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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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我公司委托昌吉市新瑞鑫诚 (略) 承担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试点项目;

2、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4、建设概要:本项目拟选生态修复项目占地约650亩,建设内容主要 (略) 、修复区防渗、防尘气膜、配套安全设施、管理用房、土地复垦绿化及场地平整器具。

5、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准东 (略)

联系人:解春龙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昌吉市新瑞鑫诚 (略)

联系人:吴海荣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justify text-indent: line-height:>(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准东 (略)

2022年4月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我公司委托昌吉市新瑞鑫诚 (略) 承担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试点项目;

2、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4、建设概要:本项目拟选生态修复项目占地约650亩,建设内容主要 (略) 、修复区防渗、防尘气膜、配套安全设施、管理用房、土地复垦绿化及场地平整器具。

5、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准东 (略)

联系人:解春龙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昌吉市新瑞鑫诚 (略)

联系人:吴海荣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justify text-indent: line-height:>(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准东 (略)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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