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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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 (略) 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 (略) 西侧

邮 编: 点击查看>>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青冈县泉眼沟治理工程(一期)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兴华镇

青冈县中小河流治理工 (略)

哈尔滨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兴华镇,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泉眼沟清淤工程、护岸工程、裹头工程,清淤工程共3段,合计5.90km。 (略) ,总长 点击查看>> km。裹头 (略) ,每处长50m,共0.55km。该工程总占地 点击查看>> .66m2。其中,永久占地共 点击查看>> m2,临时占地 点击查看>> .66m2。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 (略) 部 (略) ,工程占地、施工过程等将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布设在项目占地范围内,禁止扩大占地范围。临时施工占地应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所有临时占地清理平整土地后,恢复原有植被。提高工人的环保意识,严禁随意踩踏湿地内的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运营期,加强对河道定期巡查、检修。护坡、护砌、防冲挡水墙出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复。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工作。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淤工程产生的污泥脱水的余水,污泥脱水的余水排入沉淀池,经过PAC-PAM混合絮凝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返回河道。为了保证余水的排放满足要求,要制定监测计划,在余水排放口对余水水质进行监测。基坑废水直接产生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外排或用于洒水降尘。洗手洗脸废水,直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 (略) 理后,用于周围林地、草地和耕地的施肥。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修建围挡,建筑材料加盖苫布, (略) 洒水抑尘,施工废气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略) 段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 (略) 线,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限速、禁鸣。在靠近安乐村一侧要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 (略) 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 (略) 理,能够回收利用的送交废 (略) 处理,淤泥添加絮凝剂,离心分离脱水后,送入板框式压滤机进行脱水,脱水后排入淤泥堆场,自然晾干,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弃土暂存在临时弃土场,定期装车外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表土剥离4800m3,暂存在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设置截水沟、挡土墙,表土表面播撒草籽。施工结束后, (略) 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2

青冈县泉眼沟治理工程(二期)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兴华镇

青冈县中小河流治理工 (略)

哈尔滨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兴华镇,泉眼沟胜利水库上游河段。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泉眼沟清淤工程、护岸工程、裹头工程。清淤工程1段长3.096km; (略) ,总长5.642km; (略) ,共0.35km。该工程总占地 点击查看>> m2。其中,永久占地共 点击查看>> .33m2,临时占地 点击查看>> .67m2。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 (略) 部 (略) ,工程占地、施工过程等将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布设在项目占地范围内,禁止扩大占地范围。临时施工占地应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所有临时占地清理平整土地后,恢复原有植被。提高工人的环保意识,严禁随意踩踏湿地内的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运营期,加强对河道定期巡查、检修。护坡、护砌、防冲挡水墙出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复。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工作。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淤工程产生的污泥脱水的余水,污泥脱水的余水排入沉淀池,经过PAC-PAM混合絮凝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返回河道。为了保证余水的排放满足要求,要制定监测计划,在余水排放口对余水水质进行监测。基坑废水直接产生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外排或用于洒水降尘。洗手洗脸废水,直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 (略) 理后,用于周围林地、草地和耕地的施肥。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修建围挡,建筑材料加盖苫布, (略) 洒水抑尘,施工废气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略) 段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 (略) 线,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限速、禁鸣。在靠近安乐村一侧要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 (略) 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 (略) 理,能够回收利用的送交废 (略) 处理;淤泥添加絮凝剂,离心分离脱水后,送入板框式压滤机进行脱水,脱水后排入淤泥堆场,自然晾干,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弃土暂存在临时弃土场,定期装车外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表土剥离 点击查看>> m3,暂存在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设置截水沟、挡土墙,表土表面播撒草籽。施工结束后, (略) 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3

青冈县明青截流沟治理工程(三期)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祯祥镇

青冈县中小河流治理工 (略)

哈尔滨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祯祥镇,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明青截流沟清淤工程、护岸工程、支沟护砌、防冲挡墙工程。清淤疏浚河道1段,总长4.800km; (略) ,总长9.600km;支沟 (略) ;河道防冲 (略) 。该工程总占地 点击查看>> m2。其中,永久占地共 点击查看>> m2,临时占地 点击查看>> m2。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 (略) 部 (略) ,工程占地、施工过程等将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布设在项目占地范围内,禁止扩大占地范围。临时施工占地应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所有临时占地清理平整土地后,恢复原有植被。保护区内的永久占地,无法进行避让,则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选择同一功能,相同面积的湿地,进行补偿。设立保护区标示牌,提高工人的环保意识,严禁随意踩踏湿地内的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运营期,加强对河道定期巡查、检修。护坡、护砌、防冲挡水墙出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复。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工作。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淤工程产生的污泥脱水的余水,污泥脱水的余水排入沉淀池,经过PAC-PAM混合絮凝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返回河道。为了保证余水的排放满足要求,要制定监测计划,在余水排放口对余水水质进行监测。基坑废水直接产生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外排或用于洒水降尘。洗手洗脸废水,直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 (略) 理后,用于周围林地、草地和耕地的施肥。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修建围挡,建筑材料加盖苫布, (略) 洒水抑尘,施工废气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略) 段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 (略) 线,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 (略) 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 (略) 理,能够回收利用的送交废 (略) 处理,淤泥添加絮凝剂,离心分离脱水后,送入板框式压滤机进行脱水,脱水后排入淤泥堆场,自然晾干,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弃土暂存在临时弃土场,定期装车外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表土剥离 点击查看>> m3,暂存在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设置截水沟、挡土墙,表土表面播撒草籽。施工结束后, (略) 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 (略) 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 (略) 西侧

