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油田采油三厂干柴沟试采、开发地面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青海油田采油三厂干柴沟试采、开发地面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中国石油青海 (略) 《干柴沟试采、开发地面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以 (略) 会各界对本工程的态度和环保方面的建议, (略) 会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略) 进行改建扩能,同时拟修缮1条原土压实简 (略) 。 (略) (二期)扩建区域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增设分子筛脱水橇1座、冰机制冷脱烃橇1座、冰机1座、轻烃储罐橇1座、原油储罐4个,装车橇1座、1台中压气液分离器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将现有J-T阀节流制冷脱水脱烃、 点击查看>> 二醇作 (略) 理流程改为分子筛脱水、冰机制冷脱 (略) 理工艺;改 (略) 理规模20×104m3/d、 (略) 理能力600m3/d。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青海 (略)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
联系电话:0937-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吴工
电子邮箱: @@@ 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 (略) 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青海 (略)
2022年4月12日
中国石油青海 (略) 《干柴沟试采、开发地面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以 (略) 会各界对本工程的态度和环保方面的建议, (略) 会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略) 进行改建扩能,同时拟修缮1条原土压实简 (略) 。 (略) (二期)扩建区域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增设分子筛脱水橇1座、冰机制冷脱烃橇1座、冰机1座、轻烃储罐橇1座、原油储罐4个,装车橇1座、1台中压气液分离器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将现有J-T阀节流制冷脱水脱烃、 点击查看>> 二醇作 (略) 理流程改为分子筛脱水、冰机制冷脱 (略) 理工艺;改 (略) 理规模20×104m3/d、 (略) 理能力600m3/d。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青海 (略)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
联系电话:0937-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吴工
电子邮箱: @@@ 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 (略) 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石油青海 (略)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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