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12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承诺告知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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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12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承诺告知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三明 (略) 授权各县(市) (略) 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2022年4 (略) 受理了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作出审批承诺告知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2楼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非金属矿物制品及塑料合成材料生产项目

三明 (略) 关于批准福建嘉 (略) 非金属矿物制品及塑料合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告将〔2022〕4号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C:\fakepath\明环评告将〔2022〕4号报告表(公示稿).pdf

2.C:\fakepath\明环评告将〔2022〕4号.doc

3.C:\fakepath\明环评告将〔2022〕4号告知承诺制申请表.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三明 (略) 授权各县(市) (略) 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2022年4 (略) 受理了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作出审批承诺告知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2楼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非金属矿物制品及塑料合成材料生产项目

三明 (略) 关于批准福建嘉 (略) 非金属矿物制品及塑料合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告将〔2022〕4号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C:\fakepath\明环评告将〔2022〕4号报告表(公示稿).pdf

2.C:\fakepath\明环评告将〔2022〕4号.doc

3.C:\fakepath\明环评告将〔2022〕4号告知承诺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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