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禹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禹州 (略) 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禹州 (略) 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2-4-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11日-2022年4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禹州 (略) 二楼后台区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许昌恒 (略) 年产100万贴透气胶贴、1万平米透气胶带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1河南省湖 (略) (略) 年产100万吨超细矿粉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1禹州市 (略) 年产5000吨铸件技改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禹州 (略) 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2-4-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11日-2022年4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禹州 (略) 二楼后台区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许昌恒 (略) 年产100万贴透气胶贴、1万平米透气胶带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1河南省湖 (略) (略) 年产100万吨超细矿粉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1禹州市 (略) 年产5000吨铸件技改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禹州 (略) 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禹州 (略) 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2-4-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11日-2022年4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禹州 (略) 二楼后台区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许昌恒 (略) 年产100万贴透气胶贴、1万平米透气胶带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1河南省湖 (略) (略) 年产100万吨超细矿粉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1禹州市 (略) 年产5000吨铸件技改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禹州 (略) 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2-4-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11日-2022年4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禹州 (略) 二楼后台区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许昌恒 (略) 年产100万贴透气胶贴、1万平米透气胶带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1河南省湖 (略) (略) 年产100万吨超细矿粉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1禹州市 (略) 年产5000吨铸件技改项目禹环评〔2022〕 (略) 点击查看>> .1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