居(重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MA5YUL163E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2 | 铜梁 (略) | 李华山,周鹏,杨俊 |
(略) | 点击查看>> 42R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2/25 | 铜梁 (略) | 李华山,周鹏,杨俊 |
重庆天 (略) | 点击查看>> 16L | 抽查 | 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检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2/03/01 | 铜梁 (略) | 李华山,周鹏,杨俊 |
(略) | 点击查看>> MA60A0G55D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庆页岩气 (略) (围龙镇化龙村项目) | 点击查看>> 73J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略) 厂区) | 点击查看>> 46W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略) | 点击查看>> MA5U775K6B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ABTWDJ9F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存在质量问题) | 2022/03/25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庆鹏 (略) 件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 0XU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庆 (略) | 点击查看>> MA619DR052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庆页岩气 (略) (大庙镇莲胜村项目) | 点击查看>> 73J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略) | 点击查看>> MA60EKR004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重 (略) | 点击查看>> MA5YMGU60D | 抽查 | 环评报告质量抽查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六节第 三十六条“环 (略) 门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 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被检查者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2022/03/30 | 铜梁 (略) | 张文君,赵正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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