邮 编: 点击查看>>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青冈县泉眼沟治理工程(一期)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兴华镇

青冈县中小河流治理工 (略)

哈尔滨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兴华镇,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泉眼沟清淤工程、护岸工程、裹头工程,清淤工程共3段,合计5.90km。 (略) ,总长 点击查看>> km。裹头 (略) ,每处长50m,共0.55km。该工程总占地 点击查看>> .66m2。其中,永久占地共 点击查看>> m2,临时占地 点击查看>> .66m2。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 (略) 部 (略) ,工程占地、施工过程等将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布设在项目占地范围内,禁止扩大占地范围。临时施工占地应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所有临时占地清理平整土地后,恢复原有植被。提高工人的环保意识,严禁随意踩踏湿地内的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运营期,加强对河道定期巡查、检修。护坡、护砌、防冲挡水墙出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复。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工作。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淤工程产生的污泥脱水的余水,污泥脱水的余水排入沉淀池,经过PAC-PAM混合絮凝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返回河道。为了保证余水的排放满足要求,要制定监测计划,在余水排放口对余水水质进行监测。基坑废水直接产生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外排或用于洒水降尘。洗手洗脸废水,直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 (略) 理后,用于周围林地、草地和耕地的施肥。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修建围挡,建筑材料加盖苫布, (略) 洒水抑尘,施工废气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略) 段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 (略) 线,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限速、禁鸣。在靠近安乐村一侧要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 (略) 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 (略) 理,能够回收利用的送交废 (略) 处理,淤泥添加絮凝剂,离心分离脱水后,送入板框式压滤机进行脱水,脱水后排入淤泥堆场,自然晾干,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弃土暂存在临时弃土场,定期装车外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表土剥离4800m3,暂存在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设置截水沟、挡土墙,表土表面播撒草籽。施工结束后, (略) 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2

青冈县泉眼沟治理工程(二期)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兴华镇

青冈县中小河流治理工 (略)

哈尔滨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兴华镇,泉眼沟胜利水库上游河段。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泉眼沟清淤工程、护岸工程、裹头工程。清淤工程1段长3.096km; (略) ,总长5.642km; (略) ,共0.35km。该工程总占地 点击查看>> m2。其中,永久占地共 点击查看>> .33m2,临时占地 点击查看>> .67m2。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 (略) 部 (略) ,工程占地、施工过程等将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布设在项目占地范围内,禁止扩大占地范围。临时施工占地应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所有临时占地清理平整土地后,恢复原有植被。提高工人的环保意识,严禁随意踩踏湿地内的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运营期,加强对河道定期巡查、检修。护坡、护砌、防冲挡水墙出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复。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工作。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淤工程产生的污泥脱水的余水,污泥脱水的余水排入沉淀池,经过PAC-PAM混合絮凝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返回河道。为了保证余水的排放满足要求,要制定监测计划,在余水排放口对余水水质进行监测。基坑废水直接产生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外排或用于洒水降尘。洗手洗脸废水,直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 (略) 理后,用于周围林地、草地和耕地的施肥。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修建围挡,建筑材料加盖苫布, (略) 洒水抑尘,施工废气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略) 段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 (略) 线,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限速、禁鸣。在靠近安乐村一侧要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 (略) 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 (略) 理,能够回收利用的送交废 (略) 处理;淤泥添加絮凝剂,离心分离脱水后,送入板框式压滤机进行脱水,脱水后排入淤泥堆场,自然晾干,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弃土暂存在临时弃土场,定期装车外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表土剥离 点击查看>> m3,暂存在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设置截水沟、挡土墙,表土表面播撒草籽。施工结束后, (略) 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3

青冈县明青截流沟治理工程(三期)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祯祥镇

青冈县中小河流治理工 (略)

哈尔滨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祯祥镇,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明青截流沟清淤工程、护岸工程、支沟护砌、防冲挡墙工程。清淤疏浚河道1段,总长4.800km; (略) ,总长9.600km;支沟 (略) ;河道防冲 (略) 。该工程总占地 点击查看>> m2。其中,永久占地共 点击查看>> m2,临时占地 点击查看>> m2。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 (略) 部 (略) ,工程占地、施工过程等将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布设在项目占地范围内,禁止扩大占地范围。临时施工占地应进行植被恢复,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所有临时占地清理平整土地后,恢复原有植被。保护区内的永久占地,无法进行避让,则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选择同一功能,相同面积的湿地,进行补偿。设立保护区标示牌,提高工人的环保意识,严禁随意踩踏湿地内的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运营期,加强对河道定期巡查、检修。护坡、护砌、防冲挡水墙出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复。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工作。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淤工程产生的污泥脱水的余水,污泥脱水的余水排入沉淀池,经过PAC-PAM混合絮凝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返回河道。为了保证余水的排放满足要求,要制定监测计划,在余水排放口对余水水质进行监测。基坑废水直接产生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外排或用于洒水降尘。洗手洗脸废水,直接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 (略) 理后,用于周围林地、草地和耕地的施肥。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修建围挡,建筑材料加盖苫布, (略) 洒水抑尘,施工废气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略) 段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合 (略) 线,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 (略) 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 (略) 理,能够回收利用的送交废 (略) 处理,淤泥添加絮凝剂,离心分离脱水后,送入板框式压滤机进行脱水,脱水后排入淤泥堆场,自然晾干,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弃土暂存在临时弃土场,定期装车外运至青冈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表土剥离 点击查看>> m3,暂存在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设置截水沟、挡土墙,表土表面播撒草籽。施工结束后, (略) 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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