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锐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0套安防、金属家具系列产品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江西锐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0套安防、金属家具系列产品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江西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套安防、金属家具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套安防、金属家具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宜春市樟 (略)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套安防、金属家具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春市樟树市药都科技产业园 (略)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春市樟树市(区)药都科技产业园 (略) ,东面为园区待开发用地、南面为江西 (略) 、西 (略) 、北面为江西卓 (略) 有限公司;中心地址坐标为:东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北纬285′ 点击查看>> ″。 项目概要: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原料存储区、下料区、冲压区、折弯区、焊接区、开平区、成型区、办成品工件存放区以及面包房,占地面积约4350m2)、喷塑固化区(一条喷塑固化线以 (略) 理线,占地面积约1610m2)、组装区、(占地面积约440m2)、技术检测管理区(占地面积约250m2);贮存工程为成品堆放区(占地面积约2600m2)、配件仓库(占地面积约360m2)、装卸区(占地面积约450m2);辅助工程为门卫、食堂和办公室;公用工程为供热、供水、供电、排水工程;环保工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供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水,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电网统一供电。 本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隔油池+ (略) 理后达到樟树市医药园及金属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另动植物油、总磷、总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工业废水经絮凝沉淀+ (略) (略) (略) (略) 理后达到樟树药都科技 (略) 理厂接管标准,另LAS、石油类、氟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纳管入樟树药都科技 (略) (略) 理,尾水排放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本项目外排废气为下料废气、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食堂油烟和燃烧废气。下料废气(激光切割时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1#,DA001);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 (略) 理;喷塑粉尘来源于面包房和自动喷塑线工作产生的粉尘,面包房的喷塑粉尘经布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DA002);自动喷塑线的喷塑粉尘经布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DA003);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化废气来源于面包房固化和自动固化线工作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计),面包房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与面包房喷塑粉尘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2#,DA002);自动固化线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与喷塑自动线粉尘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3#,DA003);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家具制造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1有组织和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标准。 燃烧废气来源于烘干、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燃烧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4#,DA004);食堂油烟经静电 (略) 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折弯机、数控冲床、锯床、剪板机、成型线以及开平机等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且通过建筑物门窗、墙壁以及绿化带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使得噪声环境影响大幅度降低,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及生产加工产生的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 (略)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矿物油、 (略) 理产生的废槽渣、 (略) 理污泥以及废包装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尘渣(喷塑粉尘、下料粉尘以及焊接烟尘)。 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门清运;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槽渣、 (略) 理污泥以及废包装罐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送 (略) 置;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下料粉尘、焊接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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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安防、金属家具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套安防、金属家具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1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宜春市樟 (略)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套安防、金属家具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春市樟树市药都科技产业园 (略)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春市樟树市(区)药都科技产业园 (略) ,东面为园区待开发用地、南面为江西 (略) 、西 (略) 、北面为江西卓 (略) 有限公司;中心地址坐标为:东经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北纬285′ 点击查看>> ″。 项目概要: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原料存储区、下料区、冲压区、折弯区、焊接区、开平区、成型区、办成品工件存放区以及面包房,占地面积约4350m2)、喷塑固化区(一条喷塑固化线以 (略) 理线,占地面积约1610m2)、组装区、(占地面积约440m2)、技术检测管理区(占地面积约250m2);贮存工程为成品堆放区(占地面积约2600m2)、配件仓库(占地面积约360m2)、装卸区(占地面积约450m2);辅助工程为门卫、食堂和办公室;公用工程为供热、供水、供电、排水工程;环保工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供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水,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电网统一供电。 本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隔油池+ (略) 理后达到樟树市医药园及金属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另动植物油、总磷、总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工业废水经絮凝沉淀+ (略) (略) (略) (略) 理后达到樟树药都科技 (略) 理厂接管标准,另LAS、石油类、氟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纳管入樟树药都科技 (略) (略) 理,尾水排放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本项目外排废气为下料废气、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食堂油烟和燃烧废气。下料废气(激光切割时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1#,DA001);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 (略) 理;喷塑粉尘来源于面包房和自动喷塑线工作产生的粉尘,面包房的喷塑粉尘经布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DA002);自动喷塑线的喷塑粉尘经布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DA003);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化废气来源于面包房固化和自动固化线工作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计),面包房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与面包房喷塑粉尘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2#,DA002);自动固化线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与喷塑自动线粉尘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3#,DA003);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分家具制造业》(DB36/ 点击查看>> -2019)表1有组织和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标准。 燃烧废气来源于烘干、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燃烧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4#,DA004);食堂油烟经静电 (略) 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折弯机、数控冲床、锯床、剪板机、成型线以及开平机等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且通过建筑物门窗、墙壁以及绿化带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使得噪声环境影响大幅度降低,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及生产加工产生的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 (略)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矿物油、 (略) 理产生的废槽渣、 (略) 理污泥以及废包装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尘渣(喷塑粉尘、下料粉尘以及焊接烟尘)。 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门清运;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槽渣、 (略) 理污泥以及废包装罐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送 (略) 置;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下料粉尘、焊接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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