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遴选2022年阳春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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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遴选2022年阳春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结果的公示

根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支 (略) 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2022年继续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 (略) 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为高质量完成阳春市2022 (略) 会化服务任务。 (略) 于2021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增加遴选阳春市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略) 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申报期内,我局共受理“阳江市宏达 (略) ”、“阳春市恒星农产 (略) ”、“阳春市 (略) ”的申报材料。 (略) 从农业系统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对申报材料审阅,并进行评估及评分,经 (略) 班子会讨论同意,现拟选定“阳江市宏达 (略) ”、“阳春市恒星农产 (略) ”、“阳春市 (略) ”为2022年阳春 (略) 会 (略) 会化服务承接主体。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或当面反映。

受理单位:阳春 (略)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联系电话:0662- 点击查看>>

特此公示。



阳春 (略)

2022年4月12日


根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支 (略) 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2022年继续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 (略) 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为高质量完成阳春市2022 (略) 会化服务任务。 (略) 于2021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增加遴选阳春市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略) 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申报期内,我局共受理“阳江市宏达 (略) ”、“阳春市恒星农产 (略) ”、“阳春市 (略) ”的申报材料。 (略) 从农业系统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对申报材料审阅,并进行评估及评分,经 (略) 班子会讨论同意,现拟选定“阳江市宏达 (略) ”、“阳春市恒星农产 (略) ”、“阳春市 (略) ”为2022年阳春 (略) 会 (略) 会化服务承接主体。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或当面反映。

受理单位:阳春 (略)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联系电话:0662- 点击查看>>

特此公示。



阳春 (略)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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