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发放公告
师市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持有优待证件的简称,由退 (略) 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自2021年12月14日,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前期周密的筹划准备,现正式启动师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为细致安全周到地做好师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团场、街道退 (略) 申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的,可向常住地团场、街道退 (略) 申请优待证。
本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按年龄段分批次进行,75周岁及以上人员为第一批次;58-74周岁人员为第二批次;45-57周岁人员为第三批次;44周岁及以下人员为第四批次。按师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具体开始时间以申请人收到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请方式
(一)现场申请
申请人(含代为申领的监护人、受托人)在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申领材料)前往本人确定的制卡银行网点签订《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并拍摄白底电子照。申请人与银行沟通确定最终办理优待证业务的退 (略) (站),就近前往提出申请。
(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暂时未开通)。
(三)入户办理
1.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团场、街道退 (略) ,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2.75周岁及以上人员,由就近的退 (略) 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入户办理服务。
三、申请材料
(一)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军人 (略) 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退役证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略) 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子女、配偶,生前由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供养的兄弟姐妹不与持证人在同一户口本人员请出示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3.伤残军人 (略) 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退役证
(4)残疾军人证
(二)未建档立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建档立卡是申领优待证的前提,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必须先建档立卡。
1.退役军人和优抚对 (略) 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役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相关档案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 (略) 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 (略) 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因公牺牲军人证明、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领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已经建档立卡的优待证申领对象,如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据建档立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严格遵守兵团及师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符合法律、纪检、金融、个人信用等有关规定。
师市各级退 (略) 门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1.师市各团(镇)退 (略) 名单
第二师铁门关市退 (略)
2022年4月8日
[编辑:退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发放公告
师市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持有优待证件的简称,由退 (略) 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自2021年12月14日,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前期周密的筹划准备,现正式启动师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为细致安全周到地做好师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团场、街道退 (略) 申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的,可向常住地团场、街道退 (略) 申请优待证。
本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按年龄段分批次进行,75周岁及以上人员为第一批次;58-74周岁人员为第二批次;45-57周岁人员为第三批次;44周岁及以下人员为第四批次。按师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具体开始时间以申请人收到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请方式
(一)现场申请
申请人(含代为申领的监护人、受托人)在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申领材料)前往本人确定的制卡银行网点签订《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并拍摄白底电子照。申请人与银行沟通确定最终办理优待证业务的退 (略) (站),就近前往提出申请。
(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暂时未开通)。
(三)入户办理
1.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团场、街道退 (略) ,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2.75周岁及以上人员,由就近的退 (略) 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入户办理服务。
三、申请材料
(一)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军人 (略) 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退役证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略) 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子女、配偶,生前由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供养的兄弟姐妹不与持证人在同一户口本人员请出示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3.伤残军人 (略) 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退役证
(4)残疾军人证
(二)未建档立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建档立卡是申领优待证的前提,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必须先建档立卡。
1.退役军人和优抚对 (略) 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役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相关档案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 (略) 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 (略) 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因公牺牲军人证明、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领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已经建档立卡的优待证申领对象,如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据建档立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严格遵守兵团及师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符合法律、纪检、金融、个人信用等有关规定。
师市各级退 (略) 门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1.师市各团(镇)退 (略) 名单
第二师铁门关市退 (略)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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