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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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点击查看>> 0512-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昆山市千灯镇华 (略) 连条片基与压线护条生产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略) (略) 3幢

昆山市千灯镇华 (略)

苏州 (略)

项目投资为20万元,年产连条片基142t和压线护条40t。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市千灯 (略) ,执行昆山市千灯 (略) 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挤出成型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标准,氯化氢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表2标准。 (略) 区内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标准,无组织苯 点击查看>> 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标准,无组织 点击查看>> 烯腈、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 (略) 置经营许可证 (略) 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 (略) 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略) 提升产品质量项目

昆山市玉山 (略) (略)

(略)

苏州新 (略)

公司拟对硫酸铜产品纯度进行优化,即从现在的工业级(96%)提高到电镀级和农用国标(98%);同时对退锡废液工艺进行改造,将铜和锡分开,分段清洗以提高产品纯度。本次优化改造需对现有产品工艺增加清洗作业(主要在酸性含铜蚀刻废液与碱性含 (略) 置工艺中增加洗涤和压滤工序,以及 (略) 置工艺中增加破络、除重、压滤、脱色等工艺)。项目技改后,其经营范围和产品产量不变。

1.本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 点击查看>> 吨/年, (略) (略) 理(综合反应+板框压滤+蒸发系统+二级除氨系统+气浮系统)后回用2500吨/年,其余 点击查看>> 吨/年接管至昆山 (略) (略) (略) 理,接管执行昆山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总锡参照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气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 (略) 置经营许可证 (略) 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 (略) 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点击查看>> 0512-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昆山市千灯镇华 (略) 连条片基与压线护条生产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略) (略) 3幢

昆山市千灯镇华 (略)

苏州 (略)

项目投资为20万元,年产连条片基142t和压线护条40t。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市千灯 (略) ,执行昆山市千灯 (略) 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挤出成型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苯 点击查看>> 烯、 点击查看>> 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标准,氯化氢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表2标准。 (略) 区内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标准,无组织苯 点击查看>> 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标准,无组织 点击查看>> 烯腈、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 (略) 置经营许可证 (略) 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 (略) 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略) 提升产品质量项目

昆山市玉山 (略) (略)

(略)

苏州新 (略)

公司拟对硫酸铜产品纯度进行优化,即从现在的工业级(96%)提高到电镀级和农用国标(98%);同时对退锡废液工艺进行改造,将铜和锡分开,分段清洗以提高产品纯度。本次优化改造需对现有产品工艺增加清洗作业(主要在酸性含铜蚀刻废液与碱性含 (略) 置工艺中增加洗涤和压滤工序,以及 (略) 置工艺中增加破络、除重、压滤、脱色等工艺)。项目技改后,其经营范围和产品产量不变。

1.本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 点击查看>> 吨/年, (略) (略) 理(综合反应+板框压滤+蒸发系统+二级除氨系统+气浮系统)后回用2500吨/年,其余 点击查看>> 吨/年接管至昆山 (略) (略) (略) 理,接管执行昆山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总锡参照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3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气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 (略) 置经营许可证 (略) 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 (略) 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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